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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1:4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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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1:5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捐款,但应该适当给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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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2:13: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愿吧,这样对大家都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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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2:1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支持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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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2: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帮助想活下去的,有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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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3:1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因素不能成为捐助的对象。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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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3:2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第2个条款,如果是因为进入公社遭到家里的反对和压力自杀的以及视自杀的具体原因可以临时投票表决,过半为同意支付康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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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4:0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杀也可以救助,但前提是因为什么自杀,如果是贪污犯,或者是做了不能让人接受的事情不能救助,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家庭困难的能帮就帮点,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自杀地,肯定是遇到了无法解决的事情想不开,才选择自杀的。希望大家多做点善心,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这辈子谁没点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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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5:1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郭海鹏 发表于 2015-6-22 13:21
上面也有人提出因病痛折磨或患病经济压力自杀后我们资助,其实设想一下,当社员患病会出现2种情况,第一 ...

没人真的愿意轻易地放弃生命,选择自杀往往是觉得已经不报生的希望。自杀有很多状况:1、社员罹患疾病无法承受自杀。公社的规则是社员患大病可以申请资助,权利只能申请一次。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病人治疗时已获资助,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最后选择自杀;另一种是还没来得及申请资助,由于病痛无法承受,选择自杀。前一种已经申请了资助,应该说没有再申请的权利了,
但是如果是因为治疗费用仍然无法承受而导致的自杀,那能否考虑以自愿而不是社员义务的方式通过捐助来帮助社员的家庭?第二种也是自杀,但是也是非主观愿意的行为,这种情况个人觉得还是可以行使申请的权利,但是资助额度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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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5:1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恩 发表于 2015-6-22 08:15
如果是受疾病折磨自杀,可以捐助。如果是其他问题,比如情感或者挫折自杀,就不应该捐助。 ...

我同意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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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5:1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因疾病折磨无法忍受,可以理解,赔付,如果是其他原因,不建议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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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7:16: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自杀,首先要查明自杀原因,再看一下他的家庭生活状况,我们要着力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这是我们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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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8: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6-21 17:21
根据目前的规则,因疾病和意外身故的,我们会帮助其家人筹款,有社员提出,如果社员自杀,是否还需要帮助其 ...

可以是第二条,但是有前提,公示其自杀原因和家庭环境材料等等,类似现在的各种材料公示制度,社员自愿捐助,不定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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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9:2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志恩 发表于 2015-6-22 08:15
如果是受疾病折磨自杀,可以捐助。如果是其他问题,比如情感或者挫折自杀,就不应该捐助。 ...

支持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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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19:3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6-21 17:21
根据目前的规则,因疾病和意外身故的,我们会帮助其家人筹款,有社员提出,如果社员自杀,是否还需要帮助其 ...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 谁又想去自杀呢?自杀也是身故无疑会常带给家人无比的悲伤!为其送上一笔抚慰金 也是雪中送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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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20:1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是遛遇到了大难否则得有多大勇气抛弃亲人自杀,应该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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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20:28: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捐款,但其家人也应为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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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21:4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设一个人要是自杀,哪么周围的家人亲戚朋友应该是存在没有非常关心的情况,才会有一了百了的想法,并且能够得以实施,既然当事人已不在意亲人的温情,那么应该尊重当事人一了百了的意愿,为什么要违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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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21:4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愿原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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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23:1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家庭情况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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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09:3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自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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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09:5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得病自杀可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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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0:0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女性疾病也例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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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0:2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自杀不应当受到帮助,因为自杀这种情况很复杂,天朝什么事都会发生,身上连捅10多刀都能是自杀,不得不让人感叹啊!因此不同意,自杀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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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0:5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核查后才定下来,是不是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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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2:5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妇科疾病也列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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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3:0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应该捐.1.他的家人是否为公社成员.如非本社成员则没有为公社出过为力.2.咱们是抗癌公社不是红十字会.超出发起的初衷.超过了范围.会增加公社成员的压力.3.其家庭的生活情况很难介定.支付的标准以什么为基础.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咱们这个的基础是什么?公平从哪里体现.4.如果有这种捐助我认为不可以要求必捐.这只是人道主义援助.或另设团体.就像咱现在的爱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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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3:0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应该资助,这样会形成一种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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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3:5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连生命都可以放弃。一定遇到不可言喻的痛苦!为了他的家人,应该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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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4:0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麻 发表于 2015-6-30 01:28
如果因为无法忍受癌症末期的巨大痛苦而自杀的我认为应该帮助,这种时候死亡可能是最好的治疗了。应该需要医 ...

既是社员,有癌症的,已能得到资助了,若真的没法治而承受不了痛苦的,资助的资金可以留给家人了,自杀了还用得着去资助其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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