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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是很普遍的一种减轻医疗用费的方式了。据统计,我国的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3人,几乎已经实现了全国人民医疗保险的覆盖,大大减轻了人们的医疗负担。
曾经“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医疗保险的普遍,人们看病也不需要再犹豫纠结了。
医保的参保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新农合的医保,另一种则是就业上的职工社保,两种医保差别不大,但如果两种参保途径都入保的话,那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我国只会对一种医保进行报销。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医保并不是“无门槛”的,也没有想象的那么便捷,是有一定门槛的。 
医保并非“无条件”的
很多人以为,入了医保就可以看病“高枕无忧”了,实际上,医保报销中,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在很多情况下,医保的报销作用并不生效,而那些不达标的部分,只能病患自行负责了。
第一种不被报销的情况是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医保报销并不是全额报销,如果全额报销那么医院的盈利从哪里来呢?所以对于个人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医保,医院并不会予以报销。
第二种不被报销的情况则是要符合医保报销的范围,如果个人购买的药物中有一部分是进口药,那么进口药的费用是属于就医者自己承担的。
第三种则是现在普遍所说的“门槛费”,只有达到一定的消费金额,医保才会生效。并不是说买个十几块钱的感冒药等寻常用药都会被报销的。 
只有达到了以上的三个条件,医保才会生效。超过所谓的“门槛费”之外的费用,才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消费者报销。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不同,报销的门槛也不同。越高级的医院,所需的门槛费用就越高。很多消费者对于门槛费的设立都表示不赞同,但举个例子想,门槛费的设立是非常合理的。
假如消费1万元,报销的部分是5000元,比例占90%,去掉500元门槛费,那么实际报销的费用是4000元,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而消费越多,报销的也就越多,大大减轻了重病、大病的就医者的负担。
其实,医疗保险的设立本来就是面向大病重病者的就医,如果医疗保险没有一定的门槛,随便个小感冒、咳嗽病症大家都吵着要去住院,那么未免太占用医疗资源了。 
“门槛费”设立的必要性
其实,大家所不理解的“门槛费”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政策的考虑范围很周到,主要分为三点:
第一、要提医疗人员考虑,假如没有门槛费,那么谁来保证医疗人员的工资标准呢?另外,标准下的费用由病人自己承担,一方面可以减少医保基金的浪费,另一方面又加强了参保人的就医意识。很多人因为医保的普遍性,存在小病住院等浪费医疗条件的行为,这一举措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第二、门槛费并不是医疗费之外的额外费用,而是包含在其中的一笔费用。医保的最受益群体是大病患者,这一措施也是为了缓解大病患者以及家属的就医负担,给重病人群更好的医疗条件已经更小的就医压力。
第三、关于门槛费的设立,其实更好的有利于协调患者的层层就医,使就医有序进行,实现“分级就医”,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部分没有“门槛费”的城市
当然,也并不是全国所有医院的就医都存在“门槛费”这一标准。比如大连市,医保局针对结核病患者比例等,为了保障这一患病群体更好的就医,给结核病患者医疗待遇大幅度提高,分三方面优化让结核病患者更好的就医。 
首先是在医疗救助方面,曾经只是将耐多药肺结核列入重特大疾病范畴,而现在所有类型的肺结核都被列入其中。对于低保、低收入人群再报销70%,特困人员95%。
其次是在住院方面,对所有结核病患者都取消了起付标准这一条件。在门诊方面也是不设起付标准,大大减轻了结核病这一群体的救治负担,让患者就医不在犹豫费用。
虽然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医疗保险的标准,但大的框架是没有区别的。而大众对于“门槛费”的设立也应该保持平和的心态,相信政府的公平正义性,明确“门槛费”的设立并不是多此一举而是更好的集中医疗资源为大病重病者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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