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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爱大病互助社115种互助范围内大病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以下5种为2015年9月4日之后新增***
严重多发性硬化
严重1型糖尿病
恶性葡萄胎(女性)
系统性红斑狼疮 (女性)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以下20种为2018年1月1日起首次确诊后适用***
严重克隆病
颅脑手术
肌营养不良症
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肾髓质囊性病
植物人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严重肠胃炎
严重心肌炎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肺淋巴管肌瘤病
严重冠心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严重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以下65种为2019年1月1日之后适用***
(仅限资深社员,社员可升级资深社员后获得)
终末期肺病
重症肌无力
溶血性链球菌
坏死性筋膜炎
系统性硬皮病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象皮病
胰腺移植
严重的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克雅氏病
埃博拉病毒感染
失去一肢及一眼
严重心脏衰竭CRT心脏再同步治疗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严重瑞氏综合征
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重症手足口病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
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疯牛病
肝豆状核变性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Steele-Richardson—Olszewski 综合征)
肺源性心脏病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小肠移植
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急性肺损伤(ALI)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骨生长不全症
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严重肺结节病
斯蒂尔病
主动脉夹层瘤
艾森门格综合征
严重大动脉炎
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
左室室壁瘤切除手术
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严重癫痫
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血管性痴呆
额颞叶痴呆
路易体痴呆
严重面部烧伤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脊髓小脑变性症
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神经白塞病
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
骨髓纤维化
脊柱裂
糖尿病导致双足截除
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多发性骨髓瘤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
11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
以下重大疾病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疾病的定义。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资助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低度恶性肿瘤:包含但不限于甲状腺乳头状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卵巢性索间质肿瘤、骨巨细胞瘤(不包括符合Ennenking分级且已行截肢手术者)、低级别乳头状尿路上皮癌(除原位癌)、少突星形细胞瘤(WHO 2级)、乳腺小管癌(1、2级)、少枝胶质瘤(除原位癌)、肾脏透明细胞癌(1、2级)以及其他经医学专家认定属于预后较好、生存期长、治疗费用低的恶性肿瘤。 关于低恶度癌症伴转移的问题处理方式,点此参考。
二、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资助范围内。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九、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二、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coma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三、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社员在0至3周岁入社周年日期间,双耳失聪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四、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社员在0至3周岁入社周年日期间,双目失明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五、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资助范围内。
十八、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资助范围内。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二十、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上。
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范围内。在0至3周岁周年日期间,申请受助社员语言能力丧失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资助范围内。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二十六、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需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并有CT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不可逆的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已经持续180天以上。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同时包含下列内容:
(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
(2)神经系统散在的多部位病变;
(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二十七、严重的1型糖尿病
严重的1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并满足下述至少1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二十八、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该类疾病资助仅限于女性。
该类疾病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个:
①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②光敏感;
③口鼻腔黏膜溃疡;
④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
⑤胸膜炎或心包炎;
⑥神经系统损伤(癫痫或精神症状);
⑦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4000/μl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或溶血性贫
血)。
(2)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个:
①抗dsDNA抗体阳性;
②抗Sm抗体阳性;
③抗核抗体阳性;
④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
