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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互联网金融》曾发表抗癌公社张马丁的文章《众保——乌托邦?还是商业模式的颠覆式创新?》,一时引起大量转发,反响巨大。
当时笔者只是隐约的感觉,这可能是一个能解决社会问题的公益创新,是一种金融脱媒的模式而已,也没多想。此后,仅一个月,中国保监会就出台了《保监会就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设立相互保险成为可能。到2015年,各路大仙发起相互保险的热潮此起彼伏,据媒体统计有七八家之多。然后笔者想到抗癌公社可能就是相互保险,但起步于2011年的抗癌公社却没有去申请相互保险,笔者就此咨询张马丁,其笑称:抗癌公社的众保模式是比相互保险更为先进的模式,我们干嘛要申请这个?
当时只是理解为笑言,但是随着抗癌公社2015年的两起资助案例,使笔者不由深入思考,或许,众保模式真的不仅仅是相互保险而已,它或许有颠覆相互保险的可能,且听我慢慢道来。
据《经济观察报》网的一则报道:
抗癌公社已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10万元康爱金。从最终支付结果的统计数据看,净支付率达83.48%。截至今年6月30日,抗癌公社注册时在40周岁以下且注册满180天的人数为:成年人22046人,未成年人160人。注册时在40周岁及以上社员且注册满365天的人:1451人。最终每位正式社员的扣款额为3.96元(未成年人1.98元)
这意味着,抗癌公社所坚持的后付费模式,至少已经有了成功的案例支持,而如果这种模式可持续,那么还需要什么相互保险呢?
首先,也是根本的,抗癌公社阉割掉了保险公司或相互保险公司最看重的一块——资金聚集的功能。
我们知道,为什么大资本愿意去投资保险公司、甚至亏本的保险公司,为什么很多投资愿意投资盈利能力受限、无法上市退出的相互保险公司?无非是看中了其积聚资本的作用,而这可以看作一个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这是一个大蛋糕。最新数据显示,在2014年在全球4.5万亿的保费市场中,相互保险贡献占了30%左右。
而抗癌公社却完全不需要,人们免费加入,是一种后付费的模式,只有当社团中有人发生情况,才需要所有社员分摊,人们不必事先将一大笔钱放到某处去由别人管理。如果它行得通,还有多少人愿意将钱先交到保险公司?
其次,衍生的,抗癌公社竟然不需要精算!
抗癌公社是事后付费,人们付费的依据是真实发生的概率。而传统保险和相互保险,都是根据生命精算表等事先测算的标准作为收费依据。可见两种模式收费标准不同,而前者更接近真实和纯粹。
抗癌公社需要精算,也只是作为人们负担的参考,但是不管计算结果怎样,理论上都应该比其它保险形式计算出的结果要低。
抗癌公社模式与相互保险相比还有不少不同,但笔者认为上述两点足以能说明最主要的问题了。
人们的担心,无非是这种后付费模式能否可持续。但笔者思考之后,却倾向于它可持续。一方面,借助互联网,人群的聚集成本低了,事后分摊的效率大为提升,在此情况下,大部分的人应该会留在抗癌公社,因为这符合个人利益。另一方面,我参加抗癌公社所节约的资金可以用于其它个人的投资或支出,更加自由,有此便利,何故退出?
所以,笔者认为抗癌公社的众保模式或许有颠覆相互保险的作用。资本市场也给张马丁了回应,据他透露,抗癌公社在去年就已获得联创策源的百万美元天使投资,目前正在稳步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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