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目的达到。支持公社
公社只宝要人命的大病…………还是30万。没毛病。
此举将严重打击投机分子,更健康合理。
我觉得任何制度的修改,应取得总社员的三分之二的多数决定!
低度恶性肿瘤降低保障金额很合理,因为互助的目的是让患病会员治病的,而不是寿险的作用,至于在审核过程中会员身故按50%的权利给付这条,那就要求第三方审核机构在审核时间上必须有约束,比如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否则难免让人产生审核机构故意拖延审核进度,以达到让患病会员身故从而减少互助金的目的之嫌疑。
这个制度改的不好,一两万块现在到医院真是没什么用的
我觉得虽然有些病一两万就可以看好,但是不能不保证复发 或者以后转移。而且得病了势必影响到工作。特别是重体力活的劳动者 所以有待商榷。
如果考虑复发,那任何保险都不适合购买。即便是网红的华夏常青树,也没听过重疾能多次赔付的。要考虑复发,那只能加大保障额度,以后公社会有plus计划出来的,可以满足一部分的需求,当然分摊额也会更多。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2-19 11:31
你不觉得越来越合理了吗?
一路走来,公社在不断努力,不断完善。其实低恶度互助事件曾有过一次在本公社受到了最高30万的互助,而同样事件在另一个平台只受到了5万的互助,同样事件我都有参与(此事件为同一个人。当然一切都是按规则处理,所以无可厚非)。出于公社现在的考虑,于情于理都是顾大局。。:hug:
董永民94 发表于 2017-2-19 16:17
我怎么觉得你们这样修改是让年龄在40岁以后退社,因为那么一点钱对于生病的人来说不算是钱了。 ...
一这个是按入社年龄算,不是说到了40岁以后会变少,而是说入社时四十岁对应的权利。比如三十岁的人加入,对应的5万,他40 岁了不会减少,一直保留到65岁。
筹到的钱是社员分摊的,修改是不是要经过大家的投票比较合理啊,不能社长一人就决定了啊。
Luckily90 发表于 2017-2-19 22:41
筹到的钱是社员分摊的,修改是不是要经过大家的投票比较合理啊,不能社长一人就决定了啊。 ...
公社有社员…70万+………搞投票…怎么投…投个几百票能说明什么问题呢…………社员“素质”…(也包括我)不够,就不要玩民主投票这一套。看看美国的总统大选,一人一票,直接用金钱量化……
我感觉修改制度,必须得取得公众得意见,听取我们的心声,还有我们每个月都在资助的人数很多,为什么你的显示资助31人,资金的用途应该透明化,你晒张发票,有什么用啊。
如果我坚守从30岁开始一直在抗癌公社,到了50岁,贡献越来越大,保额越来越少。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感觉不合理。我感觉我退舍的欲望越来越大。许多信息不透明。我们两眼一片黑。
董永民94 发表于 2017-2-19 11:21
受助的权利越来越小,那么社员是不是也要考虑退社了。
把公社当唐僧肉…吃一口就想长生不老么……
致毅60 发表于 2017-2-19 14:24
理都是这个理,不过年龄越大,资助越小,后面问题,会不会越多?!1一2万能干什么用?,谁都不希望自己有病 ...
图大病保障………大病保障还是30万没有变………
小毛病,花个1/2万还有医保,公社再给个10来万………有啥意思呢。
闲云野鹤9999 发表于 2017-2-19 12:56
伤筋动骨的大动作调整,是否应该提交全体社员票决呢?一句优化通知恐怕欠妥。 ...
你家里……你要干点什么大事…也不用和你小孩商量吧………
为什么?
加入公社,一次确定权利到65岁前,65岁后进入爸妈社,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2-20 05:43
把公社当唐僧肉…吃一口就想长生不老么……
你知道底恶度癌症治疗需要多少钱吗?
防范道德风险确有必要,我支持。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7-2-19 19:40
低度恶性肿瘤降低保障金额很合理,因为互助的目的是让患病会员治病的,而不是寿险的作用,至于在审核过程中 ...
嗯嗯,谢谢您的建议,相信公社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Bruceniu 发表于 2017-2-20 03:35
我感觉修改制度,必须得取得公众得意见,听取我们的心声,还有我们每个月都在资助的人数很多,为什么你的显 ...
受助社员的康爱金是由受助人自由支配的,但关于公社的比如审核费用、手续转账费用是需要公示相关开支的
Bruceniu 发表于 2017-2-20 03:43
如果我坚守从30岁开始一直在抗癌公社,到了50岁,贡献越来越大,保额越来越少。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感觉不 ...
这个是注册时的年龄,不是到了50岁会变少。而是50岁注册时对于的权利。比如您注册时30岁,这个权利是会一直维持到65岁的
张清常 发表于 2017-2-19 18:30
我觉得任何制度的修改,应取得总社员的三分之二的多数决定!
对的,这应该是个基本游戏规则。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2-20 05:50
你家里……你要干点什么大事…也不用和你小孩商量吧………
为什么?
您是代表公社管理运营层在发声吗?是您个人这么想,还是公社运营层确实也是按您的思维定式,在决定何事上投票、何事上自主决定后公告一下即可?
其实要想维持目前的保障金额也简单,以后搞plus计划加重分摊金额就可以了,认为2万太少的人自己选择加入,多出钱就行。
总不能一方面觉得每个月分摊高,同时还要求保障金额高,那是不讲道理的无赖行径。
规则过多的改变,就等于放弃初哀。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那是自取灭忘。
规则过多的改变,就等于放弃初哀。也就等于没有规则。用白话说,就是说话不算数。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那是自取灭忘。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2-20 13:30
其实要想维持目前的保障金额也简单,以后搞plus计划加重分摊金额就可以了,认为2万太少的人自己选择加入, ...
赞同这个观点
张总能否提供一下各个省份首府主要三甲医院的各种癌症治疗费用相关统计数据,我觉得这样以后关于什么癌症需要分摊的保守治疗成本,各个成员心里有个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