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2 09:27:41

雨季_d7mt7 发表于 2015-10-12 09:26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昨天 20:33......留 ...

公社规定每人每次不超过10元,也就是说有3万人,就可以帮助一个人筹30万。
公社是开放的,人们会不断加入、不断退出,如果池子里始终有3万人,就能一直帮一个人筹30万。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0:47:07

我不赞同。这样会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是个严重的问题。原来的方式很好!还是不要轻易改变。刚加入就捐助,不利于公社长期的发展。不是全员,按原来的办法,每人也就捐助几元钱。因此,我认为,没必要全员捐助!

CZYH 发表于 2015-10-12 11:02:07

支持公社的决定

晏洪 发表于 2015-10-12 11:06:40

马社长您好!我刚把这规定发到分社,各社员就开始了热烈的讨论,现有社员提出:一经注册的社员都有捐助任务,那就不应有考察期,如果继续有考察期,那1:权利跟义务不对等;2:注册时说加入不收一分钱,那现在一注册就碰有任务就要捐款,就跟我们的注册时说的不收钱有冲突,算不算是一种变相集资?3:注册就有任务捐款,那今后在考察期生病要退回他们的捐款又从哪里补回给他们?请总社给予答复,谢谢!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1:08:58

做善事很好,渠道很多。求助的人,太多了,只怕你资助不过来。抗癌公社是众筹互保。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1:13:22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1:08
做善事很好,渠道很多。求助的人,太多了,只怕你资助不过来。抗癌公社是众筹互保。 ...

发帖错误。是回复一位社员的,相互探讨一下。发成了单独的帖子。

陆莉亚 发表于 2015-10-12 11:15:50

赞成,现在就充值支持,:lol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2 11:18:39

晏洪 发表于 2015-10-12 11:06
马社长您好!我刚把这规定发到分社,各社员就开始了热烈的讨论,现有社员提出:一经注册的社员都有捐助任务 ...

1、存在少许不匹配,但是可视为换取权利的少量代价吧;
2、加入不收费,与有任务收费,是两回事,前者可能是预收,后者是分摊,不存在领奖问题;
3、费用前期由公社出资,如果以后量大的会再考虑分摊和其它解决办法。

周高兴 发表于 2015-10-12 11:18:40

精益求精!

陆莉亚 发表于 2015-10-12 11:21:38

冲了200,马丁先生看过来:lol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23:14

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15-10-11 20:52
太保守了

是说3万以上,不是说目标是3万,目标当然是全中国最好,可是生活中很多人生了病才会问抗癌公社能不能加入,生了病才会问保险怎么买。目标一千万甚至一个亿是可以有的……哈哈哈 我接着做梦。。。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26:05

相约巅峰 发表于 2015-10-12 06:49
比较科学,有利平台发展,太理想化的东西现实很难实现。并建议预存自动扣款,这样也很省心了。发展到一定程 ...

强烈支持!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26:59

合肥刘海江 发表于 2015-10-12 07:30
对新社员注册有影响。我清楚总社的压力,运行理论和实际差距很大。

过渡一下,看看效果,同时希望做好通知工作。。。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29:05

李白 发表于 2015-10-12 08:30
加入公社就充值100比较保险

时常关注公社动态,增强互助意识,希望人人都知道抗癌公社不止是一份“保单”那么简单。而是推进社会越来越好,老百姓越来越幸福,因为他能解决因病致贫的社会问题。意义非常大!

完美天地9 发表于 2015-10-12 11:29:06

支持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29:47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0-12 08:52
应该过滤掉部分信念不坚定的人了。保持1个3万人的健康群体,是公社存在的根基。 ...

现在的目标是30万人!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36:00

钸谷鸟 发表于 2015-10-12 09:04
如果如果全员分摊那非正式社员观察期能否缩短

哥们其实这个并不重要了啦,本身患病的概率就很小,加入后马上患病简直屈指可数,但是某些病人看到观察期这么短就会有投机心里,我也很同情这样的人,但无论他是多么命苦的人也不能助长社会不诚信之风啊。其次如果一个健康的人真的有这种万一中的万一的担心,我建议在加入抗癌公社的第一年购买一份商业防癌险,一百块钱左右就好了。当然首先抗癌公社并不是一份保险合同,想要生活更加有安全感,我建议还是长期至少有一份商业险的保障,况且像我这样的农村人还有农保什么的,那些城市人保障相对更好,不是吗。抗癌公社有条件也会像保险公司一样降低观察期呢,但是现在就目前来讲我觉得还是没有这样的条件,支持理解一下。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1:50:31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0:47
我不赞同。这样会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是个严重的问题。原来的方式很好!还是不要轻易改变。刚加入就捐 ...

