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那被代管的人呢?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那被代管的人呢?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1 21:36
赞同这个规定!只要一注册加入就应承担捐款任务,如在考察期内有病的没有享受的权益,只能退回其所捐任务款 ...
说得很有道理,全力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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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遇到一个棘手问题,有个社员问:等待期应分摊捐助任务款而无权利享受救助,他也赞同愿意完成等待期的任务数,可如果因为某些情况他在等待期一段后提出退社,那么他以前捐助的款是否能退回?公社规定,加入退出自由,加入不收费。如果公社退回他的捐助额 ,是否退出额会让以后的社员分摊?如果不退回他的捐助额,那他是否可认为公社的规定有点霸王款之嫌疑?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6 01:36
今晚我遇到一个棘手问题,有个社员问:等待期应分摊捐助任务款而无权利享受救助,他也赞同愿意完成等待期的 ...
这个问题总部答复过类似的,等待期退出或者发病,公社先由自有资金退还给他,不让社员分摊。以后,可能会让社员平摊,但是道理还是公平的,仔细琢磨琢磨吧
语奇 发表于 2015-10-16 04:38
这个问题总部答复过类似的,等待期退出或者发病,公社先由自有资金退还给他,不让社员分摊。以后,可能会 ...
你理解错了,新规定里只对在等待期患病的作出规定可退回,没有针对自动退出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梁心 于 2015-10-18 17:02 编辑
我建议,观察期和捐额一律平等,本来是一个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组织,在观察期、捐款额和受助额方面,制造了太多的不平等,增加了自己的结算的麻烦,更多的是很多的不公平,说实在,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但不致差别这么大,我们的目的是资助那些不幸的朋友们,癌症大病不分男女老少,谁也没有想到什么时候会降临谁身上,生老病死乃人生规律,谁也不可避免。如果改变加入就捐款恐怕少人赞同吧,它制造义务和权利的不对等。额度方面,象癌症的,额度30、15、4万元,相差太远。既然是爱心行动,就不要差别太大。有人说,观察期一年后,会忘了公社,那是无心加盟之人,一个人如果有爱心,会时刻记着这里,因为这里有它的义务和利益,且是终身的。更有推荐人的提醒。如无心之人,就算加入即时生效有权利,他们也不会履行义务。既然如此,我们又何惧其流失?我认为,应设置一年后成正式会员即向备付账户存入不低于10元的备付金备付,由此账户自动扣捐助款。我们的理念是创建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组织,以爱心为不幸者资助,建立一个众保社团组织。只要公平公正廉洁,制度健全可行,就会有人相信并加盟。期望不要有象红十字红的XXX。我们也期望公社胜似红会,更超越红会。使我们有爱心的普罗大众当遇不幸时可能有一条救命稻草。我查过官方公布,我国正常死亡率为7.16‰。大家可以估计,如果都是正常死亡,一年会有多少,而癌症大病又可能有多少?所以在电脑设置中就要考虑可能一个月会有多少?至于捐款额,那是人多力量大,人家赢利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我们不可以?所以,一套完善的制度,才能有效运行,公社才能百年兴旺。
我是新人、文化不高、工资收入不高、还要负担一个大二学生、只想尽微薄之力、怎样充值?充在哪里
支持。
很多观点,我不赞同,但我为所说的新规扣款防备扣账,为我及我托管家人充入康爱账户30元。公社有生四年,很多制度应不断完善,不是说一成不变的,好的方法和东西应吸收和改进,才能使公社发展更好。根据大数法则,人多力量大,不要自定一个规模,人多自然案例多,但分摊少。。所以,我的观点是:共献爱心,众保共享,追求平等,助难济困,崇尚博爱。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5-10-16 10:18
你理解错了,新规定里只对在等待期患病的作出规定可退回,没有针对自动退出的规定。 ...
只要过了等待期一天就已经享有一天的权利,只要没有互助任务,他就都享有权利。当然,如果不进行互助任务那就会自动退出,这样子的是没有退款的(因为他已经享受了一定时间的保障)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有道理。坚决支持。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的确要过虑一些只是加入,不给互助金的会员。要不然例如30万的会员人均本每个人1元就可以凑够30万的互助金,如果只有一半人交互助金,那只能凑到15万,那差距那么大,会给人不可信的感觉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的确要过虑一些只是加入,不给互助金的会员。要不然例如30万的会员人均本每个人1元就可以凑够30万的互助金,如果只有一半人交互助金,那只能凑到15万,那差距那么大,会给人不可信的感觉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21
经过4年半运营、最近两次资助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经过数次社区交流、征求意见和投票,我们决定实施这个办法 ...
的确要过虑一些只是加入,不给互助金的会员。要不然例如30万的会员人均本每个人1元就可以凑够30万的互助金,如果只有一半人交互助金,那只能凑到15万,那差距那么大,会给人不可信的感觉
我注册了很久,没什么信息提醒一开始确实会容易忘记的,,开始还没了解得很清楚,又带点怀疑,后来了解清楚了,就充了一百多块进去支持你们,让他自己扣吧,余额快不足了最好也有短信通知一下!还拉了我老公儿子进来,这几个月有朋友微信分享了E互助,我也加了E互助,也充了点钱,但感觉那边很多东西不清晰,慢慢观望中,还是感觉抗癌公社比较踏实,所以会一直支持!看似简单,做起来所承受的困难阻碍肯定多到无法想像,马丁同志加油:lol
我觉得对等待期社员不公平,有义务,却享受不到权利,虽然等待期应该不可能出意外,但是心里不舒服。
我觉得对等待期社员不公平,有义务,却享受不到权利,虽然等待期应该不可能出意外,但是心里不舒服。
大哥 发表于 2015-10-12 10:47
我不赞同。这样会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是个严重的问题。原来的方式很好!还是不要轻易改变。刚加入就捐 ...
没有不平等的,是你个人内心里就不平等。买保险也有等待期,你看看哪个保险公司不收保费的?
崔译匀 发表于 2015-10-27 17:11
我觉得对等待期社员不公平,有义务,却享受不到权利,虽然等待期应该不可能出意外,但是心里不舒服。 ...
不舒服可以不说!看看保险公司卖的大病保险,等待期要不要收费?你跟他们说“我不舒服”,有用吗?
赞同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11 20:33
希望经过大浪淘沙,留下3万个以上共同价值观的社友,我们的模式就能一直运转下去了。 ...
我是最早期的社员,因为信任所以才很支持,希望别辜负了那份珍贵的信任
一入会就扣钱,会让人想到骗钱、非法集资!
不支持新规定,加入就要分摊任务,分摊就要享受一定的权益,不是等待期有病了就退回所捐全款,太不公平,要是这样大部分人不会参与公社,原来的政策就很好,成为正式社员后才可以公摊任务,等待期没有分摊,这样很公平
“如果在等待期不幸患病,返还所有支出”,会员资助款都直接资助给会员,那么等待期的不幸患病,返还所有支出的钱从哪里出?
我是新人,但还是支持这个政策,这也相当于用小钱给自己和家人买个保障,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诚实的,没必要为了骗钱而编造家人遇难的谎言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管40岁以上还是40岁以下的,观察期都一样,都是半年或都是一年,这样才比较公平~
已经充值30元,支持公社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