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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故乡都是不一样的,即便是同一个村里走出来的人也是如此。我们在故乡出生,长大,如蚕,一层一层的蜕变,终于有一天,我们化蛹成蛾,飞出了那个紧紧包裹我们的茧,飞到遥远的地方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渐渐的,家乡在眼里越来越模糊,在心里却越来越清晰,家乡变成了故乡,他乡变成了家乡。
我们把自己的人生分成了鲜明的两截,一截是故乡,一截是他乡。因为童年是在故乡度过的,因着童年是一生里唯一一段天真烂漫不问人间世事的岁月,所以童年最是值得怀念,借了童年的光,故乡也就被永远的怀念了。无论我们在他乡生活的是好还是坏,都会忍不住回头看那层曾经包裹了我们生命的茧,我们怀念那里的点点滴滴,甚至会常常萌发重回故地生活的念头,只是,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决定了怀念有时候是在不自觉的自我欺骗,忘掉丑陋的,记住美好的。
既然故乡那么好,当初为什么要费心劳力的飞出来呢?既然故乡那么好,为什么至今仍有人把飞出故乡当做成功呢?无论那层茧曾经多么温暖多么舒适,它都已经属于过去的岁月,它能包庇的是过往的自己,现在的自己,已经回不到那层茧里去了。亲人,工作,房子,各种保险,他们在哪里,哪里就是安身立命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就是家乡了。
我们对故乡其实是又爱又憎的。我们爱它的是它曾经承载了我们一段最美好的光阴,在这段光阴里遇到的人、物、景,因着距离的远和时间的久,牢牢的不再更改的定格在记忆深处,如一块美玉,历久弥润,光阴把它打磨的令人误以为玉不再是石头。回去看一看,会有激动,更多的却是失望。
人倒还都是亲切的,但成人的世界里,增添了势利,村里人看似纯朴,其实谁家有权谁家有钱,他们心里非常清楚,有权有钱的人家就高人一等,没办法,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现实,你无权无钱,谁都懒怠见你。风气使然,于是,每个从外面回去的人都把自己最光鲜的一面展现给乡人,不管在外面吃多少苦,回去都是阔气的。中国人历来最讲究的就是衣锦还乡。楚霸王项羽攻占咸阳后,有人劝他定都关中,但项羽乡土观念很浓厚,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西楚霸王尚且如此,何况普通百姓?
穿着好衣服,行走在黑夜里,那是何等的浪费啊?穿着好衣服,应该行走在昔日乡邻的目光里,那才是物有所值,即便平时没有好衣服穿,过年临时买套好衣服也要穿回去给乡邻亮亮相。平时抽七块钱一盒中南海的人,回去最起码要抽四十五块钱一盒的硬中华,村头巷里,甚至常常有人发熊猫苏烟。平日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换取的不就是这一时的风光吗?老公是不抽烟的,但每年都要买两条中华回家,我不解,他说:“我是不抽烟,但走在村里,我不能不给别人发烟,我不发烟,就代表我在外面混的差,我一个人的面子无所谓,可是,家里还有老母姐姐,她们是要在那里常年生活的,让人下眼子看待的滋味可不好受。”发烟,是村里的传统,村里人见面,晚辈给长辈发烟,平辈之间互相发烟,不一定马上抽,可以别在耳朵上放着。
过年回去时无意中听到一个中年人说:“现在过年哪里是过给自己的,都是过给别人看的。”赤裸裸的炫富其实是既轻松又愉快的事,尴尬的是,你不炫富,人家看不起你,你炫富了,就有可能被借钱,这时,你又要诉苦,诉说外面生活的不易。什么样的怀念能禁得起这样的折腾呢?
如果我没有成为那个村子的媳妇,如果我不是每年都回那里过年,如果那个村子一直都只是活在我的记忆里,我想我会永远怀念它并把它作为世外桃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劳作,在诗人的眼里,都是诗情画意的,而在劳作者的眼里,是辛酸是汗水是过劳导致的伤痛。当我作为媳妇回到那个村子,我面对的不再是蓝天白云鸡鸣狗吠,而是方方面面的关系,尤其是过年,谁家送什么样的礼都很有讲究,万一厚此薄彼,就会落下非议,而乡邻之间的闲话里也多有挑拨离间,挑拨我们不要给婆婆太多钱。
我初纳罕于乡邻的多事,转而惊叹于贫穷不等于善良,挑拨的目的,只是他们看不得婆婆过好日子而已。 大姑姐一家生活在村东头。姐夫常年在上海打工,姐姐种了三亩地,余下的时间在村里或镇上打工,一年忙到头,起早贪黑,累死累活,每年顶多挣一万块钱。除去家里的开销,所剩无几。我们虽有一些经济上的帮衬,但姐姐是个要强的人,她并不依赖别人的帮衬,即便这个别人是她的亲弟弟。经济上的困窘也就罢了,邻里关系也并不是外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城里,大家关上门各过各的日子,冷淡是冷淡了,但也落的清净;在乡下,大家你来我往看似热闹,其实,公用的东西太多导致了纠纷颇多。比如两边邻居公用的墙头,比如排水沟的走向,比如宅基地的地界,都可能发生扯皮的事,扯皮的时候,没有道理可讲,谁家的拳头硬谁说了算,你还别不服,不服就得挨打。所以,大姑姐一直告诉我,“我说啥也不能让毛迪(她女儿)在乡下过一辈子,太苦了。”听她这样说,我忽然就恨自己的矫情,我有什么资格说热爱故乡,我压根没在故乡真正生活过。童年,只是长长人生的序幕,真正的人生是在自己独立门户之后才开始的。故乡,有点像初恋,在怀念里千好万好,真正见面,也不过如此。相见不如怀念,短短的六个字,满含现实的无奈和遗憾。
即便如此,我还是怀念故乡。故乡的熟人,都在渐渐老去,故乡的新人,我都已经不认识;故乡的物,已是沧海桑田,以前的村庄几乎被夷为平地,我们无处寻觅旧日生活的痕迹,在现代化的建设里,没有历史的话语权;好在还有故乡的景,村旁的河,田里的麦苗,沟畔的杨树柳树槐树榆树,它们都还在。
其实,对于我来说,真正意义上的故乡只是村西头的那几户人家,我家被拆掉的老院子,没出五服的大爷大娘大叔婶子,尤其是志伟家旁边的那个坑,当年种了一坑的藕,每到夏天,满池的荷叶荷花,坑西有一棵歪脖子柳树,坑东有两棵高高的白杨,我年轻的母亲常常坐在杨树下和大娘婶子一起纳鞋底洗衣服,我则和志伟一起玩泥巴扑蜻蜓摘莲蓬。
那个坑里的荷叶荷花每年开放,我每年都视若无睹,只是,如今,却开在了我的记忆里。故乡于我,最美的就是那一片荷叶荷花了,可惜,如今坑里全是污水坑边堆满了垃圾。苏大凌云楼边也有这样一个坑,我每天从坑边走过,就像我小时候天天在坑边玩泥巴时一样。城里人叫它“池塘”,可是,我心里就是把它叫做“坑”。
我只相信一类人是真正热爱家乡的,那就是终生生活在家乡能去外地却不肯去外地的人,就像只有一类人是真正的热爱动物的人,那就是喜欢吃肉却什么肉也不吃的人,那些吃饱了就叫嚷着保护动物上了饭桌却还大鱼大肉的人,他们不配热爱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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