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hat??? 发表于 2016-8-28 12:51
老是改来改去,改动过后,之前的等待期,也从头计算。一刀切的方式,真的好么? ...
这个健康标准以前没有改过的,这次是由于推出了轻友互助社,所以要明确抗癌公社和轻友互助社的界限,所以推出了更佳细致的健康标准。
123为美好的生活 发表于 2016-8-28 14:11
有心帮助别人。又没花多少钱,何必计较那么多呀!
你错了兄弟,我们的宗旨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如果是我为人人,网络互助便不可持续!
渡过等待期后患病不应该按带病加入。不需要转社,这样理解对吗
缘分天地 发表于 2016-8-28 12:22
怎么加入轻友互助社
在注册的时候,选择加入轻友互助社就可以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8 14:12
社长大人,请您说一下,轻友互助与健康人士与非健康人士的细则推出后,怎么转社?像我父亲有高血压,五十 ...
我父亲也是高血压,在健康人士社待了120多天,今天刚给他转了轻症社,明年也60了不知道之后如何操作
都给搞糊涂了,看到9条住院十天也不能加入健康人士,意外30天也不行,这些跟癌症也挂不上边
其实个人感觉,如果要转社,是因为公社制度变化引起的,等待期应该按照原先入社的时间算。对于规则出来后入社的执行新办法。不能随着制度的变化而对于原有社员造成影响。
MrL 发表于 2016-8-28 14:23
我父亲也是高血压,在健康人士社待了120多天,今天刚给他转了轻症社,明年也60了不知道之后如何操作
...
所以,我们要等公社给予明确答复,还是那句话希望公社妥善处理衔接问题,更加细化的解答社员的病种问题,公社的制度从开始的模糊到现在的细化,我们应当高兴,但是我们也不能糊涂乱加互助社,以免最后一场空,我们宗旨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鲁ci77 发表于 2016-8-28 12:21
川崎病是与心脏相关 但是我女儿得过川崎病 看得早 心脏各方面一切正常 。住院5天治愈 。这样也算?感觉不是 ...
主要是这个可发生严重心血管并发症而引起重视,现在如果转社的话,确实是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的
雨过天晴 发表于 2016-8-28 14:19
渡过等待期后患病不应该按带病加入。不需要转社,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度过了等待期才罹患重大疾病,通过了审核和社员的公示阶段,可以得到公社互助的。
小百货 发表于 2016-8-28 12:02
乙肝小三阳能按健康人士加入?
现在是征求意见的阶段,傅哥怎么看?我们考察很多保险公司的成熟做法是:如果是乙肝小三阳但肝功能正常是可以正常承保的。
张马丁 发表于 2016-8-28 13:41
轻友互助社是新推出的,何来朝令夕改之说呢?
公社体量大了确实需要好好规划,但我认为不管如何规划都应该为了更好的体现公社公益的一面。其实很多坚定的社员都是抱着一份公益心加入的,他们认同社长成立公社平台的初衷,也希望公社越办越好,更不在乎需要多承担多少任务。因此,我认为公社每走一步不是想办法加入更多的限制条件,而是想方设法造福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最后提一句,这个征求意见贴只谈到了限制条件,没有谈到设置这些条件的原因和管理者的考虑,难免让关注的社友产生诸多困惑。以上是一个注重公社公益属性的社友的一点想法~
启迪未来 发表于 2016-8-28 14:26
都给搞糊涂了,看到9条住院十天也不能加入健康人士,意外30天也不行,这些跟癌症也挂不上边
...
但是跟其它29种大病和身故,是直接挂钩的。这是保险公司的一般做法,现在或曾经2年内若因病住院10天以上,或因意外住院治疗30天以上,一般认为是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伤残,一般不再符合抗癌公社的入社条件。如果都隔了很多年了,超过2年了,如果也满足上述抗癌公社入社健康标准的其它条款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海飞 发表于 2016-8-28 14:53
公社体量大了确实需要好好规划,但我认为不管如何规划都应该为了更好的体现公社公益的一面。其实很多坚定 ...这个我可以个人在社区上发一个想法谈一下
早些天刚听了一位心血管主任医师的讲课,他说以前高血压世界卫生组织之前的标准是高于现在的,但是随着血压的提高,患病的概率就成倍增加,所以现在标准下来了。但是针对不同的个体也是不能一棍打死的,要根据体质,锻炼和日常习惯来决定。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4:54
但是跟其它29种大病和身故,是直接挂钩的。这是保险公司的一般做法,现在或曾经2年内若因病住院10天以上, ...
