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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至少存15年!切不可把医保卡随意外借![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5 0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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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卫计委消息:

电子病历新规于4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范,门诊病历要保存15年,住院病历要保存30年!投保健康类保险,或者加入康爱公社要趁身体好,电子病例意味着门诊的疾病史也可以查到了,还有千万不要把医保卡借他人使用。

请大家务必谨慎对待自己的医疗记录!切不可把医保卡随意外借!不然会造成未来审核时的各种麻烦哦,甚至有得不到大家互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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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康爱公社,与百万社员分摊不幸时的经济压力。
发表于 2017-4-5 09:3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不外借,如果患上了病就保存好各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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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09:3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卡外借,自己用时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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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1: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当地规定直系亲属和夫妻可以用对方的社保了。去医保局绑定账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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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5:4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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