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da30 发表于 2017-4-30 20:06
最近10名需要援助的癌友里面有8名都是2016年刚入社的,怎么会那么雷同才入社一年就得癌?不得不让社员质疑 ...
谁质疑谁主证…………官方有奖励。官方即然挂出来了,就说明过了初审………你还要官方怎么说明。
成6232 发表于 2017-2-19 12:26
40以下加入社员,低恶度是5万,大病10万,恶性癌是30万。40到49社员,大病是4万,恶性癌症是15万,低恶度癌 ...
感觉按病种资助是不是比按年令能更合理呢?因为患疾病不分年龄的
偶然加入公社一年多了,第一次来社区。看了很多人的发贴,留言,提问,我发现公社真是好些个人发家致富的好地方。
支持!前进路上就是需要不断调整,才能更加人性化,更加合理化。
闲云野鹤9999 发表于 2017-2-19 12:56
伤筋动骨的大动作调整,是否应该提交全体社员票决呢?一句优化通知恐怕欠妥。 ...
与虎谋皮……………
随缘75 发表于 2017-2-19 17:42
低恶度癌受助权力的调整,应该也是依照入社时年龄的分界点来定的吧,也就是说入社时年龄是40岁前受助权力是 ...
对头…………
董永民94 发表于 2017-2-19 16:25
同样的病为什么40以前和以后受助的钱不一样,你脑子进水了,会算账吗?
同样的病…………老年人发病率高还是年轻人高呢……(特指公社规定的要人命的大病。)……说直白些……………假设都到65发病…………0-40岁要交多少年,40-65又要交多少年。
怎么办………当公社人数足够多……可以分老年组和青年组……各组分摊各组的,权利一致吗……显然现在这样分还不现实。
早安66 发表于 2017-2-19 16:20
这样的政策居然也有说合理的,简直是笑话
保险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希望你能告倒他们。
董永民94 发表于 2017-2-19 16:17
我怎么觉得你们这样修改是让年龄在40岁以后退社,因为那么一点钱对于生病的人来说不算是钱了。 ...
所以说撒…入社要趁早。入社时的年龄一次性确定后边的受助权利大小。
早安66 发表于 2017-2-19 16:08
难道0到40岁的在出费用的时候要多出费用吗?41到59岁的社员费用要出少点吗?所以权利金不一样 ...
公社还规定末成年人缴费才有成人的一般呢………权利还和成人一样…………………这个你怎么理解。
早安66 发表于 2017-2-19 15:32
就1月2月的0到40岁的发病率明显高过于41到59岁的社员,为什么41到59的社员权利改少了呢?公社的意思是想让4 ...
按你的逻辑………青年人发病率要高于老年人了么………
说出来你自己都不信。
早安66 发表于 2017-2-19 14:56
公社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去改动规则的?为什么0到40岁发病率那么高,而不变动规则呢?41到59发病率相对低多 ...
你见过几个年青人去住养老院的…………
这个权利希望大家都不用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4-30 23:48
与虎谋皮……………
一直感觉你逮谁喷谁,你还年轻要学会好好说话好好思考。全体社友不是你的敌人,运行团队不需要你的无理无礼冲锋陷阵。你可以自由表达你的一切意见一一无论是否正确、是否周全、是否有建设性,毕竟这些取诀于你的家庭教育、个人教育程度、个人修养与见识、成长环境、心智发育...但是你绝对没有权力肆无忌惮地随意攻击他人!你没有这个权力!运营团队也没有富予你所谓“红脸白脸”攻击不同意见的权力!你与我们乃至张社长并无异同,个体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社员,希望你能学会自省,学会尊重他人,多学点法律知识多读点书!公社需要的是全体社员的支持,而不是轿夫与打手!君子敏于行而讷于言,自重吧!
闲云野鹤9999 发表于 2017-5-1 09:03
一直感觉你逮谁喷谁,你还年轻要学会好好说话好好思考。全体社友不是你的敌人,运行团队不需要你的无理无 ...
感觉要有用明天提你当省长。无所谓红脸白脸,刁民太多,我是猫脸。你要认为无理,诚邀你来讲理…打脸…………
公社要可持续发展,社员要求利益最大化……
叫官方发起这种投票那可不就是与虎谋皮。
我认为低恶度癌症的受助应该不分年龄段,同样是治疗,不能分为五万,三万,一万,既然公社调查治疗费用不超过五万,但一般确诊为癌症的费用都会超出五万,考虑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全部统一定四万,这样人性化,修改以前的三十万是必须的,
受助权利怎么越来越小了
那对于全心全力去治疗的家属来说就不公平了
那对于全心全力去治疗的家属来说就不公平了
Manofgod1 发表于 2017-7-31 12:59
那对于全心全力去治疗的家属来说就不公平了
确实如此,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1) 保护年少的大病患儿不被父母抛弃(2) 保护年迈的大病老人不被子女抛弃。本来可以受助十万变五万(五万变二万),如你所言,个人认为会更导致让受助人提早离世的恶性行为的,与更改政策目的背道而驰…:L:L:L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7-2-19 19:40
低度恶性肿瘤降低保障金额很合理,因为互助的目的是让患病会员治病的,而不是寿险的作用,至于在审核过程中 ...
我亲属就是调查联盟拖时间 差了十天只能享受一半的受助金,公社谁也不理会
没有链接真找不到这里
缘定一生婚纱摄 发表于 2017-2-20 14:42
规则过多的改变,就等于放弃初哀。也就等于没有规则。用白话说,就是说话不算数。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那是 ...
你这个说的好。公社已经彻底忘记为什么成立公社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抛弃初心,百年公社,那是妄想。
尘埃~ 发表于 2017-2-23 22:30
爸妈社的资助力度可不可以和年轻人一样?年纪越大,得重病的机率越大,受助的金额越少,难道老年人生大病了 ...
公社是抄保险公司的套路,说是公益,其实啊刚刚起步阶段的确是有发心,有梦想,有情怀,有温度的,现在已经变样了。主要是大奖得到太多,都晕了。
支持在审核阶段如果申请人身故受助额减半,虽说重疾保障本质上是收入补偿性质,但是现实中大部分拿到钱还是为了去看病,人都没了要筹款筹多少干嘛?至于在公示阶段申请人身故感觉还是别减半了,毕竟该审核的,该提交的,预分摊什么都已经完成了,只差最后临门一脚了。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适当提高中年人的保障额度才是值得关注和讨论的。
弄不明白的是同为老社员同样是低恶度癌,注册时权利为十万,为什么修改后40岁以下为五万,40岁以上为二万?这时的新老划断哪去了?哪个出来解释一下?若只是劝说什么摆正心态,若只是想站据道德高地训导他人的,请闭嘴!
我只想说,还是多买份保险或多加些互助平台,多一份助人也就多一份保障才靠谱,哈哈,万一公社再美其名曰减轻社员分摊而削减其他权益呢?鸡蛋别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各位社员都应该合理的买份保险,而不是一味地依赖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