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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社保知识,您必须要弄清![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1 09: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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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这些社保问题


让您退休无忧


Part.01

1.企业职工退休当月还需要缴纳社保费吗?


当然需要哦!


按照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按月缴纳的,到龄当月申请办理退休的单位的在职员工,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保费。




Part.02

2.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按哪个算?




按档案年龄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Part.03

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退休时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art.04

4.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从2014年2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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