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12

抗癌公社的风险提示(必看)

—公社不保证能为社员筹集到足额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
—社员不得将公社替代商业保险或社保医保使用,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
—公社有调整规则以使之持久运营的权利。

乌兰 发表于 2015-9-10 22:00:18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 ...

有必要在注册时注明一下。

醉石草堂 发表于 2015-8-23 16:51:23

我和老婆都是会员,我俩表示理解和赞同!建议这一条提示在注册时候就出现,原则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就可以继续注册!

醉石草堂 发表于 2015-8-23 16:51:51

我和老婆都是会员,我俩表示理解和赞同!建议这一条提示在注册时候就出现,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同意的就可以继续注册!

康健1870999 发表于 2015-9-10 19:23:58

是的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9-30 13:24:54

乌兰 发表于 2015-9-10 22:00
有必要在注册时注明一下。

已在注册页面加入提示

原野 发表于 2015-9-30 13:54:02

既然是免费加入,不收任何费用的,理所当然是没有借口指责公社的。

季☆知 发表于 2015-9-30 14:06:47

理解赞同。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5-9-30 19:30:25

支持,所以有人提议将互助上限提高至40甚至50万,我觉得根本没有意义。第一,上限提高会加重会员负担,第二,互助计划只能是社保或者商业保险的补充,并不能完全代替社保和商保。但我仍然觉得将计划延长至70或者75岁,同时限制加入者的年龄,以提高计划的可持续性还是很有必要的。

语奇 发表于 2015-10-1 06:59:03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5-9-30 19:30
支持,所以有人提议将互助上限提高至40甚至50万,我觉得根本没有意义。第一,上限提高会加重会员负担,第二 ...

延长保障年龄,会有人说“早就该这样”,可是如果限制加入年龄又会有很多人不理解,现在不是刚刚结束一个资助么,我觉得社长这个条款应该传播出去,不管总部为患者募集了多少,她不能说什么,我也捐助了一百

天道18342818787 发表于 2015-10-1 07:01:12

支持!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困境,若有一天我们走出这个困境!争先恐后的捐款的时候,我们抗癌大旗将查遍全国!

陆莉亚 发表于 2015-10-1 07:40:23

支持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56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 ...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理解180天与365的观察期,但是额度分30万与15万就比难理解。难道40岁后,生病了所需资金比40岁前的少吗?还是40岁后的生命不值40岁前?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56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 ...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理解180天与365的观察期,但是额度分30万与15万就比难理解。难道40岁后,生病了所需资金比40岁前的少吗?还是40岁后的生命不值40岁前?

岚子 发表于 2015-10-1 08:07:48

完全同意楼上的看法

郭安东 发表于 2015-10-1 08:16:12

适度调整,不断完善。利社利民!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10:38:32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主要是考虑公平性和客观效果。如果没有分级,对于发病率较轻的年轻人就不甚公平。

★依依0116 发表于 2015-10-1 11:33:05

嗯嗯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46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都是30万就对年轻人不公平!

幸福味道 发表于 2015-10-1 21:21:22

公平不公平和参加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如果40岁才参加表面看确实少尽了义务,但万一在40岁前生病,也同样失去了受帮助的权利。同样,40岁以后的人受助资金少也同样可以理解,因为40岁以后的人生病的概率大于年轻人,如果要获得相同的受助资金,那他们在履行义务的时候势必就要加重他们的权重,这样才能体现出公平,在这点上,从商业保险对不同年龄段收取的保费上就能看出来,这点社长做得并无不妥。同时我觉得公社可以在基金里提取适当的比例当做运营费用,以维持公社的正常运营。但公社至今没能解决的问题是60岁以后会员的保障问题,这点期待公社能探寻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21:33:03

幸福味道 发表于 2015-10-1 21:21
公平不公平和参加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如果40岁才参加表面看确实少尽了义务,但万一在40岁前生病,也同样 ...

60岁以上即将推出一个专门的互助社,为这个群体提供相互帮助,但是难度很大,只能说是探索。

昨天今天明天 发表于 2015-10-2 06:32:51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 ...
支持一下!

语奇 发表于 2015-10-2 08:00:58

昨天今天明天 发表于 2015-10-2 06:32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 ...

同意,比如这次吧,我不知道社长最终会收到多少人资助,但是假如不够30万最好不要让社长贴钱,我建议以后非正式社员也参与进来,这个呼声还是蛮高的,当初不是投票么,后来没动静了

语奇 发表于 2015-10-2 08:00:59

昨天今天明天 发表于 2015-10-2 06:32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 ...

同意,比如这次吧,我不知道社长最终会收到多少人资助,但是假如不够30万最好不要让社长贴钱,我建议以后非正式社员也参与进来,这个呼声还是蛮高的,当初不是投票么,后来没动静了

熊三猫 发表于 2015-10-2 08:04:40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患癌社员筹集到足够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 ...

同意

A霞峰不锈 发表于 2015-10-3 08:50:46

理解!合理

蓝月 发表于 2015-10-3 10:40:59

同意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29 14:58:44

社员应充分理解这些风险。

张超诊所 发表于 2015-10-30 08:53:14

认真阅读理解后再注册,爱心互助!

郭海平 发表于 2015-10-30 09:23:24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就没考虑过发病率问题吗?保险产品为什么同样保额年龄越大费用越高?这里同样,大家分摊一样的金额,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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