⑤C3低于正常值。
(3)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三十、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180天。
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造成的心肌病变不在资助范围内。*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分类标准心功能四级是指有医院的医疗记录显示病人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三十一、严重克隆病
克隆病是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 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申请互助社员所罹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并伴有 肠梗阻或肠穿孔。
三十二、颅脑手术
申请受助社员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以切开硬脑膜为准)(不包括颅骨钻孔手术和经鼻蝶窦入颅手术)。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互助范围之内。
申请互助时必须提供由神经外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及手术报告。
三十三、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 肉萎缩。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①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②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三十四、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是指社员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①在互助起始日之后,社员因治疗必需而接受输血,并且因输血而感染人 类免疫缺陷病毒; ②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疗机构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 告,或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③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疗机构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④受感染的社员不是血友病罹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或阻止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防止 艾滋病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社将不再予以互助。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 毒感染不在互助范围内。 公社必须拥有获得使用受助社员的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三十五、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指慢性反复发作的胰腺炎症导致胰腺的广泛纤维化、坏死、弥漫性钙化及假性 囊肿形成,造成胰腺功能障碍出现严重糖尿病和营养不良。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CT显示胰腺广泛钙化或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显示胰管扭曲、扩张和狭窄;
②接受胰岛素替代治疗和酶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酒精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不在互助范围内。
三十六、肾髓质囊性病
肾髓质囊性病的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肾髓质有囊肿、肾小管萎缩及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 ②贫血、多尿及肾功能衰竭等临床表现; ③诊断须由肾组织活检确定。
三十七、植物人
指脑皮质广泛性坏死而导致对自身及周边的认知能力完全丧失,但脑干功能依 然存在,必须经神经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有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 (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上述情况必须有至少一 个月的病历记录加以证实。 由于酗酒或滥用药物所致的植物人状态不在互助范围内。
三十八、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 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社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 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 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互助范围内。
备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三十九、严重肠胃炎
以严重的腹泻、便血和肠段坏死为特征的胃肠道严重感染,申请受助社员已实施了 大肠或小肠的一处或多处手术切除,且经病理检查证实存在严重感染和坏死。
四十、严重心肌炎
指社员因严重心肌炎性病变导致心功能损害造成持续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 功能衰竭。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条件:
①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或左 室射血分数低于30%;
②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
③社员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四十一、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严重肠道疾病或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肠; ②完全肠外营养支持3个月以上。
四十二、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指广泛分布的慢性进行性多关节病变,表现为关节严重变形,侵犯至少三个主 要 关节(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或关节组(如手的 多个指间、掌指关节,足的多个足趾、跖趾关节等),并已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 能 分类 IV 级的永久不可逆性关节功能障碍,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①晨僵; ②对称性关节炎; ③类风湿性皮下结节; ④类风湿因子滴度升高; ⑤X线显示严重的关节(软骨和骨)破坏和关节畸形。
四十三、严重冠心病
指经根据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为三支主要血管(左冠状动脉主干和右冠状动脉,或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状动脉)严重狭窄性病变(至少一支血管管
腔直径减少75%以上和其他两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60%以上)。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状动脉的分支血管的狭窄不作为本互助的衡量指标。
四十四、肺淋巴管肌瘤病
肺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种弥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变为肺间质、支气管、血 管和淋巴管内出现未成熟的平滑肌异常增生,同时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①经组织病理学诊断; ②CT显示双肺弥漫性囊性改变; ③血气提示低氧血症,动脉血氧分压(PaO2)持续<50mmHg。
