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就算了,还丑 发表于 2016-8-28 23:15:06

如果按这个标准,越来越细分下去,张社长的老母亲那时候能享受得到互助吗?如果不能或者得到非常少的互助金,那你发起的这个公社又有什么意义?不忘初心,怕是坚持不了的。

依妮 发表于 2016-8-28 23:24:21

怎样加入轻友社

helen18 发表于 2016-8-28 23:27:16

其实社长是好心,不拒绝有既往史的轻微病友,只是说现在人的身体或多或少的都有上面列出的小问题。我觉得设个两年,五年,甚至十年的关卡就好,没必要他们都不参与互助。

小曾_666 发表于 2016-8-28 23:32:10

《回复91楼镁儿》   先不能退社喔……   :handshake:handshake

依妮 发表于 2016-8-28 23:37:26

搞了半天,我还没弄懂,我32岁得过乳腺癌,手术过后五年了,我才进来两天,怎样加入轻友社,轻友社是癌症互友社吗

黄秀红 发表于 2016-8-28 23:54:56

我爸是糖尿病患者,现在长期透析,那我帮他加入了,行吗

小曾_666 发表于 2016-8-28 23:55:06

《回复133楼 张正义》   亲们,问题没你 想象得这么简单喔……    不要总往这个角度上去理解问题喔……   

小曾_666 发表于 2016-8-28 23:59:51

helen18 发表于 2016-8-28 23:27
其实社长是好心,不拒绝有既往史的轻微病友,只是说现在人的身体或多或少的都有上面列出的小问题。我觉得设 ...

设置关于 2年或5年 关卡的,这种思路有一定的道理,但可行性方面还需要公社详细论证的。

yisun 发表于 2016-8-29 00:11:29

小三阳,但肝功能正常,怎么算。

一千年以后 发表于 2016-8-29 00:18:39

胖就算了,还丑 发表于 2016-8-28 23:15
如果按这个标准,越来越细分下去,张社长的老母亲那时候能享受得到互助吗?如果不能或者得到非常少的互助金 ...

就事论事,哪壶不开提哪壶!

令狐冲 发表于 2016-8-29 00:24:31

轻友社是个很好的设想,给不能投商保的人一种保障!但是对健康人的划分个人有点不同想法…我们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患大病的人…我认为张社长是本着慈善之心来做这个事情的!而目前我们出的这个规定无非是想给公社长远发展立个制度,但是需要在帮助人和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如果说五十万人一年也帮助不了几个人,公社的运行成本比互助总金额还要高的话,那咱们做这个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对社会来说,这个项目还有什么意义,是不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健康人的加入条件具体话是好事,但是好多社员估计都不会有体检的习惯,许多人都可能不知道自己患有什么样的慢性疾病,也会有很多在过了等待期患有慢性病

13536957730 发表于 2016-8-29 00:26:38

年青时啥小病都没,到了五六十岁时如果不幸患有高血压,请问那时是否也要转到轻症社?

令狐冲 发表于 2016-8-29 00:34:55

个人认为以两年或五年的住院史和医保报销史为准,好调查,入社前可以自己对号入做,比如第九条还是最后一条了,还可以加上入社两年前至五年前入过院,近两年没有住过院的,可以以健康人员加入,但是等待期延长到两年,五年内没有住过院,没有报销过的,只要本人没有患有各种重大疾病,肢体缺失,各种先天性疾病,,都可以以健康人员加入,一个几年内没有住过院,看过病的人,如果患上重大疾病难道不应该获得帮助吗?再说一句,过度期很有必要

令狐冲 发表于 2016-8-29 00:45:46

健康人的条件可以减少许多病种,因为好多病不同的医院,不同的医生可能的出不同的结论,好多普通人也看不懂这些,如果有人患病可以忍受几年不看不治病,我只能说是服!为了少数的人可能的欺骗行为,而不停的设定各种条件,是不是有点失去社长当年的初衷呢?商业保险是为了盈利,我们不应该照搬商业保险制度,最后请社长再后台查看一下,有多少社员一个月登录一次或不登录,平均代管的家人有几个,当然无论最后制度如何,我本人是希望公社越来越好!!!

木字每 发表于 2016-8-29 00:46:48

反正不能带病加入,如果带病加入公社会很难维持长久,因为到时候社员会负担不起,叫骗保,毕竟人太多了,

令狐冲 发表于 2016-8-29 00:53:36

不排除公社有部分人有各种慢性病加入公社的,有的可能不了解政策,有的是稀里糊涂,也有报有侥幸心理的!!!但是我认为有爱心,诚实守信的人还是占多数!!!我亲妹妹一家我做了两个月的工作才代管了,人家压根就不信这个!!!我本人是认同保险和互助行业的,我给家人都买有商业保险,目前又入了税优康,希望互助模式能够惠及更多普通人!!!如果以医院的标准去体检,各种指标在范围之内的估计不会超过三分之一,可以去看看单位体检报告和体检门诊记录

tx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16-8-29 01:04:25

标准好订,但核对标准的机制完善难。

舞之梦 发表于 2016-8-29 01:20:44

请问抗癌公社转轻松互相社怎么转呢?

