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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4:13: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定的规则执行到位,不要随意更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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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5:0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支持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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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5:0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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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5:0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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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7:1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包括,这就是公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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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1:5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云飞渡 发表于 2015-12-17 20:18
我的感觉以后我们公社会越来越壮大,以后为社员提供的保障范围只有越来越全面,越来越高。
实在想不出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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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2:1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规定65岁前身故10万吗?怎么成60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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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2: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能支持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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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3:0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加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要帮助大家和以后自己的不幸有人帮助,公社的福利和义务都是大家一样的,谁能知道以后呢?愿意加入这个平台的肯定就要接受这种公平的平均,如果这是想占便宜眼红之类,要之何用?踏实前进,不忘初心,志同道合者必追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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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3: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目包括了这三大块,我们才有那么多的社员加入,如果此时取消身故救助 ,那我们何以对在之前加入了的社员解释?对基本项目的更改必将会严重伤害这类老社员。其二,说到因为有身故救助会加重社员的压力,这从何说起?以前邀请人加入时都明文规定了,我想加入了的社员心里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要不他们也不会加入。现在加入人数越来越多,即便救助人数增加,可因为人数增大,那么分摊金额也会越来越少啊,所以社长这样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当然,这是我作为老社员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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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23:1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公社就是这么定的。就不要听说了就改。人多说的就多哪能改过来呀。既然入社就听领导的。就算一个月三元计算。我在活30年。到死才千十来块钱。至于天天计较来计较去吗。永远支持公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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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01:0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五楼,每人出几块钱可以帮助破碎家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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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01:05: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大家庭的一份小心意,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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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0:4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2-17 17:38
现状:现在的规定是社员如果不幸在60岁之前身故,我们要帮助其家人筹集10万元

反对的意见认为:

{现状:现在的规定是社员如果不幸在60岁之前身故,我们要帮助其家人筹集10万元。}这个不该取消。现在鼓励年轻甚至年幼即入社,大家认同支持公社多年,60岁之前属家庭顶梁作用,如不幸因意外或疾病身故,会让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陷入困境,公社人人献点小爱助其过渡是很有人性温暖的一件事,应该保留。如果以后出现这方面频率较高给社员造成较大压力的话,公社可考虑身故保障额度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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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6:5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太清楚,打个比方当有社员患病癌症身故了,公社应该筹款三十万再加身故十万,不管怎么样我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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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06: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个极端的,大家都很健康的直接死了,那个10万从哪里来?比一下谁先死?完死的就没钱了,社员都死光了还有人给你捐钱?不然就是拉人头,保持人数的增加来保证钱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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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应该多想法帮助每位会员,而不是减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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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1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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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1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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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12: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抗癌公社本质是结社互助,互助目的是让社员或未尽事宜得以圆满,那么健康人遭遇的意外死亡更值得帮忙,相比重症治疗又遥遥'无期内,就是30万甚至根本不解决问题(背后悲哀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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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2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Bemissing 发表于 2015-12-17 18:13
大家庭应该有大家庭的温暖,出于人道主义的关爱也是必须的。一个小家庭的不幸,如果能给予大家庭的温暖,无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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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3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故的救助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关怀,没有理由取消!我相信大部分的社员,都会理解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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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4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2-17 18:14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投票不应该进行!首先,癌症、大病、身故这三大块互助是我们刚建公社的基本,正因为互助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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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5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2-17 17:38
现状:现在的规定是社员如果不幸在60岁之前身故,我们要帮助其家人筹集10万元

反对的意见认为:

切记朝令夕改 声音四面八方有理无理 要坚定自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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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8:5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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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9:1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随便改,只有不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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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9:1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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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19:4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抗癌公社成立目的,是为了帮助更多得大病的人,不是为了盈利经营,加入此公社的人都是有爱心,每个人一年捐助百八十元的,应该能承受的了,我加入公社主导思想,就是要帮助那些应该帮助的人,看公社的机制管理都比较完善,所以我和家人都加入,支持公社所做的一切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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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0:1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出不了多少钱,但让人会觉得温暖,我支持筹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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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1:4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也就多出几毛钱,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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