四十五、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是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暴发性溃 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全结肠,表现为严重的血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已经造成瘘 管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治疗通常采取全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溃疡性结肠炎 必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并且申请受助社员已经接受了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四十六、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
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是指急性胰腺炎伴有脏器功能障碍。社员所罹患的Ⅱ 级重症急性胰腺炎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按APACHEⅡ 评分达到8分或8分以上和 Balthazar分级系统达到Ⅱ级或Ⅱ级以上,并且接受了外科剖腹手术治疗,以进行坏 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互助范围内。
四十七、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因为自身免疫功能紊乱,使肾上腺组织逐渐受损,而需要长期接受糖皮质激素 及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疗法。该病必须经国家机关认可的有合法资质的内分泌专科 医生确诊,并有以下报告作为证据: 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 ②胰岛素血糖减少测试; ③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 ④血浆肾素活性(PRA)测定。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只对由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引起的承担互助责任,其他 原因引起的除外。
四十八、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是指肾上腺或嗜铬外组织出现神经内分泌肿瘤,并分泌过多的儿茶酚胺类,需 要确实进行手术以切除肿瘤。嗜铬细胞瘤的诊断必须由内分泌专科医生确定。
四十九、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到心室 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①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50次/分钟; ②出现阿-斯综合征或心力衰竭的表现; ③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心脏起搏器。
五十、严重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yelodysplastic syndromes,MDS)是起源于造血 干细胞的一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 难治性血细胞减少,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①由设有专门血液病专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血液病专科的主治级别以上 的医师确诊; ②骨髓涂片检查同时符合发育异常细胞比例>10%、原始细胞比例>15%; ③已接受至少累计三十日的化疗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疗。 化疗日数的计算以申请受助社员实际服用、注射化疗药物的天数为准。 疑似病例不在互助范围之内。
【备注:若受助社员同时符合50种大病的多种情形,可根据对个人有利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申请公社互助,康爱大病互助社社员在本社只有一次互助权利】
五十一,终末期肺病
指被申请人因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肺功能测试其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持续低于 0.75 升;(2) 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3) 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 55mmHg。
五十二,重症肌无力
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 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 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2)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五十三,溶血性链球菌
引起的坏疽指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 急剧恶化,且已经立刻进行了手术及清创术。最后的诊断必须由微生物或病理学 专家进行相关检查后证实。
五十四,坏死性筋膜炎
坏死性筋膜炎的诊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符合坏死性筋膜炎的一般临床表现;(2) 细菌培养检出致病菌;(3) 出现广泛性肌肉及软组织坏死,并导致身体受影响部位功能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五十五,系统性硬皮病
系统性硬皮病(须累及内脏器官),指一种以局限性或弥漫性皮肤增厚和皮肤、 血管、内脏器官异常纤维化为特征的结缔组织病。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肺脏:肺部病变进而发展为肺间质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2)心脏:左室腔扩大至少达到正常值上限的 120%,且左室射血分数持续性 低于 40%;(3)肾脏:肾脏受损导致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五十六,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由于疾病或意外导致至少两根臂丛神经根性撕脱,所造成的手臂感觉功能与运动功能完全永久性丧失。该病须由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且有电生理检查结果证实。
五十七,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指肺泡和细支气管腔内充满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胸部 X 线呈双肺弥漫性 肺部磨玻璃影,病理学检查肺泡内充满有过碘酸雪夫(PAS)染色阳性的蛋白样物质,并且接受了肺灌洗治疗。
五十八,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指一种胆汁淤积综合征,其特征是肝内、肝外胆道因纤维化性炎症逐渐狭窄,并 最终导致完全阻塞而发展为肝硬化。本病须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等影像学检查 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同时升高,血清 ALP>200U/L;(2) 持续性黄疸病史;(3) 出现胆汁性肝硬化或门脉高压。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互助范围内。
五十九,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遗传性肌肉变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骨骼肌肉对称地进行性无力和萎缩。其诊断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肌电图显示典型肌营养不良症的阳性改变;
(2) 肌肉活检的病理学诊断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3) 已导致互助会员持续超过三个月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六十,象皮病
指末期丝虫病,按国际淋巴学会分级为三度淋巴液肿,其临床表现为肢体非凹陷 性水肿伴畸形增大、硬皮症和疣状增生。此病症须经相关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 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六十一,胰腺移植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胰腺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 (供体必须是人体器官)。
