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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社保超仨月影响医保报销 重新算缴费时间[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6 09: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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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中断社保缴费,当心影响医保待遇,具体情况看欠费情况和时间长短。昨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处李丰处长参加网络在线问政访谈,就“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方面的工作与网友交流,网友最关注的话题包括欠社保费是否影响报销、如何享受门诊大病和门诊统筹待遇等。

  急诊不能报销网友发愁

  在访谈中,网友咨询家属在医院治疗急性阑尾炎,但没有床位,打了3天吊瓶,希望能够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对此李丰处长回答说,参保职工单位及个人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急诊留观(抢救)超过24小时以上或者急诊直接转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按普通住院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普通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社保卡上的卡金来支付。

  此外,还有网友咨询大病统筹和大病门诊是不是一回事?李丰回答说,我市的医保政策中,应该是门诊大病和门诊统筹两种保障制度。办理门诊大病需符合门诊大病的病种范围和审批标准。参保人员应携带有关申报材料,报其参保地所在的市、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在该签约社区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中断缴费当心影响报销

  关于保险费欠缴的情况,也受到网友的关注。李丰处长介绍,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补交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但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可按规定补交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但从正常缴费的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正常缴费六个月后才可以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采访了解到,如果单位集体欠缴社保费用,参保人须保留好住院记录、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待单位整体补缴医保费后,携带以上材料和本人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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