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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另外,大病医保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大病医保快问快答 Q1:大病保险是为谁服务的? A:城市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非在职员工,如老人、小孩;农村里参加新农合的人群。 所以,如果你是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员工或是退休员工,大病医保和你真没啥关系。 Q2:大病保险能带来哪些好处? A:大病保险是一种“二次报销”,因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以报销的额度比较低,相当一部分医疗费用都需要这部分人群自己承担,负担非常重。 大病保险就是对自己承担的这部分再次进行报销,合规的支出至少达到50%。国务院新的要求是要达到50%以上。 Q3、大病保险的费用谁来出? A:放心吧,不需要个人再另外支出了。 大病保险虽然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经办,但并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政府主导的一项基本公共福利政策。费用也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来的。 大病医保各地各做法 大病医保从2012年就开始试点了,在每个省份使用的方案、标准都不一样,由于各地区的情况不一样,未来也不会推出统一的做法。 比如在上海试点的情况是: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特定的四类疾病,,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照50%的标准来报销。 在广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二次报销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的支付比例越高。 有了社保和大病医保并不够 事实上,推行大病医保的目的主要是使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基本达到相近的水平,使普通大众都能有经济能力去面对大病。 不过,问题来了,有了社保,有了大病医保就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社保:限制多,保障程度低 大病保险:“保而不包” 家庭需要补充商业重疾险 因此,对于家庭来说,补充一定的商业重疾险是有必要的。 一方面,商业重疾险的理赔原则是“一经确诊即可赔付”,不需要任何发票去申请“事后报销”,也不存在类似医保异地就诊报销相当繁琐困难的问题。 另外,目前市场上的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除了行业统一规定的25种常见大病,大多还涵盖了各种形形色色的“罕见大病”,保障范围已经相当全面。 用汽车来做个比喻: 社会基本医保就好像刹车,商业健康类保险就是保险带,是对医保体系的有利补充。没有人会因为有刹车就不要保险带,更不会有人有了保险带就不用刹车,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人会想要配置气囊。(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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