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40

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全员分摊,可能每人每次2元以下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之前的做法:
度过等待期后才会参与分摊(未成年人以0.5人参与计算分摊);

现在:
只要加入抗癌公社,如果有任务就参与分摊(未成年人以0.5人参与计算分摊);
如果在等待期不幸患病,返还所有支出;

实施的过度期:
考虑到之前注册的老用户可能不一定马上知道这个政策,我们会设置相应过度期,老用户如果在等待期内未支付分摊任务,将不会被退出,值到度过等待期。


所解决问题:
很多人加入公社后经过半年或一年沉寂,忘了公社存在;老政策会打击新社员参与互助的热情;
会利于投机行为;
过滤一些非真实注册;
使社员更简单直观的了解每人的分摊数额。(受助人权利除以人数即可)

实施效果:
由于分摊基数增大,每次资助每人负担将在2元以下;社员负担不大。不断刷掉非真实用户,使用户数接近真实分摊数,使每次资助数额可能更加精确。


梁心 发表于 2015-10-18 16:55:09

本帖最后由 梁心 于 2015-10-18 17:02 编辑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方面,制造了太多的不平等,增加了自己的结算的麻烦,更多的是很多的不公平,说实在,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但不致差别这么大,我们的目的是资助那些不幸的朋友们,癌症大病不分男女老少,谁也没有想到什么时候会降临谁身上,生老病死乃人生规律,谁也不可避免。如果改变加入就捐款恐怕少人赞同吧,它制造义务和权利的不对等。额度方面,象癌症的,额度30、15、4万元,相差太远。既然是爱心行动,就不要差别太大。有人说,观察期一年后,会忘了公社,那是无心加盟之人,一个人如果有爱心,会时刻记着这里,因为这里有它的义务和利益,且是终身的。更有推荐人的提醒。如无心之人,就算加入即时生效有权利,他们也不会履行义务。既然如此,我们又何惧其流失?我认为,应设置一年后成正式会员即向备付账户存入不低于10元的备付金备付,由此账户自动扣捐助款。我们的理念是创建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组织,以爱心为不幸者资助,建立一个众保社团组织。只要公平公正廉洁,制度健全可行,就会有人相信并加盟。期望不要有象红十字红的XXX。我们也期望公社胜似红会,更超越红会。使我们有爱心的普罗大众当遇不幸时可能有一条救命稻草。我查过官方公布,我国正常死亡率为7.16‰。大家可以估计,如果都是正常死亡,一年会有多少,而癌症大病又可能有多少?所以在电脑设置中就要考虑可能一个月会有多少?至于捐款额,那是人多力量大,人家赢利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我们不可以?所以,一套完善的制度,才能有效运行,公社才能百年兴旺。

崔景强 发表于 2015-11-21 13:03:34

我也赞同!账户已存入200元,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0:47:07

我不赞同。这样会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是个严重的问题。原来的方式很好!还是不要轻易改变。刚加入就捐助,不利于公社长期的发展。不是全员,按原来的办法,每人也就捐助几元钱。因此,我认为,没必要全员捐助!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1 21:36:40

赞同这个规定!只要一注册加入就应承担捐款任务,如在考察期内有病的没有享受的权益,只能退回其所捐任务款。这样的好处一是,社员一旦加入就会时时关注公社,不再会有大批僵尸社员(加入后不管不问,久了就忘记存在过),通过他们时刻的关注吸引更多的人参加;二是捐款额减少,大部分人都能承受,也给部分想献爱心的社员提供了一个平台。三;各社员随时都可通过公社增加人员掌控自已每次任务的捐款额,不用总社每次都辛苦核算公布。另外建议设置最低捐款额,如果有节余可用来补充给以后有社员不完成捐款任务而不能按全额帮助的生病社员。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21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施比受更有福 发表于 2015-12-8 17:00:22

我是赞同公社的理念所以加入公社的,因为忙但我也不常来,但又不想错过自己应尽的义务,所以已存入康爱金用来自动扣款。

熊良松 发表于 2015-11-17 19:06:27

只要不要恶意投机取巧,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给予支助!社员只要加入就要承担义务,不然何来享有权利!