我想问问你,保险公司不但事前收费,另外再收取真正用于互助的好几倍的利润,算不算不公平呢?
更正一下,加入并不是就得捐款,首先捐款一词来得太高尚太神圣了,我们帮助其他社员是一种必须的义务,并不是不图回报的捐款,其次支付“康爱金”的前提是有社员发生真实的重病,如果没有人生病就不需要花一分钱,按照现在20万以上的社员来讲,每次只不过资助他这个不幸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同胞2元钱左右而已,我加入抗癌公社目前已经575天了,才支付了11.31元,我想中国再怎么穷的人99%以上都不会如此吝啬吧?当然将来也许可能会更多一些,但可以确定的是,支付的金额不会超过商业保险的30%左右的寿险赔付率。

最重要的一点是现在注册的20万人中,并不是绝对真实的20万人,其中有的人注册一下没有当回事,或者后来也就忘了各种情况,这造成了工作人员每次计算康爱金的时候非常困难。这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公社的管理人员是为我们提供保障的基础支持,要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发展抗癌公社,也是为了我们长久的利益。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2:00:51

晏洪 发表于 2015-10-12 11:06
马社长您好!我刚把这规定发到分社,各社员就开始了热烈的讨论,现有社员提出:一经注册的社员都有捐助任务 ...

我觉得可以这样来理解,观察期内义务参与资助,
1、高尚的来讲是帮助一位认可抗癌公社众保模式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2、是一种对抗癌公社工作人员的支持,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由于观察期不支付才引发的统计难度问题的解决方式,是对抗癌公社的理解,是对社会的贡献。
3、万一自己在观察期内生病为什么不能得到全额资助?这其实是公平的,因为观察期内患病的风险远远大于观察期后患癌的风险,因为这里面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试想一下每个新社员注册的当天就可以获得保障,请问你加入抗癌公社还能正常得到保障吗?还有保障的意义吗?这不但不利于自己也不利于社会。否则直接去建立一个慈善机构好了,我觉得我不想再看到郭美美这样的人成为攫取社会公益财富的新闻。你觉得呢?

丁宏 发表于 2015-10-12 12:04:10

我是新加入的,还30多天正式,我要怎么充钱?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2 12:06:48

wx_sHz7uXue 发表于 2015-10-12 12:04
我是新加入的,还30多天正式,我要怎么充钱?

可以不需要充,有任务时再充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2 12:26:59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2 11:18
1、存在少许不匹配,但是可视为换取权利的少量代价吧;
2、加入不收费,与有任务收费,是两回事,前者可 ...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不过还是没有全部看懂,能否以一个普通社员的观点给予详细的回答。因为加入进来的并非都是爱心公益人士。谢谢!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2 12:32:51

lulli 发表于 2015-10-12 12:00
我觉得可以这样来理解,观察期内义务参与资助,
1、高尚的来讲是帮助一位认可抗癌公社众保模式的有社会责 ...

呵呵,很感谢您给予的回答,我也非常赞同这样的规定!可加入的社员并非都是爱心公益人士,也有许多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可否以一个普通社员的观点针对上面三个问题给予比较肯定的回复呢?这样我也好跟辖区内各分社的社员比较满意的回复。再次感谢!:handshake:loveliness:

iewg8 发表于 2015-10-12 13:25:29

支持新政策。这样更有感觉。

爱自己 发表于 2015-10-12 13:30:22

同意,,

爱自己 发表于 2015-10-12 13:30:34

同意,,

感恩~责任~ 发表于 2015-10-12 14:00:16

非常明智,非常认同!举双手

立德善行 发表于 2015-10-12 16:35:27

支持

新浪微博 发表于 2015-10-13 06:36:54

微信里面没有这信息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刘大本人

新浪微博 发表于 2015-10-13 06:36:54

同意
_______本评论来自新浪微博:刘大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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