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登录 | 立即注册
康爱公社社区
返回列表 发新帖
身故保障金到底归谁?这种行为等同于欺诈,请勿相信![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9 12: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免费成为社员,与300万人对抗大病挑战,值得拥有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不得不感叹,有的时候,谈钱伤感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困难时相濡以沫的亲友,也许也会因利益纠葛,互相伤害。

前几天,我们在康爱公社的抖音号上(抖音搜索:1100328078)发布了一条“不幸身故后如何申请互助金”的短视频,就收到一位社友以下的留言:

“您好,请教一下,有位社员不幸身故了,但他的账号是由其他社员(非亲属)代管的,这种情况。代管者说公司(公社)规定只能由代管者申请资助金,死者的家属无法申请,是这样的吗?”


身故金-到底给谁?.png


小康爱想说:

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信!代管者可以辅助帮忙申请(比如联络人、帮助提交材料等),但最终的互助金是给死者的家属的,确切的说:是给死者的法定受益人的。如果代管者想凭借自己代管人的身份,私自想“截获”互助金,误导死者家属,这其实涉嫌欺诈了。


当然大家也别担心,因为这是不可能“截获”成功的。像康爱公社或者保险公司,都有严谨的审核和资金拨付流程,如果对方无法证明法定受益人的关系,也拿不到这笔钱。康爱公社最终还是会把这笔钱给到受助人的法定受益人的。

去年,我们就曾经遇到类似情况,一个代管人骗死者社员家属说,申请公社资助需要交金额不菲的所谓“代理审核费”等,最后还要求互助金双方互分。这不仅让双方亲情得到了伤害,更让死者家属在申请公社互助金的时候,多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不过最后结果是好的,互助金给到了死者的法定受益人。如大家再次遇到类似情形,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确认,不要盲目相信。

根据康爱公社的公约规定,如果社友不幸身故或处于无意识状态,互助金金由法定受益人来申请。如果有多位法定受益人,则其他法定受益人授权指定其中一位来申请即可。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后我们要说:

无论如何,如果要代管亲友加入公社,请基于你们的互相关爱的目的,不要被金钱迷失了理智和情感。给亲友一份互助保护的好的,但觊觎亲友身故金,这并不道德!这不是一个好人应该做的事情。

让我们都努力做一个好人!
加入康爱公社,与百万社员分摊不幸时的经济压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明智的人都加入康爱公社

免责声明|Archiver|SITEMAP|康爱公社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