肖丽 发表于 2015-11-7 13:39:08

不赞同,刚开始加入就是觉得这是个公平的平台,给朋友推荐也是说没过等待期,不收任何费用,这种政策社变就变,也好像就社长一句话的事,让人觉得这平台很不可信,保险公司虽然是先收费的,但条款都是写合同里的,不是说变就变的!

罗德新 发表于 2015-10-13 19:58:55

较科学,有利平台发展,太理想化的东西现实很难实现。并建议预存自动扣款,这样也很省心了。发展到一定程度再搞理想化的设计怎样都行。支持社长!一朝相识,一生相随!

合肥刘海江 发表于 2015-10-12 07:30:36

对新社员注册有影响。我清楚总社的压力,运行理论和实际差距很大。

康健1870999 发表于 2015-10-11 20:33:30

我支持这个决定

Vincent 发表于 2015-10-11 20:36:08

好的,支持。

狼道 发表于 2015-10-11 20:38:19

两元太绝对,

狼道 发表于 2015-10-11 20:39:09

万一两元不鸲用呢?五元左右差不多

陈志恒 发表于 2015-10-11 20:40:27

广而告之!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40:48

狼道 发表于 2015-10-11 20:38
两元太绝对,

看人数的变动,以目前20多万人,是2元以下
如果人数下降,当然分摊会相应提高
但我相信人数还会不断增长的。

wx_EEkZXEix 发表于 2015-10-11 20:49:57

这个可以有!!!

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15-10-11 20:52:19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太保守了

飞天小猪 发表于 2015-10-11 20:52:19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太保守了

李春林 发表于 2015-10-11 20:53:14

刚刚冲了50RMB,实际行动支持下!!!!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54:43

李春林 发表于 2015-10-11 20:53
刚刚冲了50RMB,实际行动支持下!!!!

谢谢支持

郭安东 发表于 2015-10-11 20:56:47

越来越完善,太好了。

鱼鱼不爱游 发表于 2015-10-11 21:27:24

还不是正式会员,不过几个月前已经冲了100元了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1:59:45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1 21:36
赞同这个规定!只要一注册加入就应承担捐款任务,如在考察期内有病的没有享受的权益,只能退回其所捐任务款 ...

您的想法正是我们的想法。现在每次统计资助,都好辛苦,容易出错,客服压力很大。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2:00:05

鱼鱼不爱游 发表于 2015-10-11 21:27
还不是正式会员,不过几个月前已经冲了100元了

感谢认可与支持

chris 发表于 2015-10-11 22:02:15

我看可以,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5-10-11 22:17:35

鱼鱼不爱游 发表于 2015-10-11 21:27
还不是正式会员,不过几个月前已经冲了100元了

我也是

保10洁 发表于 2015-10-11 22:20:42

支持新改进方案,同时感谢为公社一直在努力社员们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5-10-11 22:25:47

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抱团取暖

陈坤 发表于 2015-10-11 22:33:59

支持

郭庆 发表于 2015-10-11 22:35:41

支持,相当不错的主意,有利于长期发展!

唐山李海林 发表于 2015-10-11 23:00:55

支持新的政策!本身一开始进来就是想做些善事而来的!

李保强 发表于 2015-10-11 23:30:46

支持

雪儿/ 发表于 2015-10-12 00:22:42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赞成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2 01:47:32

好像对老社员有点不公平安:lol

语奇 发表于 2015-10-12 06:06:53

支持这个决定!即使过滤掉一部分人,会因为这个决定让以后加入的都有积极性,人数会迅速增加上来的!

语奇 发表于 2015-10-12 06:08:34

掏炭男人 发表于 2015-10-12 01:47
好像对老社员有点不公平安

这个吧,规则也是在探索中完善的,公平不公平的您这元老级社员也得支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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