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同。:)
我是新人,我想问一下,现在国家说的不允许私人捐款,咱这个呢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赞同该说法,请马丁先生考虑进去这些问题。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同意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社员筹集到足额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公社 ...
我感觉共有多少社员参加了分摊互助,就用患病社员该享受的权利金额除以实际参与互助人数就可以了。如果每人分摊结果大于3元,就以3元为准筹多少算多少再加上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员的额外捐助都给患病社员(筹集总额勿超出权利金额为准)。只要公社保证实事求是,社员完全没意见。:)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社员筹集到足额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公社 ...
我感觉共有多少社员参加了分摊互助,就用患病社员该享受的权利金额除以实际参与互助人数就可以了。如果每人分摊结果大于3元,就以3元为准筹多少算多少再加上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员的额外捐助都给患病社员(筹集总额勿超出权利金额为准)。只要公社保证实事求是,社员完全没意见。
我感觉共有多少社员参加了分摊互助,就用患病社员该享受的权利金额除以实际参与互助人数就可以了。如果每人分摊结果大于3元,就以3元为准筹多少算多少再加上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员的额外捐助都给患病社员(筹集总额勿超出权利金额为准)。只要公社保证实事求是,社员完全没意见。
为什么我在社区里的名字变了?:L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8-2 11:33
公社责任免除及提醒—公社不保证能为社员筹集到足额医疗费,社员不得以此向公社追索权利。—社员不得将公社 ...
我感觉共有多少社员参加了分摊互助,就用患病社员该享受的权利金额除以实际参与互助人数就可以了。如果每人分摊结果大于3元,就以3元为准筹多少算多少再加上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员的额外捐助都给患病社员(筹集总额勿超出权利金额为准)。只要公社保证实事求是,社员完全没意见。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幸福味道 发表于 2015-10-1 21:21
公平不公平和参加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如果40岁才参加表面看确实少尽了义务,但万一在40岁前生病,也同样 ...
说的正确,我赞同,同样是中国人
为啥我有俩帐号?那个字母的不是我吧?那又是谁呢?
咋回事?
支持公社
各位爱心哪里扣钱呀
梅子_C25J2 发表于 2015-10-1 07:59
咱们社支助了几个都是不满40岁的患者,因此,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40岁以前30万,40岁以后15万的区分。可以 ...
我也觉得困惑,当初制定的时候不知道是怎么划分的,我觉得大家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应该是一样的待遇吧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 ...
现在也没有资料显示30岁的就比40岁的贡献多,如果要细化只能计算每个人贡献的年份有多少年,多贡献多受益,否则就应该一视同仁大家都30万
郭海平 发表于 2015-10-30 09:23
就没考虑过发病率问题吗?保险产品为什么同样保额年龄越大费用越高?这里同样,大家分摊一样的金额,这公 ...
最近发病率高的恰恰是30/40的年龄段吧?这又怎么解释呢?
这是最早的风险提示,现在条款中已经做了更详细的约定。
广西_糖糖_gfyZ6 发表于 2016-5-2 21:03
最近发病率高的恰恰是30/40的年龄段吧?这又怎么解释呢?
1.毕竟公社目前的平均年龄是30几岁,这意味着年轻人占主体大多数,
2.而40岁以下的人都是半年观察期,40岁以上的是一年,所以你看见40岁以下的多,这就是正常的.
3.调查发病率可以去看国家的统计数据.
广西_糖糖_gfyZ6 发表于 2016-5-2 21:03
最近发病率高的恰恰是30/40的年龄段吧?这又怎么解释呢?
1.毕竟公社目前的平均年龄是30几岁,这意味着年轻人占主体大多数,
2.而40岁以下的人都是半年观察期,40岁以上的是一年,所以你看见40岁以下的多,这就是正常的.
3.调查发病率可以去看国家的统计数据.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 10:38
主要是考虑公平性和客观效果。如果没有分级,对于发病率较轻的年轻人就不甚公平。 ...
现在的年轻人,再过几年,也差不多快四十的人了。我现在是,青年人。我支持现在多互助,你保证我40以后的权利。所以说我不赞同分级实施互助计划。而且现在的疾病是年轻化,40岁以上的人才得病的还是有,但是得大病率跟青年人相比差的不多。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 ...
做善事 做公益需要计较那么多嘛?或者你希望每天都捐个1块钱每年365个人生癌?就算你每天1一年365元?你一件衣服的钱积的福报不足以你自豪吗?365元帮了365个人!可能也只是一顿饭钱!建议可以有,但生命本就没有公平可言,我宁愿被不公平!也不愿做那个受助者!
随着社员越来越多,不知道发起人是否关注到一年内入社特别是入社半年理赔的案件急剧上升,这其中涉及如实告知的诚信原则,并不是入社半年即可获得支助,而是要如实告知入社方可获得支助,否则,应当遵循两年不可抗辩权原则。对此,发起人有何解决方案或者有着手商谈相关事宜?
账户显示余额已够支付,无需充值,是不是已经完成任务了
《SOD》=长 发表于 2016-7-17 09:14
账户显示余额已够支付,无需充值,是不是已经完成任务了
是的。
理解赞同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 12:59
从1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65岁以前不生病、这个人捐助了65年!从40岁加入抗癌公社、这个人只捐助了25年!如果 ...
刚过40岁生日两个月才知道公社。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吗,不是足额,但是是规定的各个年龄段应得的资助额?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5-9-30 19:30
支持,所以有人提议将互助上限提高至40甚至50万,我觉得根本没有意义。第一,上限提高会加重会员负担,第二 ...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