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大仙 发表于 2017-2-20 16:11:49

权为是不是可以和加入公社年限挂勾,加入越久是否有奖励,到老了得到的保障越低,否则会伤了加入越早的老会员的心

晖晖88 发表于 2017-2-20 23:46:57

至尊宝2 发表于 2017-2-19 12:04
资助是长期的,受助的是刹那间。若康爱金越降越低降,那么就失去失了原来的诱惑力。从而社员的积极性就此瓦 ...

说的对,现在的医疗费那么高,随便一场大病都是几万,康爱金反儿降了,失去了大病保障大意义!

周而复始 发表于 2017-2-21 08:22:49

晖晖88 发表于 2017-2-20 23:46
说的对,现在的医疗费那么高,随便一场大病都是几万,康爱金反儿降了,失去了大病保障大意义! ...

请看清楚前提,公社调查发现低恶度癌症治疗费用在两万以下,因此把这块最高30万的保障降为了5万。其余癌症大病等治疗费用高的疾病并没有降低。

周而复始 发表于 2017-2-21 08:31:22

首先表明我的观点,支持公社以此种方式调整保障金额。我的理由如下:
1.我历来支持由保险行业医疗行业等专业人士发现的问题,公社管理层应该有权主动调整。
2.一些可调整也可不调整的问题可以交由公社社员投票解决。目前70万社员,一般最多也就上千人级别参与投票,代表面并不全面,因此也不适合对影响公社长期发展和生存的问题起决定性的作用。
3.这次调整说明管理层能主动纠偏,那么以后也会有利好。比如若干年后在通胀压力下,治疗费用明显上升,我想公社运营方也会考虑上调互助金的。

令狐冲 发表于 2017-2-21 10:57:57

Bruceniu 发表于 2017-2-20 03:43
如果我坚守从30岁开始一直在抗癌公社,到了50岁,贡献越来越大,保额越来越少。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感觉不 ...

你理解错了,你三十加入,你的保障金额会一直到65岁,多看看规则

Alexis 发表于 2017-2-21 11:03:15

低恶度癌,费用太低了。可以考虑5万、3万、2万。现在的钱那么不值钱,1万块,只能呵呵。
第二点改得很好。
老问题,筹款时间太长,还是建议缩短为3-7天。

Alexis 发表于 2017-2-21 11:20:19

建议将本帖置顶;自3月1日起,同步修改和更新“规则”里的数据。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2-21 11:31:18

不错……………真心不错…………

瘦江 发表于 2017-2-21 11:33:38

我觉得挺好,这些才是组织需要考虑的事情,那些什么保护隐私的事少干,你不需要满足所有人的要求,你要做的是如何让公社生存长大,让互助光明真实。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2-21 11:33:59

葛振兰 发表于 2017-2-19 14:37
这个只是低恶度癌症的,治疗花费相对低的,其他的大病权利并没有降低。 ...

和年龄没关系………和加入公社时的年龄反相关……
入社时年龄越大,发病风险越高,投机行为越大……

大猫哥 发表于 2017-2-21 11:39:39

致毅60 发表于 2017-2-19 14:24
理都是这个理,不过年龄越大,资助越小,后面问题,会不会越多?!1一2万能干什么用?,谁都不希望自己有病 ...

公社吸引人的地方从来都不是……保小病……而是宝要人命的大病,30万受助权力从来就没有变过。
低裂度癌这些,只是鸡肋,真心可有可无的。人人都有医保,1/2万的病,公社补个10万,也确实不合理………此举将大大降低人为的投机性,甚好,大快人心。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2-21 22:14:26

低恶度癌保障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本来就是几万元的花费,社保还能报销一半以上,需要什么保障?有人整天谈贡献,以我的观点,你有个屁的贡献,不错,你是分摊了费用,但公社也给了你受保障的权利,所以根本谈不上贡献,当然如果有一天你患了大病需要公社发起任务,你也无需对公社感恩戴德,这也是你应该得到的权利,你唯一需要感谢的只是公社给了咱们这样的屌丝有了一个互相帮助的平台。