单纯胰岛移植、部分胰腺组织或细胞的移植不在互助范围内。
六十二,严重的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到心室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40次/分钟;
(2) 动态心电图显示至少3秒的RR间期;
(3) 出现阿-斯综合征或心力衰竭的表现;
(4) 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六十三,克雅氏病
是一种由动物传染而来的中枢神经系统变性性疾病,大脑呈海绵状改变伴神经元 缺失和胶质化。临床表现为进行性痴呆、不随意运动及抽搐、行动困难等。克雅氏病必须由权威医疗机构根据致病蛋白的发现而明确诊断。
六十四,埃博拉病毒感染
指埃博拉病毒感染导致的烈性传染病,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实验室检查证实埃博拉病毒的存在;
(2) 从发病开始有超过 30 天的进行性感染症状。
六十五,失去一肢及一眼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单眼视力丧失及任何一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 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单眼视力丧失指单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患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 眼球缺失或摘除;(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 换算);(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被保险人在 3 周岁之前因疾病导致单眼视力丧失不在互助范围内。
六十六,严重心脏衰竭CRT心脏再同步治疗
指因缺血性心脏病或扩张性心肌病导致慢性严重心脏衰竭,互助会员实际接受了CRT治疗,以矫正心室收缩不协调和改善心脏功能。接受治疗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 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Ⅲ及或Ⅳ级;2. 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5%;3. 左室舒张末期内径≥55mm;4. QRS时间≥130msec;5. 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仍有症状。
六十七,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自身免疫性肝炎是一种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脏的坏死性炎性疾病,机体免疫机制被 破坏,产生针对肝脏自身抗原的抗体导致自身免疫反应,从而破坏肝细胞造成肝 脏炎症坏死。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高γ球蛋白血症;
(2) 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体,如 ANA(抗核抗体)、SMA(抗平滑肌 抗体)、抗 LKM1 抗体或抗-SLA/LP 抗体;
(3) 肝脏活检证实免疫性肝炎;
(4) 临床已经出现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和脾肿大等肝硬化表现。
六十八,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因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根据智商(IQ), 智力低常分为轻度(IQ50-70)、中度(IQ35-50)、重度(IQ20-35)和极重度(IQ<20)。 智商的检测必须由卫计委智力残疾医学诊断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根据被保险人年 龄采用对应的智力量表如韦克斯勒智力量表(儿童智力量表或成人智力量表)。 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的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以入 院日期为准)发生在被保险人 6 周岁以后;
(2) 专科医师确诊被保险人由于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智力低常;
(3) 本公司认可的专职合格心理检测工作者做的心理检测证实被保险人智力 低常 IQ<50(中度、重度或极重度);
(4) 申请社员的智力低常自确认日起持续 180 天以上。
六十九,严重瑞氏综合征
瑞氏综合征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脂肪酸、血 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 等。瑞氏综合征需由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证据;
(2) 血氨超过正常值的3倍;
(3) 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病分期第3期。
七十,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症导致心包脏层和壁层广泛瘢痕粘连、增厚和钙化,心包腔闭塞, 形成一个纤维瘢痕外壳,使心脏和大血管根部受压,阻碍心脏的舒张。被保险人 被明确诊断为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且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心功能衰竭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并持续 180 天以上;
(2) 已经接受了开胸进行的心包剥脱或心包切除手术。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互助范围内;
七十一,重症手足口病
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 疱疹。经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 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 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碍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 查证据;
(2) 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 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七十二,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指为了治疗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实际实施了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
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儿童期发病的慢性关节炎,其特点为在高热和系统性 病征出现数月后发生关节炎。
七十三,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指因脑动脉瘤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被保险人已经实施了在全麻下进行的开 颅动脉瘤夹闭手术。脑动脉瘤(未破裂)预防性手术、颅骨打孔手术、动脉瘤栓塞手术、血管内手术 及其他颅脑手术不在本互助范围内。
七十四、 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
一种由于感染导致的急性综合征,引起红细胞溶血,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溶血性尿毒 症综合征必须由血液和肾脏专科医师诊断,并且符合所有以下条件:
①实验室检查确认有溶血性贫血、血尿、尿毒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②因肾脏功能衰竭实施了肾脏透析治疗。 任何非因感染导致的溶血性贫血,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与红细胞末缺陷有关的 溶血性贫血、红细胞酶病、血红蛋白病等,不在本公约互助范围内
七十五、 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因感染性病原体造成心脏内膜发炎,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①血液培养测试结果为阳性,证实存在感染病原体: a.微生物:在赘生物、栓塞的赘生物或心脏内脓疡经培养或组织检查证实有微生物;或 b.病理性病灶:组织病理学检查证实赘生物或心脏内脓疡有活动性心内膜炎;或 c.分别两次血液培养证实有典型的病原体且与心内膜炎吻合;或 d.持续血液培养证实有病原体阳性反应,且与心内膜炎吻合。 ②心内膜炎引起中度心瓣膜闭锁不全(指返流分数20%或以上)或中度心瓣膜狭窄(指 心瓣膜开口范围小于或等于正常的30%);及 ③内膜炎及心瓣膜病损须经心脏专科医生确诊。
