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成为社员,与300万人对抗大病挑战,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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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放心,我们会将你的资料及时上传到平台,公示期满后,你就有权得到公社社员的资助了。”近日,几名“特殊”的客人看望了在泰安市某医院血液内科接受治疗的高萍(化名)女士,并向高萍转达了来自全国各地(社员)的慰问。
原来,这几名访客是抗癌公社代表及泰安分社的负责人,此行的目的是核实身患白血病的正式社员高萍的病情,并帮助其申请最高30万元的获助权利。“作为抗癌公社的一员,高萍曾向他人奉献过爱心,现如今她也有权享受社员的权利。”抗癌公社代表马维坊表示。
雪中送炭:社员患25种大病可获得公社保障
据介绍,抗癌公社成立于2011年5月,是一个以旨在帮助百姓在身患癌症以及其它24种大病时筹集医疗费用的公益组织,目前在全国各地都建立了城市分社,拥有近19万会员。
“抗癌公社免费加入,并且不向社员收取任何费用。”马维坊告诉记者,抗癌公社坚持“助人自助”的理念,进而实现“众保梦”。是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力补充,被著名经济学家胡景北教授誉为“保障事业的一大创新”。
当然,加入抗癌公社需要满足以下健康条件:一是未曾患有或未正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心脏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塞等)、肝硬化、癫痫、精神疾病、糖尿病等疾病;二是不存在曾或正在接受透析、放疗、化疗或介入治疗等状况。不符合健康条件的可成为爱心社员,但没有受助权利。
据泰安分社负责人冯德桥介绍,按照抗癌公社章程要求,成为正式社员后,当有社员身患包括癌症在内的25种大病以及身故时,其他社员需要资助该社员不超过10元的一笔善款,也叫“康爱金”。计算公式为受助人权利除以当时公社人数,未成年社员需由其家长代为履行一半费用。所谓正式社员,是指通过了观察期的社员,其中40周岁以下是180天,40周岁及以上是360天。
“ 加入公社后,社员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高萍是2013年加入抗癌公社的,期间她曾向一名社员进行过捐助,因此她具有获得其他社员救助的权利。”冯德桥介绍说,按照规定,高萍最快可在国庆节左右获得一笔捐助,“这是一个大家庭的温暖,可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透明公开:互助资金100%直达患病社员
记者了解到,根据抗癌公社规章要求,社员所享有的权利,根据年龄不同有着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加入公社时年龄在40岁以下的,患癌症时享有的权利为30万,其它24种大病时为10万,意外或疾病身故时10万;
加入公社时年龄在40岁(含)—49岁的,患癌症时享有的权利为15万,其它24种大病时为4万,意外或疾病身故时为10万;
加入公社时年龄在50岁(含)—59岁的,患癌症时享有的权利为4万,其它24种大病时为1万,意外或疾病身故时为10万;
加入公社时年龄在60岁(含)—65岁的,患癌症、大病和身故时的权利为资助贡献的10倍。“65岁或65岁之后加入的,患癌症、大病或身故时,享有的权利为在公社终生支出的资助总额+公社爱心资助。”马维坊介绍说。
据记者了解,作为一个互联网互助平台社区,抗癌公社不设资金池,所有的捐款都通过“P2P”模式进行捐助,100%直达患病社员的账户。“受捐人信息和捐助金额都是公开的,保证了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冯德桥表示,百姓可登陆“www.kags.com”申请加入,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kangaigongshe”免费加入。 原帖地址:http://toutiao.com/a539817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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