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才美,专业装 发表于 2016-8-20 20:19:18

公社的制度逐步完善是很有必要,个人认为增加过渡期有失初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一定要本着助人互助的初心

品位人生 发表于 2016-8-20 21:13:52

卍茶 发表于 2016-8-19 06:20
支持

支持

南国670 发表于 2016-8-21 08:15:14

相当支持

夏新 发表于 2016-8-21 18:01:08

这样最好,可最大限度的防道德风险!

海阔天高 发表于 2016-8-21 20:10:25

(室内装修)杨静 发表于 2016-8-15 20:48
那2016年9月1日之前入社的社员怎么算

之前的没事

123175550 发表于 2016-8-21 20:40:03

支持

军哥007 发表于 2016-8-21 22:20:17

支持!

傅国旺20 发表于 2016-8-22 00:19:56

支持!支持再支持抗癌公社!

吉祥78 发表于 2016-8-22 06:06:31

支持

艰苦一生 发表于 2016-8-22 06:28:33

赞同

艰苦一生 发表于 2016-8-22 06:28:34

赞同

打不死的小强^_^ 发表于 2016-8-22 08:18:55

保障社员利益,规避风险,是很有必要的。但对于原本就要一年观察期的中年社员来说,增加一年的过渡期是否有点长了?年龄越大发病的几率越大,这是共识。上有老下有小,此时的TA更需要帮助,所以这一点请公社考虑周全。

糖糖长老 发表于 2016-8-25 09:21:35

合理,一直感觉抗癌公社门槛太低,这样虽然可以帮助很多人,但会损害大多数人权益。

苏敏13361256588 发表于 2016-8-25 15:53:26

支持,赞

廿一 发表于 2016-8-25 16:13:05

有道理

大猫哥 发表于 2016-8-25 16:23:28

从2016年9月1日起注册的新社员,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内确诊大病,其受助权利为最高权利的一半;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后确诊,则得到最高权利对应的资助数额。举例:
小张2016年10月1日入社,如果在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0日之间确诊癌症,在通过审核后筹款的目标为15万;在2018年4月1日以后确诊癌症,则筹款目标为30万。

大猫哥 发表于 2016-8-25 16:23:29

从2016年9月1日起注册的新社员,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内确诊大病,其受助权利为最高权利的一半;在度过等待期后的一年后确诊,则得到最高权利对应的资助数额。举例:
小张2016年10月1日入社,如果在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0日之间确诊癌症,在通过审核后筹款的目标为15万;在2018年4月1日以后确诊癌症,则筹款目标为30万。

福阁 发表于 2016-8-25 16:35:38

有点气愤,何不直接一刀切延长等待期呢?,要不把受助金额改为五十万,大不了也就每个人一块钱的事儿,都不希望生病,万一有人生病了每人给他捐一块钱一点也不多。。赞同的赞哈子。

武妹 发表于 2016-8-25 17:30:12

就是每月叁元也可以。一年才36元。40岁以下的社员等待期也应该是一年。40岁以下和40岁以上救助的金额相差甚远!我建议平时每月多扣一点。我没有生病就当做好事,若生病大家也可以帮助我。现在的医院进不得!

糊涂大仙 发表于 2016-8-25 17:41:41

支持

木字每 发表于 2016-8-25 17:46:17

为什么大多数都不看清楚标题呢!九月以后的社员才是这样,以前加入的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所以要加入的趁早啊!

金玉良言 发表于 2016-8-26 06:39:16

没这个必要吧

fly31 发表于 2016-8-28 16:14:15

福阁 发表于 2016-8-25 16:35
有点气愤,何不直接一刀切延长等待期呢?,要不把受助金额改为五十万,大不了也就每个人一块钱的事儿,都不 ...

求同存异吧,任何规则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华少 发表于 2016-8-28 22:13:54

支持!

华少 发表于 2016-8-28 22:13:58

支持!

华少 发表于 2016-8-28 22:13:58

支持!

小志气^_^ 发表于 2016-8-28 22:15:38

支持支持

zhangdfyt 发表于 2016-8-28 22:18:49

支持,这样可以减少带病加入的侥幸心理,对每个健康入社的人很公平。

飚3246 发表于 2016-8-28 22:57:51

支持

刘仁良 发表于 2016-8-28 23:06:56

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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