七十六,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和/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急剧 恶化,必须立刻进行手术及清创术。最后的诊断必须由微生物或病理学专家进行相关检查后证实;
七十七、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因细菌引起脑和脊髓的脑脊膜炎性感染,经脑脊液细菌学检查确诊,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伤。永久性神经损伤是指经我们认可的神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并持续达一百八十天以上者: ①符合神经精神病学标准的严重认知功能障碍,而需持续监护; ②听力丧失或失明; ③语言机能丧失; ④肌体功能障碍,导致无法完成其中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日常生活活动。
七十八、疯牛病
是一种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临床表现为快速进行性痴呆、肌阵挛和特征性脑电图变化。 本病须经三级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根据WHO诊断标准明确诊断,并且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 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疑似病例不在互助范围内。
七十九、肝豆状核变性
指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铜代谢缺陷病,以不同程度的肝细胞损害、脑退行性病变和 角膜边缘有铜盐沉着环为其临床特征,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①典型症状; ②角膜色素环(K-F环); ③血清铜和血清铜蓝蛋白降低,尿铜增加; ④经皮做肝脏活检来定量分析肝脏铜的含量。 本疾病不受本公约不予互助情形中关于“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八十,进行性核上性麻痹(Steele-Richardson—Olszewski 综合征)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又称Steele-Richardson—Olszewski综合征,是一种少见的 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锥体外系肌僵直、步态共济失调 和轻度痴呆为主要临床特征。PSP必须由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神经内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 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 上。
八十一,肺源性心脏病
指被申请社员因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 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 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八十二,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指因丝虫感染导致淋巴出现阻塞性严重淋巴水肿,达到国际淋巴学会淋巴肿分期第III 期,临床表现为肢体象皮肿,罹患肢较键肢增粗30%以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此病症须经 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八十三,小肠移植
指因肠道疾病或外伤,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小肠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此手 术必须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学上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八十四, 职业原因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被保险人的职业归属于下列职业列表内的职业,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 者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者其他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须满足下列全部 条件: (1)感染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 (2)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月以内; (3)必须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5天以内进行的检查报告,该报告必须显示 被保险人血液HIV病毒阴性和/或HIV抗体阴性; (4)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2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存在HIV病毒或者HIV抗体。 职业列表: 医生(包括牙医) 护士 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 医院护工 救护车工作人员 助产士 警察(包括狱警) 消防人员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HIV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防止AIDS发生 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互助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输血、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本保 单互助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 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本疾病不受本公约不予互助情形中关于“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限 制。
八十五,急性肺损伤(ALI)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一种表现为无心脏衰竭的肺水肿,为创伤、脓毒血症等临床多种疾病的并发症,造成多 器官衰竭,死亡率高。 急性肺损伤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必须由呼吸系统专科医师诊断,并有所有以下临床证 据支持。 ①急性发作(原发疾病起病后6至72小时); ②急性发作的临床症状体征,包括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大汗、面色苍白及 辅助呼吸肌活动加强(点头呼吸、提肩呼吸); ③肺浸润影; ④PaO2/FiO2(动脉血氧分压/吸入氧分数值)低于200mmHg; ⑤肺动脉嵌入压低于18mmHg,临床无左房高压表现。
八十六,骨生长不全症
指一种胶原病,特征为骨易碎,骨质疏松和易骨折。该病有4种类型:I型、II型、III型、IV型。只包括III型成骨不全的情形。其主要临床特点有:发展迟缓、多发性骨折、进行性脊柱后侧凸及听力损害。III型成骨不全的诊断必须根据身体检查,家族史,X线检查和皮肤活检报告资料确诊
八十七,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指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证实,且已经持续性的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须至少满足下列一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八十八、严重肺结节病
结节病是一种原因未明的慢性肉芽肿病,可侵犯全身多个器官,以肺和淋巴结受累最为常见。严重肺结节病表现为肺的广泛纤维化导致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并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 肺结节病的X线分期为Ⅳ期,即广泛肺纤维化;2. 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临床持续180日冬梅血氧分压(PaO2)<50mmHg和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80%.