舞之梦 发表于 2016-8-29 01:23:15

请问抗癌公社转轻友互相社怎么转呢?

舞之梦 发表于 2016-8-29 01:25:20

请问抗癌公社转轻友互相社怎么转呢?

众之乐休闲农场~ 发表于 2016-8-29 02:00:08

星月童话 发表于 2016-8-28 15:30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是健康人士,我说几句:抗癌公社的理念就是抱团互助,现在己经 ...

其实越搞越复杂,搞得无所适从,不知怎样加入,有的人符合几点情况的,又怎样操作加入呢?本来加入这个社团就当作做公益事业,一方有难,八方友援,人多力量大的模式去做的,又何必斤斤计较多或小,谁吃亏谁得便宜呢,从目前看,真是数目有限,又何必斤斤计较呢?与其这样,和商业化有什么分别,已经失去了他的本来意义了。

中国人际网~国网 发表于 2016-8-29 02:03:48

其实,个人认为: 不管入会的社员是否带病入会,对现在需要改换另外的分会意义不大,因为,目前“抗癌公社”的社员,最多只能补助30万的捐助款,如果健康人士(指目前)将来发生大病或意外的,还只是得到目前一样的30万捐赠款,那么在这种状况下,把带病的入会的社员分开到其他分会就意义不是很大,除非,健康人士入会的越早,如果
大病或意外发生的越晚(同样针对带病入会的社员),那么他(她)享受的捐赠福利越多(当然健康人士要与带病入会的社员所接受的捐赠款项要有所不同才对),这样的话,把健康入会和带病入会社员分开才有实在意义!

众之乐休闲农场~ 发表于 2016-8-29 02:20:19

抗癌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6-8-28 10:31
经过与医学顾问和保险专家的探讨,我们将入社的健康标准做了细分,现公开征求意见至2016年8月31日24点。如 ...

越来越商业化,失去了他的本来意义了。

众之乐休闲农场~ 发表于 2016-8-29 02:32:45

幸福女 发表于 2016-8-28 11:29
现在需要转社的太多了吧。。。。

越搞越复杂,搞得无所适从,不知怎样操作加入。本来加入这个社团是做公益事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多力量大!目前看,数目也是有限,又何必斤斤计较呢。与其这样,与商业化有什么分别,已失去了他的本来意义了。

公益海 发表于 2016-8-29 03:17:27

大家的聚焦点一是在标准上,不一定人人都能看懂,万一选择错了,遭到公社拒绝互助,这是一个不必要的失误和损失。二是在时间上,老社员转过去重新计算过度期,特别是已经过了过度期的,等于回过头来再走一道,使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基本上聚焦在这两个问题打嘴仗,表达自己的观点。

零星小雨 发表于 2016-8-29 03:52:21

抱团取暖是公、社的初衷,希望百变不离其中,聚社员之心力壮大公社,捂热社员的心是根本。

U-life 发表于 2016-8-29 03:57:14

刘新志83 发表于 2016-8-28 19:41
最好的办法是每个社员都去体检,把体检报告发给公社,由他们来决定谁是健康的,谁不是健康的,就像征兵一样 ...

你是认真地吗?

U-life 发表于 2016-8-29 03:59:45

幸福女 发表于 2016-8-28 19:45
小孩有些慢性病是无法鉴定的。高血压。风湿病。没住过院没病例。这个怎么能说明呢。。真有大病需要捐助时就 ...

其实没有病历就按没有这些病算咯,按制度办事,按证据办事儿,没有证据就应该相信他们。那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需要赔的,哪怕是不诚信,至少生病是真的,需要钱是真的。这些暗处的风险避免不了就避免不了吧。没有百分百可以管控的风险。

U-life 发表于 2016-8-29 04:00:52

之野58 发表于 2016-8-28 20:02
公社体量大了确实需要好好规划,但我认为不管如何规划都应该为了更好的体现公社公益的一面。其实很多坚定的 ...

非常赞成你,之野

李东庆_山东德州 发表于 2016-8-29 06:07:01

这里面有几个地方值得商榷,一是高血压的标准应该分年龄段,如果一个20岁的人达到了90/140毫米汞柱,那是相当不得了的情况,反之,如果一个40岁以上的人,在这个水平应属正常范围;二是关于两年内住院时间的问题,有时一个感冒,可能会住十天以上,医院也不愿意让患者走,为了经济利益,总是在巩固治疗;三是曾经得传染病问题,如果已经治疗完毕,还有必要去深挖么?曾经并不代表什么,或者肯定留下后遗症什么的,这种先例很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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