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本来公社就是公益性互助的,本身并未收取社员的任何费用,因此,实质上来说,公社和社员本身就不存在实质上的合约关系,因而就不存在公社和个别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难不成个别人有需要向社会发起募捐,没达到预期结果,募捐人要向全社会的人追索?
郭海平 发表于 2015-10-30 09:25
领导,应该是少数人不理解而已,让这个传播出去吧,我这常逛论坛的都是才看到…… ...
充分理解
辽宁省沈阳市的线下活动怎么参加呀
我的咋登录不上啊
这是抗癌公社,互相帮助,互抱取暖。不要计较太多或是公平不公平了。如果觉不公平可以不加入,去买保险产品好了。
同意楼上的看法,
欢迎
有没有人讲讲如何治病的?求医指导之类的?
希望社员们知道!他只是一个提供帮助的平台!希望社员要理解!
支持!想加入公社,就要有付出的心,不要只想着获得,我坚信捐赠医药费,身体就不会得病。
支持公社!
陈建军_cluD8 发表于 2016-3-29 21:52
希望社员们知道!他只是一个提供帮助的平台!希望社员要理解!
怎么显示的不是我的名?
郭海平 发表于 2015-10-30 16:16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年龄大病患机会也大呢?公社规则是,加入时年龄跟权利相关,30岁加入到了40岁也不降低, ...
你看看所有八例支助的,全是40岁以下的
四叶草@ 发表于 2016-3-29 22:13
怎么显示的不是我的名?
我的名怎么是四叶草啦
眼镜.美贞 发表于 2016-3-29 18:36
这是抗癌公社,互相帮助,互抱取暖。不要计较太多或是公平不公平了。如果觉不公平可以不加入,去买保险产品 ...
赞同!
奈斯吐咪丘 发表于 2015-10-31 21:58
实际上,已经发病并资助的都是30几岁的年轻人。因此40岁为限科学性略显不足。 ...
更为不科学的是39岁与40岁的,两者1岁之差,一个30万,另一个15万。不应一刀切,应设一个递减机制。
岚子 发表于 2015-10-1 08:07
完全同意楼上的看法
同意楼上说法
四叶草@ 发表于 2016-3-29 22:07
支持!想加入公社,就要有付出的心,不要只想着获得,我坚信捐赠医药费,身体就不会得病。 ...
支持公社!
49岁与50岁的也一样。所以,不应分每10岁一个档,而且每档相差太大。应以40岁以下享受30万权利为基数,每增加1岁减少权利1.5万,逐年递减,这样才科学。
理解赞同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我也觉得不应分,如果我助别十几二十年到老了我需要别人的帮助时只能减半或几万,如果这样不公平,支持公社,上面讲这些是希望公社考虑下。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支持商讨,这个问题,其实人生40才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啊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赞同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10:38
主要是考虑公平性和客观效果。如果没有分级,对于发病率较轻的年轻人就不甚公平。 ...
那前几次的互助都是40岁以下的,已经说明这条规定本身就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自相矛盾的,是极不科学的,不合理的,更是不公平的。当然就走不长远。要不直接更名,青年人互助社。40的禁止加入,或到40自动退出。此条百思不解,要是一岁就加入,一年350元。那40年本息是多少。…等真有意义吗?所以,40岁以上的,依现在的规定加入的意义就不大。或几呼是负作用。
40岁互助额最高,而两头递减才对
支持!我认为在资助方面、不管社员年龄多大、只要是行使社员的义务、就算是一百岁也应该有被助的权利!必竞是公社社员、也为公社和他人履行了义务!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支持
赞成
我是一名肺癌晚期患者,虽然不能享受公社资助,但我愿意加入并尽一点微弱之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朋支!既然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那就让生命增加一点宽度吧!有这种公益组织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好的正能量!愿天下好人一生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