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免费成为社员,与300万人对抗大病挑战,值得拥有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前几天,一个康爱公社的受助人找到我们,希望康爱公社可以出一份文字说明,说明支付给他的互助金是用于治病救命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收到的康爱公社互助金才能“免于冻结”。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主要是受助人存在债务纠纷,大概率原因是对外有负债,被债权人起诉后,银行账户被冻结了,只要有资金汇入他名下的银行账户,也会被冻结——而现在他们还需要花钱治病救命,怎么办?
所以就有了后续他们希望康爱公社写一份文字说明,但后续真的会有效吗?我表示怀疑。虽然出于帮助受助人紧急治病救命的态度,我们尽可能配合了,但愿有效。但涉及到债务纠纷,属于他们自己的民事纠纷,具体如何处理,并不是康爱公社能管到的事情。
据我所知,康爱公社的互助金并不能避税和避债,这在此前的文章有专门谈到过《康爱公社互助金可以避税和避债吗?》。
这也在最近的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中找到印证:
8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条例,将对我国创业创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早在2018年最高法院就曾经提出要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各地也有相应的萌芽,深圳目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未来,可能会有其他城市效仿深圳的立法,或者全国也将实现立法。
不过,根据整理发现,赠与财产也算需要在申请个人破产时申报的。
图片: 来自网络
从财产申报的种类来看,已经涵盖了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全部财产和财产性利益,甚至连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资金、海外获得的资产、比特币等财产都算上了。
通过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发现,赠与收到的财产,也是需要用于偿债的。在用自己的财产用于抵债后,符合条件的才能启动个人破产程序。
而个人破产制度也只是给“诚实而不幸”的人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用于免除剩余债务,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欠债不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