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信泰保险公司小 发表于 2017-1-31 11:04:42

我和老公孩子都是会员,我表示理解和赞同!建议这一条提示在注册时候就出现,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就可以继续注册!

康丰鞋业(路标 发表于 2017-2-3 16:02:53

我刚刚看到一个问题,说我没资格申请,(我不是想申请资助,)我加入公社几个月了,而且也有贡献钱,为什么我没有资格申请资助,难道我不是社员吗,干嘛这样不公平对待,所以觉得奇怪,就是问一下,

韩爱云:常德:152 发表于 2017-2-10 21:48:47

我要退出来

子小哥话养生 发表于 2017-2-10 22:00:57

理解,做公益如同交党费,不能指望交了党费就必须当国家干部。公益

阳光温暖我们的 发表于 2017-2-10 22:05:54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10:38
主要是考虑公平性和客观效果。如果没有分级,对于发病率较轻的年轻人就不甚公平。 ...

建议社长:会员的保障额度都应该是30万,因为癌症所需费用是一样,生命同价!只是各年龄段的分摊费率不一致才是公平,仿照保险公司,根据风险发生概率,每5年设定一个费率!保险就是按照风险概率设定相应费率的,这一点公社应该可以做到!您可以提高高风险人群的分摊金额,但是让每个会员享受同等保障!不忘初心,让每个中国人无钱治癌!我想这才是您创办抗癌公社的初衷!

老李56 发表于 2017-2-10 22:43:06

总之,公社是做公益的,不是社保,也不是商保,不能拿社保或商保的标准去衡量公社的运作。可以说,社长已经用心良苦了。

一万年太久@.cn 发表于 2017-2-10 23:01:46

递减机制比较科学,一刀切确实有点不科学,公平太欠缺!再配合加入的时间,累计资助贡献时间长短来设计应得的资助额,更科学合理!

蒲公英55 发表于 2017-2-11 08:04:44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我想你是误解了,这里的区别待遇并不是说四十岁前后的生命价值,而是指四十岁前后的生病风险几率高低,这也是促动大家积极加入公社的一种推进,希望理解

初心80 发表于 2017-2-11 08:22:50

不应该区别对待,这种互助项目,应更多体现人性化的一面,更多体现社友爱心互助,而不成为一种商业保险投资,让真正生病的人获得关爱,帮助,缓解他们压力,同时做好资金监管,控别,把握,既能帮到别人,又避免造成社友太大负担!这样的群体在献爱心同时,也可以给自己一份保障,真正体现,人为人人,人人为你!

爱!让我心动7 发表于 2017-2-15 20:02:56

公社宗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抱团取暖。感谢有康爱这平台,能让我尽绵薄之力。

Christina78 发表于 2017-2-16 09:47:37

我想重新确认身份证是否正确,怎么操作

俺是农民(磷化 发表于 2017-2-16 12:12:17

每年就付出了几十块钱的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斤斤计较,少吃餐垃圾食品就可以了,我们的目的是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毕竟谁被帮助到了都是遭遇不辛了。希望自己不被帮助到才是健康的心理。

征服48 发表于 2017-2-18 17:24:46

我真不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心 何必计较40岁以前和以后。难道你愿意得到这笔钱吗 我不希望!!!我希望所有人平安幸福

兰馨70 发表于 2017-2-19 10:27:53

不加亲友不可以?

成6232 发表于 2017-2-19 10:41:35

没申请资格,是没过等待期,过了就有资格了。

老唐40 发表于 2017-2-19 11:12:39

我觉得现在加入和充值,搞得太复杂了,有很多人加入了不会充值了,我试了很久都搞不定,还好当时还有余额,否则根本无法献爱心,建议更改,让每个人都能方便操作。

张健老大五行币 发表于 2017-2-19 16:13:43

我认为40岁前30万和40岁后15万是合理的,因为40岁前的一般负担比较重,80%子女都未满18岁,没有能力为父母负担,40后子女都是成年人了,可以为父母负担一部分了!

艳7493 发表于 2017-2-19 19:46:27

有点弄不明白   有电话吗

四叶草67 发表于 2017-2-21 08:56:18

同意

悦雅而 发表于 2017-2-21 09:05:55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支持!

悦雅而 发表于 2017-2-21 10:03:00

本人未过观察期,也认同40以前的观察期为半年,40以后的为一年。但对受助40以前30万,40以后则只15万表示费解。悬殊太大了。
例如,40岁以后的人从建社到现在一直在贡献,但40以前的人刚过观察期就要受助了。社长及管理人员,你们看这合理吗???
这里互助社,入社的初衷就是你帮人,到了你需要的时候是人帮你。
我不介意我捐助多长时间,我愿意的我余生都是捐,无需要受助。
本人支持楼主梅子说法。再说,社员入社时并未出具体检健康证明呢!
最后只希望,资助的时候,审慎把好各关各环节,让社员的捐款得值,足矣

心心31 发表于 2017-2-21 14:07:55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说的对,希望社长采纳

孤王 发表于 2017-2-23 13:03:30

请问在哪可以查到自己已捐款的金额

成6232 发表于 2017-2-23 13:58:30

点击家庭在点击姓名进入后下面有贡献记录。

低调丶的简单 发表于 2017-2-24 20:49:43

有道理

低调丶的简单 发表于 2017-2-24 20:49:43

有道理

低调丶的简单 发表于 2017-2-24 20:49:43

有道理

茹玲19 发表于 2017-2-26 21:40:15

能查下我能自助患者吗?怎么入社后还没有扣款

叮当猫48 发表于 2017-2-27 08:43:35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 ...

这个有道理哦

随便取 发表于 2017-2-27 10:54:17

挺好滴,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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