八十九,斯蒂尔病
斯蒂尔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因该病引致广泛性关节破坏,以致需要进行髋及膝关节置换;
(2) 由风湿病专科医生确定诊断。
九十,主动脉夹层瘤
指主动脉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坏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裂,以致主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裂口进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肿。会员需通过电脑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须经专科医生确诊。
九十一,艾森门格综合征
因心脏病导致的严重肺动脉高压及右向左分流。诊断必须由心脏专科医生经超声心动图和心导管检查证实及需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 平均肺动脉压高于40mmHg;
(2) 肺血管阻力高于3mm/L/min(Wood单位);
(3) 正常肺微血管楔压低于15mmHg;
本项疾病的互助范围不受本互助计划“不予互助事项提示”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九十二,严重大动脉炎
指经本平台认可医院的心脏或血管外科专科医生确诊的大动脉炎,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红细胞沉降率及C反应蛋白高于正常值;
2. 超声检查、CTA检查或血管造影检查证实主动脉及其主要分支存在狭窄;
3. 已经针对狭窄的动脉进行了手术治疗。
九十三, 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
多发性大动脉炎(高安氏动脉炎)是一种发生在主动脉和其主要分支的慢性炎症性动脉疾病,表现为受累动脉狭窄或闭塞。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是指多发性大动脉炎头臂动脉型(Ⅰ型),又称无脉症。互助会员被明确诊断为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并且实际接受了经胸部切开进行的无名动脉(头臂干)、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九十四,左室室壁瘤切除手术
申请社员被明确诊断为左室室壁瘤,并且实际接受了开胸开心进行的室壁瘤切除手术治疗。
经导管心室内成形手术治疗不在互助范围内。
九十五,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申请社员必须是患上严重甲型血友病(缺乏VIII凝血因子)或严重乙型血友病(缺乏IX凝血因子),而凝血因子VIII或凝血因子IX的活性水平少于百分之一。诊断必须由医院的血液病专科医生确认。
本项疾病的互助范围不受本互助计划“不予互助事项提示”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九十六,严重癫痫
本病的诊断须由神经科或儿科专科医生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脑电图及MRI、PET、CT等影相学检查做出。申请互助金时必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病历记录证明互助会员存在经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而反复发作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癫痫大发作,且已行神经外科手术以治疗反复发作的癫痫。
发热性惊厥以及没有全身性发作的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不在互助事项范围内。
九十七,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脑膜和脊膜的非化脓性炎症性疾病。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出现颅内压明显增高,表现头痛、呕吐和视乳头水肿;
(2) 出现部分性、全身性癫痫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
(3) 昏睡或意识模糊;
(4) 视力减退、复视和面神经麻痹。
九十八,血管性痴呆
指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和造成记忆、认知和行为等脑区低灌注的脑血管疾病所致的严重认知功能障碍综合征。互助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互助范围内。
九十九,额颞叶痴呆
指一组以额颞叶萎缩为特征的痴呆综合征,临床以明显的人格、行为改变和认知障碍为特征。互助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互助范围内。
一百,路易体痴呆
指一组在临床和病理表现上以波动性认知功能障碍、视幻觉和帕金森综合征为临床特点,以路易体为病理特征的神经变性疾病。互助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互助范围内。
一百零一,严重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80%或80%以上。
一百零二,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一种亚急性脱髓鞘性脑病,常常发现于免疫缺陷的病人。必须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根据脑组织活检确诊。
一百零三,脊髓小脑变性症
脊髓小脑变性症为一组以小脑萎缩和共济失调为主要临床特点的疾病。必须符合所有以下条件:
(1) 脊髓小脑变性症必须由医院诊断,并有以下证据支持:
① 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小脑萎缩;
