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杨仲清 发表于 2015-10-29 15:37:14

相约巅峰 发表于 2015-10-12 06:49
比较科学,有利平台发展,太理想化的东西现实很难实现。并建议预存自动扣款,这样也很省心了。发展到一定程 ...

同意,说的很好。支持!

江苏常州杨仲清 发表于 2015-10-29 15:37:15

相约巅峰 发表于 2015-10-12 06:49
比较科学,有利平台发展,太理想化的东西现实很难实现。并建议预存自动扣款,这样也很省心了。发展到一定程 ...

同意,说的很好。支持!

江苏常州杨仲清 发表于 2015-10-29 15:37:17

相约巅峰 发表于 2015-10-12 06:49
比较科学,有利平台发展,太理想化的东西现实很难实现。并建议预存自动扣款,这样也很省心了。发展到一定程 ...

同意,说的很好。支持!

晏洪 发表于 2015-10-29 21:28:13

张社长,如何理解这一条说明呢:实施的过度期:
考虑到之前注册的老用户可能不一定马上知道这个政策,我们会设置相应过度期,老用户如果在等待期内未支付分摊任务,将不会被退出,值到度过等待期。
意思是老用户在等待期没有支付分摊任务的,度过等待期后才开始分摊今后的任务数,而他们在等待期间没有分摊的任务数也不用交,对吗?如果按这理解,干脆说明老用户不用执行新规定,还是按老规定执行吧。好多社员对这说明有点模糊不清。:Q

张玉萌 发表于 2015-10-30 07:49:47

赞同!服从组织安排!

wx_xTG85bft 发表于 2015-10-31 09:35:05

梁心 发表于 2015-10-18 16:55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 ...

支持!!会员预存!有需时公社系统自动扣除!!

wx_xTG85bft 发表于 2015-10-31 09:35:06

梁心 发表于 2015-10-18 16:55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 ...

支持!!会员预存!有需时公社系统自动扣除!!

在一起 发表于 2015-10-31 19:59:48

对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精英

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15-11-1 09:05:13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想尽绵薄之力,感谢抗癌公社提供了平台。对于没有加入公社的人,有难了,我们都会出手相助。对于加入公社出现状况的,个人觉得更应该更应该理所当然的帮助,不应该过于纠结于条条框框。拿生命做赌注游戏人生的毕竟是少数。

@Z平 发表于 2015-11-1 19:36:28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今天刚注册加入,这个公益很好,昨天在网上才发现,支持加入就分摊。

木子 发表于 2015-11-1 19:43:02

新模式更好!支持

TX@F·G·X 发表于 2015-11-2 01:47:33

支持这个新规定。

TX@F·G·X 发表于 2015-11-2 01:57:25

建议定期或不定期按地区公未会员花名册,这样可以让会员了解到本地区加入公社的情况。了解本地区会员组织架构负责人是谁,便于联系或开展相关活动。例如本人是江苏泰兴的,目前泰兴到底有多少人加入,负责人是谁就不知道,同时让该活动从虚拟走向现实也便于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

好人一生平 发表于 2015-11-2 08:50:34

支持更加完善的公社,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心动不如行动,大家一起加油吧!:curse::victory::handshake

老唐 发表于 2015-11-2 09:29:03

爱心人士怎么算?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5-11-2 15:44:56

支持新政策的实行,人多力量大,何况等待期的资助不会太多钱!

烟台王培浩 发表于 2015-11-2 18:04:40

在一起 发表于 2015-10-31 19:59
对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精英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 :lol

烟台王培浩 发表于 2015-11-2 18:05:39

老唐 发表于 2015-11-2 09:29
爱心人士怎么算?

;P掏吧 掏够50次再说 两次了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11-2 18:49:33

支持

李大平 发表于 2015-11-3 06:27:07

怎么充值,手机里面扣可以吗?

lulli 发表于 2015-11-3 15:05:35

@ZP 发表于 2015-11-1 19:36
今天刚注册加入,这个公益很好,昨天在网上才发现,支持加入就分摊。

欢迎新社员!:hug: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1-3 15:08:38

本帖最后由 王凯0422 于 2015-11-3 15:10 编辑

我支持改革后的方案。大家把握抗癌公社设立的初衷。公社不是慈善机构,不能解决所有的癌症患者的问题。我们只是一个互助社。互助社的前提是基于社员都是健康的状态,应对未来的风险,而不是已经发生的风险。而且新方案对新社员所分摊的费用是可以退掉的。从本质上讲并没有额外获取利益。另外就是社员的有效性问题,支付费用是证明还在社里的唯一证明。不参与费用就是放弃社员的权力。看问题请把握大方向和实质性问题。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带病入社以及僵尸会员存在的前提下,推行此方案。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1-3 15:12:41

梁心 发表于 2015-10-18 16:55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 ...

您还没明白公社设立的初衷,我们不是我为人人的。把握我们公社的属性属于互助社。也没有人人为你。公社之外的人是不会管你的。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1-3 15:13:47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0:47
我不赞同。这样会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是个严重的问题。原来的方式很好!还是不要轻易改变。刚加入就捐 ...

老办法不利于公社的长期存在,不能存在大量僵尸社员及带病入社。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1-3 15:15:14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赞成社长的这个愿景,期待我们公社的社员全都平平安安。

李芳 发表于 2015-11-3 15:24:53

我是刚刚加入的新社员,我非常同意:进社即参加捐款。因为主要是献爱心。想帮助更多的不幸之人。并非只是图为自己保障。每次几元钱,就可以帮助这么严重的病人,真的是人多力量大啊!如果可以预充值,自动扣除捐款就更好了。真怕错过捐助啊!创建公社的人这是功德无量啊!阿弥陀佛!

wx_hnGy885Y 发表于 2015-11-4 11:10:17

支持新规,公平是相对的,

单楷 发表于 2015-11-4 16:43:19

梁心 发表于 2015-10-18 16:55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 ...

应该收取保证金,像e互助一样

wx_gcSrpB20 发表于 2015-11-4 23:58:32

支持!一个真正有爱心的人不会因为自己还在观察期就不助人

自有天道 发表于 2015-11-5 05:24:03

坚决支持,刚刚入会没几天.但是已经存了点钱,并且邀请了四位朋友好三个家人,就算一辈子用不到公社的帮助,至少也算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吧,不管新进还是老社员,捐助都一样,待遇却不同,听起来似乎不太科学,但是既然加入公社谁又在乎这点呢,这样能减轻运营的压力,工作起来也不至于那么辛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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