如果入社前记不得两年内位院的情况,加了健康人士,多年以后生病是不是就不给赔付了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4:54
但是跟其它29种大病和身故,是直接挂钩的。这是保险公司的一般做法,现在或曾经2年内若因病住院10天以上, ...
根据公社以前的条款有说生病住院超过十天不能加入公社吗?既然以前没有条款加入了,现在怎么办?不是健康人士,也加不了轻友互助社!这不是忽悠了已加入并发现入错社现在又加不了公社的人嘛?
启迪未来 发表于 2016-8-28 15:02
如果入社前记不得两年内位院的情况,加了健康人士,多年以后生病是不是就不给赔付了
...
只要超过了2年就可以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8 15:03
根据公社以前的条款有说生病住院超过十天不能加入公社吗?既然以前没有条款加入了,现在怎么办?不是健康 ...
谢谢您的问题,这是个涉及到新老社员标准的问题,关于老社员已经入社的情况,我们会继续探讨。这个是征求意见稿,大家有问题可以提出来的。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5:13
谢谢您的问题,这是个涉及到新老社员标准的问题,关于老社员已经入社的情况,我们会继续探讨。这个是征求 ...
对于提出的问题不要选择性忽略,很多需要你们去回答的问题。
葛振兰 发表于 2016-8-28 14:38
主要是这个可发生严重心血管并发症而引起重视,现在如果转社的话,确实是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的 ...
现在是征求意见的阶段,大家又问题可以现提出来的,截止到8月31日,我们会尊重大家的意见,谨慎制定标准。
脊柱炎有很多种,包括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未分化脊柱关节病、白塞病、反应性关节炎……都属于脊柱炎,专家们确定把红斑狼疮和强脊炎作为轻症对象,而类似反应性关节炎、白塞病……等不作为轻症么?
强烈要求这个规则针对新会员实施 否则 我打算退出公社 。
请问一个人并没有该种疾病,医生为了让病人可以享受医保,例如在浙江强直性脊柱炎打生物制剂类克是可以享受医保,而其他关节炎打该种生物制剂却不可以,医生为了病人的利益将不是强脊炎的诊断为强脊炎,在抗癌公社理赔的时候时候是算强脊炎既往病史还是不算?现在是否可以重新住院体检开具健康证明来弥补?
针对原在健康社的人员,假如明年已经达到60岁,但是根据新规来因为有些疾病需要转到轻症社的,后续如何操作的问题最好予以考虑进去,规则是一动则需要考虑全面的
上海仁济医院诊断反应性关节炎,浙医二院诊断强直性脊柱炎,请问以哪个医院为准?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是健康人士,我说几句:抗癌公社的理念就是抱团互助,现在己经发展到了50多万人,现在改显然不合适的,如果要这么分门别类那就该入社的时候就要严格把关,如果这样不是又跟商业保险一样了吗?
动过大手术的,限制下是应该的,什么痛风之类的没必要。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28 11:58
长年吸烟人群和经常酗酒的人群患病概率大大超过有痛风,高血压,脊柱炎的人群,没道理把他们也放在健康人群 ...
我建议把炒菜的,呼吸雾霾的,尾气检测的也纳入,然后吃粮食的,喝水的也纳入所有肿瘤范围,加班的,上网的纳入猝死范围。看看你符合哪条。干脆你也退吧
我8556 发表于 2016-8-28 15:49
我建议把炒菜的,呼吸雾霾的,尾气检测的也纳入,然后吃粮食的,喝水的也纳入所有肿瘤范围,加班的,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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