公益海 发表于 2016-8-29 03:17
大家的聚焦点一是在标准上,不一定人人都能看懂,万一选择错了,遭到公社拒绝互助,这是一个不必要的失误和 ...
是的,所以现在就是要明确标准,让大家一看就知道加入哪个互助社,关于老社员转社的问题,我们会在后续正式版的健康标准中继续讨论。
说到底还是人员基数不够,否则拆分为不同类别的计划,比如只保障肿瘤治疗的计划,保障6种重疾的计划,保障30种重疾的,亚健康人群的保障计划,这样下来各人找适合自己的加入就可以了。
越来越复杂,而越复杂就越难操作。公社就应该只定义“癌症、重大疾病及身故”自助互助组织,这些义项一方面是弥补巨额医疗费,一方面是对身故者家庭的安慰。起到这两个作用就行了。
突然间失去了很大兴趣和热情。感觉就像是公社在力免救助责任。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4:08
浅表性胃炎是可以的
只要不是萎缩性胃炎 就可以
公社的初衷是互助众保,在前期参加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将特殊人群(癌友和糖友)另立分社,实际上是一个预备方案,至于其它病种则是一概而论,在达到一定的基数的情况下,(这和规定的互助金额相对应)在进行细化人群,力求达到公平。目前公社社员达到五十万人,从基数上来说已经达到细化的一个基本条件,现在纠结的是标准和制度,任何一件事情的推广都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我们现在的讨论也就是一个认识的过程,自己参与了就会有更清晰的认知。支持公社细化,但这次公社的方案和方法与大家的期望或者权利有一定的冲突,所以才会表现得如此激烈,导致公社的内部咨询和质疑的声音强烈。
张马丁 发表于 2016-8-28 16:19
我们想帮助已经生病的人加入到公社互助中来,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反对呢?
已经生病的人,利益受损? ...
目前的征求意见连健康体和带病体都不能有效区分开。当然有人持不同意见。征求医疗专家和保险专家还不如群里的土专家。
晚报张宇峰(未 发表于 2016-8-29 11:42
突然间失去了很大兴趣和热情。感觉就像是公社在力免救助责任。
你是不是觉得加入了轻友社受助的权利就受损了是吗?其实我不这样看,我觉得把健康社员和轻症社员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员。轻友互助社上线后可以按照轻友互助社的社员的诉求进行独立的管理与互助,而且完全可以为了轻友社大多人的利益制定符合轻友社员的政策,比如提高捐助额度等。最后发展的结果一定是健康社与轻友社互助发展,齐头并进,而不是大家现在普遍担心的进了轻友社利益就受损了。我们公社不是保险公司,我们不是通过事前预算发病概率而确定保费,我们是事后结算,根据真实发病案例来分摊。这怎么是在免责,这分明是在有目的性,精准帮扶。你失去了兴趣和热情是你没有认识到公社此举的目的,只看到表面的东西了。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欢迎咱们一起讨论,帮助公社走得更好。
星月童话 发表于 2016-8-28 15:30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是健康人士,我说几句:抗癌公社的理念就是抱团互助,现在己经 ...
赞问
赞同
永6783 发表于 2016-8-28 11:16
如此相当于提高了健康人的加入条件了,这会导致原来一部分人符合健康人标准的,现在变成不符合了。
原抗癌 ...
点赞,不要随时更改既定规则,否则就变得不严肃.严谨了!让人心生疑惑!!
新制度执行应给予过渡期,并进行新旧划断为好。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28 17:39
公社保障病种太多,所以要想做到完全避免带病加入,很难做到。我建议是只保保监会规定重疾险必须包含的那六 ...
还是爸爸说得好!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28 18:42
老年人组不会受影响的,因为老年人组只保障肿瘤治疗,没有其他保障,只要没有乙肝糖尿病,其他应该不会受影 ...
你不能按照常理和逻辑来分析,别忘了某人意外死亡,规则要他度过一年的观察期,结果拒赔。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9 11:12
是的,所以现在就是要明确标准,让大家一看就知道加入哪个互助社,关于老社员转社的问题,我们会在后续正 ...
老社员应给予一个自由转社的权利,而不是强制转社。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9 09:57
公社现在参考的是三甲医院
两个都是三级甲等医院。
晚报张宇峰(未 发表于 2016-8-29 11:38
越来越复杂,而越复杂就越难操作。公社就应该只定义“癌症、重大疾病及身故”自助互助组织,这些义项一方面 ...
专业简单有效,搞的复杂后期维护成本会非常高。抗癌公社就应该专注在癌症领域,至于得一些小病,不会导致倾家荡产的一些病,应该使用医保来解决。
当然不能,保险公司都拒保!
出发点是好的,大而全,确也可能带来的更多的弊端。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6-8-28 23:03
加入公社就好像签订一份合同,每个人加入的时候就像签订了一份合同,那合同的权利义务自然要按当时签订的时 ...
所以我暂时退出了爱心会员,不是因为钱,而是公社制度的频繁变化,最终会使公社瞬间崩塌。
有个问题,骨折住院应该不算是因疾病住院,不算既往病史吧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9 10:22
新标准与旧标准的对接真的能搞死很多人,你们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吗?有高血压如果加入了,并过等待期了,也 ...
高血压属于慢性疾病 原来就不能加入
还有个问题,现在社会胃出血、消化溃疡很多的,如果这些都不行的话,很多人都要退社了
观察期生病住院后不是也要转入轻社
献小爱得大爱,抗癌公社温馨的家
永6783 发表于 2016-8-29 08:14
有疑问?
第6类: 泌尿系统疾病,里头的肾上腺疾病是不属于肾脏也不属于泌尿系统吧,应该是属于内分泌系统 ...
是的,属于内分泌系统,你太专业啦
永6783 发表于 2016-8-29 16:27
高血压属于慢性疾病 原来就不能加入
当时是您来制定的标准吗?
我相信公社的每次制度变革都是完善和优化公社,使广大社员更持久履行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使我们的公社通向百年公社。任何事物的变革,都会触及一部分的利益,都会有阵痛期,我相信马丁先生和公社工作人员对公社的感情,比我们广大社员要深得多,因此,他们考虑的问题要比我们一般社员要长远些。我想说是 :既然我们选择了公社,我们就要相信公社的运作团队,并一如继往的支持公社。最后一句是对公社说的,对于老社员转轻友社的社员,入社时间要从新计算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不妥,毕竟从100人到50万人的社员增加,广大的公社社员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的社员为了推广公社,并付出了人力物力。
对于高血压我的观点是不考虑,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段,每一天的不同时段的血压都不会相同,只是幅度不要太大了就好。所以,健康标准能够细化的尽量细化,不能细化的控制住范围,实在没办法的,靠时间和制度来检验。
抗癌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6-8-28 10:31
经过与医学顾问和保险专家的探讨,我们将入社的健康标准做了细分,现公开征求意见至2016年8月31日24点。如 ...
不同意,公社领导天天忙着资助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