暖暖的呵护 发表于 2017-2-21 22:22:19

以后修改政策我觉得还是大家投票决定吧?过半数即为通过

暖暖的呵护 发表于 2017-2-21 22:26:57

现在生病住院的话,一两万根本不管用了,对于老年人来说,五万的额度已经够少的了,再改为两万,有点太少了吧?我还是建议大家投票决定

正义之士 发表于 2017-2-21 22:30:25

投票?怎么投?近一百万社友有好多在关注论坛……

正义之士 发表于 2017-2-21 22:32:15

要退就退了吧……

正义之士 发表于 2017-2-21 22:38:27

年轻时尽了很多义务,到老了后权利不升反降!建议能否修改对老社友的权利保障……

孔明 发表于 2017-2-21 23:03:16

个人认为,一定要基本了解公社,再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公社是一个保障平台,主要的目的是关注大家的重疾问题,所以在一些取舍问题前肯定会向大方向看齐。建设百年公社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平衡取舍的问题,只要照顾到大部分社员,只要照顾到社员的重大问题,公社就已成功了。想得到什么,首先考虑自己付出了多少,如想得到更多保障,当然还可以有其它途径选择的。公社为你提供基本保障,已经不错了,你想想你付出了什么,对老百姓来说这个平台已经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希望,不要再添加压力了,换句话说,没有这些互助平台,你们又得到什么,公社想的是长远、全面问题,你想的是小家问题,还讨论呢

逆境中改变70 发表于 2017-2-22 00:38:17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7-2-19 19:56
如果考虑复发,那任何保险都不适合购买。即便是网红的华夏常青树,也没听过重疾能多次赔付的。要考虑复发, ...

新华保险新推出不久的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重疾就可以七次全额赔付

尘埃~ 发表于 2017-2-23 22:30:34

爸妈社的资助力度可不可以和年轻人一样?年纪越大,得重病的机率越大,受助的金额越少,难道老年人生大病了医院医疗费会打折吗?

阳泉公益行24 发表于 2017-2-25 21:28:09

公社一直说: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现在这样规定是否对老会员有点不公平?

夜猫17 发表于 2017-2-26 14:34:59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2-20 13:30
其实要想维持目前的保障金额也简单,以后搞plus计划加重分摊金额就可以了,认为2万太少的人自己选择加入, ...

你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夜猫17 发表于 2017-2-26 14:40:55

问一下大家“首先,是治疗的成本:低度恶性肿瘤,是包含但不限于甲状腺乳头状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卵巢性索间质肿瘤、骨巨细胞瘤,以及其他经医学专家认定属于预后较好、生存期长、治疗费用低的恶性肿瘤——由于治疗成本低,如果设置过高的受助权利,则是相对不合理的。”,这句话里的是包含但不限于我该怎么理解,我知道骨巨细胞瘤治疗费用很高,如果长在特殊位置费更高

念念51 发表于 2017-2-28 07:56:30

还是希望把钱用到该用的地方,不要浪费,我们当初住院一个小孩需要开颅手术总共费用才六万,可是他在轻松筹上面要筹20万!别人的爱心只是个为你救急!救命,不是发家致富

没有昵称1 发表于 2017-2-28 08:19:05

关键问题是低度疾病得到救助后,以后万一不幸患大病了,还有被救助权利吗?如果没有了,估计退社的人会很多吧?

李先生31 发表于 2017-2-28 08:44:40

不断补充完整,更好的救助每一位需要的人。

知足常乐86 发表于 2017-3-2 16:37:34

我才说了几句话就不能发帖了咋回事假的吧

知足常乐86 发表于 2017-3-2 16:38:10

把我的号限制了

大海之心35 发表于 2017-3-3 23:48:05

39岁以前和40岁以后得了癌症治疗不一样花钱吗?救助的金额还不一样,这样公平吗?

大海之心35 发表于 2017-3-4 00:04:53

同样的病,同样花钱,不同的待遇。公社允救助几次,受到救助后是不是要长期留在公社。还是自动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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