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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20:4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
加入康爱公社,与百万社员分摊不幸时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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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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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20:4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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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00:0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支持,公社最初的基础不能随便变来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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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02:3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開始就這樣定了,而且我也看到有些年紀大的社员本身權益不高,這塊取消了會打擊很多人的積極性,再者人多了這10万分下也沒多少,我們來這就是抱团取暖,取消了多傷人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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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13:0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疾病和意外是人人都需要面对的,应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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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2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大家都觉得几块多不多,没有什么的,但是没有意义,能活着是最好的,给了钱也活不过来。为什么不在生前多做些帮助?而且会养成不好的习惯,现在如果说不做哪个项目了,很多人会有意见了,说当初加入就是冲着这些来的,以后会更不好处理。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清舞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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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2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慈善机构只做一种病的项目,而我们已经好太多了,凡是大病的都做,东西不在多,在于精。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清舞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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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2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社的旨意是让人生病时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担忧。其实专做这一块就好了,其它的公社能力有限,那么就做能力范围内的事,为什么死了还要筹集款给死者家属?当初这个想法本来就不要不得,如果是为了多增加社员,什么都项目都做,那这样是本末倒置。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清舞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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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7 23: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反对的,因为公社的初心是抗癌,大病类这 一块。每个人都会死去,难道每个人死了还要给钱吗?如果是生病时,或发生意外时,就应该筹集了对应的款。以后 的事,生死有命,我们不应该再去为自然的规律而承担。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什么都是做,会很杂 ,我们只做最主要的两个就行了。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清舞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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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0:2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规则是公平的就应该坚持,不要去变,否则就会损害公社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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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0:2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赞成楼主的观点,抗癌公社不要三天两头改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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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2:2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好样的,有心有爱,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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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9:1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支持。改这改那,改来改去,烦人。因为爱,因为温暖,出点钱又能怎样呢?会让健康的人不损失什么呢?其实大家收获的是满满的关心,满满的温暖,满满的爱!和乐而不为呢?相信多数人不会计较的,更相信多数人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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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0: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一点温暖和一片关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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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1:1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投不了票,我是赞同的,几毛钱就能带给一个家庭失去亲人少许慰藉,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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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2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儿童身价新规不是可以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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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5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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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5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朱琳 发表于 2015-12-17 20:06
社长你是不是想多了,初心就定的这三大块,怎么就因为某某社员的偏激想法左右了你?就不应该投票。既然想加 ...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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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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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22:5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秀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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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07:2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慈善和抗大病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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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07:2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慈善和抗大病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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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4:4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ulli 发表于 2015-12-20 13:34
你的话有语病,逻辑不通,上下文不对。 不过我接受的你观点,加入时默认全部包含,自己手动退出,这 ...

话有语病、逻辑不通、上下文还不对题,你既然都还能看得懂我表达的意思,看来这大学士的智商还不是一般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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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5:4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在观察期中有捐助时,你们会自动扣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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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5:5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社成立之初是怎么定就怎么来,不要变来变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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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6:07: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建立公社,目的就是要帮助有需要帮助的社员,我觉得很有必要支持,一个家庭的支柱倒了,那么这个家也就会产生各种困难,里面的心酸苦楚相信有家庭的社员都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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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23:4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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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00: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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