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8 20:05
如果放宽年龄,轻友社的问题可能是公社最终的重灾区!
带病入健康人社才是最可怕的风险!轻友本身只保癌症,额度又不高。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8 20:05
如果放宽年龄,轻友社的问题可能是公社最终的重灾区!
高血压的患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超级大。轻友年龄的问题可以分组,况且我也只是随便一说而已。
现在公社又搞出这么多健康人士标准参考,那公社里岂不是有很多人都要转社吗,我觉得如果这样转社从新计算等待期非常非常不公平,公社可不可以考虑一下社员的感受?
现在公社又搞出这么多健康人士标准参考,那公社里岂不是有很多人都要转社吗,我觉得如果这样转社从新计算等待期非常非常不公平,公社可不可以考虑一下社员的感受?
现在公社又搞出这么多健康人士标准参考,那公社里岂不是有很多人都要转社吗,我觉得如果这样转社从新计算等待期非常非常不公平,公社可不可以考虑一下社员的感受?
U-life 发表于 2016-8-28 20:29
天涯,你说的真透彻!我想这也是我们平台之前拒绝互助的那几例申请的部分原因吧。规避风险要在规则内规避 ...
我觉得另外一个互助的规则更人性化 分三点 第一 如果曾经患有重大疾病中的一种 是拒绝互助。2,如果患有什么什么病的 自动将等待期变成2年。如果患有什么什么病的 自动变成五年。其实有很多疾病是可以治愈不复发的。没必要一刀切。比如我女儿的川崎病 轻度的完全治疗起来跟感冒一样 吃点阿司匹林就好啦 也没有并发症 重度的才会影响到心脏 。
咱这是互帮互助的公益组织,不是那些盈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也不能朝那方面发展,原先的那个规则挺好的,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没必要变来变去的,可以在原框架下进行改动,(像老年人的救助费用可以适当的高)即使以后发病人数增加,我相信多数人也是愿意的,这样改来改去的真的心累,谁知道明天又出来什么花
白内障也不行啊,那老人很多都有唉,现在转社等待期又要重新算???有点不公平吧
老人老办法以前加入的按旧规定,新人加入的按新规定,希望越办越好
我加入差不多两个月,还代管8亲人,我个人觉的刚进来还行,现在越来越差,都不替老社员想想,那些交了几十年,到老了以后什么更好帮老社员,保障好点,随时变这变那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鲁ci77 发表于 2016-8-28 20:24
之前只要不是重大疾病里面的 和一年内手术过的都是健康人 现在范围扩大怎么不叫朝令改夕。比如我和家人共 ...
去年加入条件确实是你说的这样的!
公社规则一细化,带病加入的就害怕
存了钱一直没关注过有点晕,你们说的都是干嘛的?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是征求意见的阶段,傅哥怎么看?我们考察很多保险公司的成熟做法是:如果是乙肝小三阳但肝功能正常是 ...
小三阳能按健康人士加入?
天涯---任我行 发表于 2016-8-28 16:03
你们不要过多去埋怨,静观其变,现在制度已经规划出来了,如果你们以前有过上述规定内的病例的话,必须要转 ...
哪4个平台,能介绍一下吗
天涯---任我行 发表于 2016-8-28 16:03
你们不要过多去埋怨,静观其变,现在制度已经规划出来了,如果你们以前有过上述规定内的病例的话,必须要转 ...
哪4个平台,能介绍一下吗
强烈建议公社,转社的社员连同社龄一起转,已示公平!因为很多慢性病都是常见病,根本谈不上重大疾病,与公社最初的规定不符导致众多社员转社,请社长三思!
张正义 发表于 2016-8-28 21:34
公社规则一细化,带病加入的就害怕
这个有什么好怕的,该有的总会有,不该有的总不是自己的,但是针对规则的变更是来的太突兀,公社里面很多社员是没有做好准备的,前期一个笼统的概念必然会让很多人加入的,或许在他们眼里,那种本来就不属于什么大病。然而就行现在要变更的规则所说,这就是一种慢性病,对公社稳定运行会造成影响,其实针对这种情况,在商保公司调查的时候可以查的详细一点,给出参考意见,比如原有那些慢性病的社员,针对这些病作为免赔或者部分赔付的意见,然后公示。对于规则出台后的新会员依规则。
其实现在的关键问题其实应该就是转社需要重新计算时间。我想把这个问题能妥善处理,应该还是能得到很多社员支持的。
明明是互保,为何要设那么多条条框框?简单点不好吗?我没体检过,不知道有没有那些病,那些例举的病名更是看不懂,请问我该进哪个社?
我敢说带病入社的人不在少数啊
我敢说带病入社的人不在少数啊
我是健康人士,但我不支持,不满意,变相有悖初衷
张马丁 发表于 2016-8-28 16:19
我们想帮助已经生病的人加入到公社互助中来,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人反对呢?
已经生病的人,利益受损? ...
想法好,方法不对,不能怪人误解!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28 11:37
我建议公社应该把吸烟人群的肺癌,酗酒人群的肝癌也做为除外责任,否则不公平。 ...
是不是也要把生活在北京地区的人也区分开呀,北京pm2.5年年爆表,这个比吸烟也不差呀!
会牵涉到很多细节性问题,难不成还叫大家像买商业险那样体检交健康报告?具体到什么病,严重程度,等一系列保险公司一样繁琐的流程,管理成本,运营成本等问题,跟保险公司性质有什么不一样
我先天性心脏病,没住过院,也没做过手术,现在身体很好,医生说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应该手术,可那个时候有人在就很高兴了,42岁我感觉肚子胀气,去医院检查才知道这病,我是不是应该退出呢
建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公平,当然我是健康体。
感觉公社最近规则变化都是在慢慢向保险公司靠!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希望公社别和初心越走越远……
加入公社就好像签订一份合同,每个人加入的时候就像签订了一份合同,那合同的权利义务自然要按当时签订的时候的约定履行,不能说合同履行了一半之后说我现在要改合同条款或者对合同条款进行扩大解释,这是有违契约精神的,也会伤害广大社员资助他人的积极性,大家以后也没有安全感,因为不知道公社什么时候会再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