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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住家保姆去世,家属要求赔158万!法院这样判[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24 08: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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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的老龄化程度

越来越高

很多打工人因为忙于工作

没空照顾家中老人

于是

住家保姆就成了

不少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保姆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

算工伤吗?

雇主需要负责吗?

上海的一位雇主

就因住家保姆高烧抢救无效死亡

被保姆家属告上了法院

要求赔偿158万元
华阿姨入驻某互联网护工平台后,被介绍到黎某父母家中,负责照顾脑萎缩的一对老人。
去年7月8日早晨,华阿姨在黎某父母家发高烧,自行用药无果。上午10点左右,她在微信群里联系老人的儿子黎某等,告知自己发烧。
黎某妻子回复微信,认为华阿姨身体无法胜任工作要求换人,之后黎某家人将阿姨发烧的情况告知平台。
期间,黎某母亲不仅多次提醒华阿姨去就医,而且在其走出房间照顾老人时,黎某母亲还将其扶回房间休息。
中午左右,黎某及家人、平台员工在中午的时候先后到达现场。下午1点多,华阿姨昏迷后被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华阿姨的死因是发热引起的急性呼吸衰竭。
华阿姨家属认为,雇主黎某一方和护工平台都未及时施救,导致李阿姨死亡,要求平台赔偿100万元、黎某赔偿58万元。

雇主与保姆间成立什么法律关系?

又该尽怎样的法定义务?

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

护工平台是促成交易的中介方,不应承担雇主责任;华阿姨的工作内容和过程受黎某指挥,报酬由黎某直接支付,雇主是黎某,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

华阿姨的离世

是因提供劳务造成的吗?

雇主一方又是否存在过错?

奉贤法院柘林法庭副庭长张慧:
“雇主提供了带有空调房间的居室,从工作的任务来说,华阿姨照顾两个老人也没有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

华阿姨告知发烧后,雇主及时发现了情况不对,病情比较严重的时候也拨打了120电话,并没有延误治疗。

而且,保姆本身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自行判断自己身体情况并及时就医。雇主从来没有阻止过她就医,一般的雇主也不可能意识到发烧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认为雇主其实已经尽到了提醒注意、及时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被告黎某自愿补偿原告1万元。

法官提醒:

雇佣钟点工、护工等的家庭

因明晰自身法定义务

规避法律风险

奉贤法院柘林法庭副庭长张慧:

“虽然是住家保姆,但是工作量也要适宜,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第二要提供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一旦发生身体或其他原因导致保姆没有办法服务时,雇主也要尽到救助的义务,及时送医。另外,还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分摊自身的风险。(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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