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振兰 发表于 2020-11-13 18:06:02

新版大病新规:癌症申请门槛更高了?

在年内相继在保险业内和社会开展征求意见后,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另外,新重疾定义的过渡期时间表也已被确定。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贾飙明确,新重疾定义过渡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确保重大疾病保险新老定义平稳细化:“过渡期结束后,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老定义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新版重疾标准的优势,比如说定义更加明确清晰、可以减少纠纷、部分大病定义变得更加宽松了等,不过我们今天要说的是,癌症申请门槛更高了。


1,新版重疾定义:并非是确诊癌症就算大病



恶性肿瘤名称修改为严重恶性肿瘤,定义修改,这就相当于把恶性肿瘤给进一步细分了,新规明确以下几点不属于大病:(1)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2)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3)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4)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5)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6)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7)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2,艾滋病期间发生的癌症,可以申请了
还有一点变化,是减少除外情形,新规删除了关于艾滋病除外情况,也就是说,参照新规,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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