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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不是买的越多越好?[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7 10: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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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奇妙的世界:有些人坚决不买保险,有些人则尽可能地用保险将自己的人身财产全副武装。后者肯定比前者得到的保障要多。

不过,不做考量得多买保险,有可能不是很划算呢。因为有些险种重复投保并不能重复获赔或赔偿叠加,多买也是浪费。

1、财产险

《保险法》上明文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这段话很拗口、难理解?没关系,小编准备了栗子帮助你理解。

假如你给自己价值100万的房子在AB两家公司买了两份差不多的保险,A公司投保80万,B公司投保120万。后来,很不幸的,房子因为隔壁火灾损毁了。不过,因为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理赔范围,你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只不过,根据赔偿原则,你没法儿得到80万+120万的赔偿额度,而只能得到A公司赔付的40万,由B公司赔付的60万。因为,你的房子价值仅100万。

2、商业医疗险

购买了商业医疗险的消费者,只能报销社保、单位等未报销的医疗费用部分。如果重复购买了这类保险,如果已经有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剔除社保报销部分后剩下的所有费用,其他保险公司就不会再赔了,因为所有的医疗费

不过,需要另外说明的是,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不存在这种情况,如果重复购买的话,是可以获得更多赔偿的,因为人的生命价值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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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10:0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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