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孩子都是会员,我表示理解和赞同!建议这一条提示在注册时候就出现,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就可以继续注册!
我刚刚看到一个问题,说我没资格申请,(我不是想申请资助,)我加入公社几个月了,而且也有贡献钱,为什么我没有资格申请资助,难道我不是社员吗,干嘛这样不公平对待,所以觉得奇怪,就是问一下,
我要退出来
理解,做公益如同交党费,不能指望交了党费就必须当国家干部。公益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10:38
主要是考虑公平性和客观效果。如果没有分级,对于发病率较轻的年轻人就不甚公平。 ...
建议社长:会员的保障额度都应该是30万,因为癌症所需费用是一样,生命同价!只是各年龄段的分摊费率不一致才是公平,仿照保险公司,根据风险发生概率,每5年设定一个费率!保险就是按照风险概率设定相应费率的,这一点公社应该可以做到!您可以提高高风险人群的分摊金额,但是让每个会员享受同等保障!不忘初心,让每个中国人无钱治癌!我想这才是您创办抗癌公社的初衷!
总之,公社是做公益的,不是社保,也不是商保,不能拿社保或商保的标准去衡量公社的运作。可以说,社长已经用心良苦了。
递减机制比较科学,一刀切确实有点不科学,公平太欠缺!再配合加入的时间,累计资助贡献时间长短来设计应得的资助额,更科学合理!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我想你是误解了,这里的区别待遇并不是说四十岁前后的生命价值,而是指四十岁前后的生病风险几率高低,这也是促动大家积极加入公社的一种推进,希望理解
不应该区别对待,这种互助项目,应更多体现人性化的一面,更多体现社友爱心互助,而不成为一种商业保险投资,让真正生病的人获得关爱,帮助,缓解他们压力,同时做好资金监管,控别,把握,既能帮到别人,又避免造成社友太大负担!这样的群体在献爱心同时,也可以给自己一份保障,真正体现,人为人人,人人为你!
公社宗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抱团取暖。感谢有康爱这平台,能让我尽绵薄之力。
我想重新确认身份证是否正确,怎么操作
每年就付出了几十块钱的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斤斤计较,少吃餐垃圾食品就可以了,我们的目的是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毕竟谁被帮助到了都是遭遇不辛了。希望自己不被帮助到才是健康的心理。
我真不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心 何必计较40岁以前和以后。难道你愿意得到这笔钱吗 我不希望!!!我希望所有人平安幸福
不加亲友不可以?
没申请资格,是没过等待期,过了就有资格了。
我觉得现在加入和充值,搞得太复杂了,有很多人加入了不会充值了,我试了很久都搞不定,还好当时还有余额,否则根本无法献爱心,建议更改,让每个人都能方便操作。
我认为40岁前30万和40岁后15万是合理的,因为40岁前的一般负担比较重,80%子女都未满18岁,没有能力为父母负担,40后子女都是成年人了,可以为父母负担一部分了!
有点弄不明白 有电话吗
同意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支持!
本人未过观察期,也认同40以前的观察期为半年,40以后的为一年。但对受助40以前30万,40以后则只15万表示费解。悬殊太大了。
例如,40岁以后的人从建社到现在一直在贡献,但40以前的人刚过观察期就要受助了。社长及管理人员,你们看这合理吗???
这里互助社,入社的初衷就是你帮人,到了你需要的时候是人帮你。
我不介意我捐助多长时间,我愿意的我余生都是捐,无需要受助。
本人支持楼主梅子说法。再说,社员入社时并未出具体检健康证明呢!
最后只希望,资助的时候,审慎把好各关各环节,让社员的捐款得值,足矣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说的对,希望社长采纳
请问在哪可以查到自己已捐款的金额
点击家庭在点击姓名进入后下面有贡献记录。
有道理
有道理
有道理
能查下我能自助患者吗?怎么入社后还没有扣款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 ...
这个有道理哦
挺好滴,支持,支持,支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