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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抗癌险分开后的优点实际运用中沒见体现[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4 21: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免费成为社员,与300万人对抗大病挑战,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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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享受大病互助后,病亡,或者意外亡能否继续享受互助?因我看到大病,低癌,恶性癌,意外死亡,大病死亡是各自保险费用,若不能再享受互助,各种保险分开投保是体现啥优势还是混淆概念呢?
加入康爱公社,与百万社员分摊不幸时的经济压力。
发表于 2020-2-5 11:39: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脑梗,康爱大病互助社申请过,如果当初也加有抗癌互助社,还有癌症保障,
(还加有身故互助社,拆分后,是,疾病和意外身故两个社。还有意外身故权利。
每个社都有互助公约,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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