② 临床表现存在共济失调、语言障碍和肌张力异常。
(2) 申请社员运动功能严重障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一百零四,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以肌肉无力及萎缩为特征,并有以下情况作为证明:脊髓前角细胞功能失调、可见的肌肉颤动、痉挛、过度活跃之深层肌腱反射和外部足底反射、影响皮质脊髓束、构音障碍及吞咽困难。必须由医院专科医生以适当的神经肌肉检查如肌电图(EMG)证实。本疾病必须导致严重的生理功能损坏(由互助会员永久性无法独立完成最少3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作为证明)。
一百零五,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
指由风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慢性脑炎。疾病确诊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一百零六,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指一种以大脑白质和灰质损害为主的全脑炎。本病的发生是由于缺损型麻疹病毒慢性持续感染所致的一种罕见的致命性中枢神经系统退变性疾病。早期以炎症性病变为主,晚期主要为神经元坏死和胶质增生,核内包涵体是本病的特征性改变之一。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一百零七,神经白塞病
白塞病是一种慢性全身性血管炎症性疾病,主要表现为复发性口腔溃疡、生殖器溃疡、眼炎及皮肤损害,并可累及大血管、神经系统、消化道、肺、肾等等。累及神经系统损害的白塞病称为神经白塞病。神经白塞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害指互助会员持续180天无法独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之一:
(1)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2)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一百零八,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
指一种最常见的过氧化物酶体病,主要累及肾上腺和脑白质,主要表现为进行性的精神运动障碍,视力及听力下降和(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等。须经专科医生诊断,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持续至少180日。
互助会员在三周岁之前患该疾病,不在本计划的互助范围之内。
一百零九,骨髓纤维化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为原因不明的骨髓中成纤维细胞增殖,伴有髓外造血,表现为进行性贫血、脾肿大等症状。本疾病须根据骨髓的活组织检查和周围血象检查由我们认可的医院血液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且符合条件的状态持续180天及以上,并已经实际实施了针对此症的治疗:
(1) 血红蛋白<100g/L;
(2) 白细胞计数>25*109/L;
(3) 外周血原始细胞≥ 1%;
(4) 血小板计数<100*109/L。
任何其它病因导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互助范围内。
一百一十, 脊柱裂
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合并大小便失禁,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但不包括由X线摄片发现的没有合并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本项疾病的互助范围不受本互助计划“不予互助事项提示”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一百一十一,糖尿病导致双足截除
因糖尿病引起的神经及血管病变累及足部,为了维持生命在医院内已经进行了医疗必须的由足踝或以上位置的双足截除手术。
切除多只脚趾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引起的截除术不在互助范围内。
一百一十二,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指申请社员因原发性脊柱侧弯,在本平台认可医院实际实施了对该病的矫正外科手术。但由于先天性脊柱侧弯以及其他疾病或意外导致的继发性脊柱侧弯而进行的手术治疗不属于本计划互助范围内。
一百一十三,多发性骨髓瘤
多发性骨髓瘤是浆细胞异常增生的肿瘤。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 组织学活检证实浆细胞瘤;(2) 骨髓浆细胞增多≥30%;(3) 过量M蛋白存在:① IgG>3.5 g/dL(血清);② IgA >2 g/dL(血清);③ 轻链 (本周氏蛋白) ≥1 g/24小时。(4) 血红蛋白<85g/L。孤立性骨髓瘤不互助范围内
一百一十四,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统和纤溶系统的过度活动导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严重出血,需要输注血浆和浓缩血小板进行治疗。
一百一十五,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
指因先天性脑积水(即先天性的脑脊液循环或吸收功能障碍,使脑脊液大量积滞而导致脑室或蛛网膜下腔扩大),而接受的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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