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8:34:33

关于规则的不合理,以高血压与癌症是否相关为例

康爱公社的规则中肯定有不合理之处,像入社标准、资助标准、大病定义,都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
但是,我们是否可以根据受助人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呢?如果你怪我们规则设计之初就没考虑全面,那也不公平,有的问题是整个行业、包括商业保险、国家医保都可能存在的。(国家医保也有不合理,像有的救命药不能报,有的不是救命药却能报)
你说这个不合理,我们可以承认,但是这个规则已经适应了可能很久,当碰到『不合理』的情况,我们能临时调整吗?如果我们随时调整,你会继续信任公社吗?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这个你认为应当调整的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比如你说高血压跟癌症无关,但肯定也有数据证明高血压跟癌症有关,采信哪一个?
这是公社的难处。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7-12-16 19:15:28

只要整体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其他及少的问题,个人认为求大同存小异,不可能面面俱到的事情,只能边做边完善,在完善的同时,前后不冲突就可以了。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12-16 19:15:46

我觉得可以参照保险行业的协商给付方式,因为有些案例,ta不是欺诈,是真的生病了,只是有一些瑕疵,完全不予资助有违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原则。所以给予适当比例的资助还是必要的。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9:21:07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12-16 19:15
我觉得可以参照保险行业的协商给付方式,因为有些案例,ta不是欺诈,是真的生病了,只是有一些瑕疵,完全不 ...

这个也考虑过,最终没这么实行是因为这个不好掌握,社员究竟愿意给多少授权给公社,公社的尺度如何把握,做不好就会出现很多贪腐行为。

卢卡·帕乔利 发表于 2017-12-16 19:24:56

选出一些合理的方案,然后全民公投吧。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2-16 19:25:17

众口难调!

仁在旅途 发表于 2017-12-16 19:27:57

加入了,应该是承认公社的合理性,在遇到新情况与时俱进也是应该的。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12-16 19:30:37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9:21
这个也考虑过,最终没这么实行是因为这个不好掌握,社员究竟愿意给多少授权给公社,公社的尺度如何把握, ...

有困难正是我们需要去解决得,况且与有可能产生的腐败相比,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和ta的家庭难道不是更重要吗?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9:34:57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12-16 19:30
有困难正是我们需要去解决得,况且与有可能产生的腐败相比,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和ta的家庭难道不是更重要吗 ...

道理是如此,但是我认为目前公社能获得的信任还是很薄弱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思考一下,看是否能进行关于这个问题的投票。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12-16 19:47:53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9:34
道理是如此,但是我认为目前公社能获得的信任还是很薄弱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思考一下,看是否能进行关 ...

感谢社长虚心听取意见。如果就此问题进行投票,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入社时间。入社时间越长,对公社的贡献越大,应该适当提高资助比例;二,瑕疵的程度;三,病情的轻重。

爱党更爱国 发表于 2017-12-16 20:00:02

总体上没有大问题就OK了,按通俗的说法:大平小不平就可以啦。

爱党更爱国 发表于 2017-12-16 20:03:13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世上哪有绝对公平合理的事例?

幸福平安88 发表于 2017-12-16 20:05:34

这四位都有效吗

康爱公社志愿者 发表于 2017-12-16 23:56:21

楼上的,你仔细看看你发的这个是康爱公社的吗?

A亚琳(太平洋) 发表于 2017-12-17 11:24:31

这个好难,保险有不可抗辩期2年,咱们可不可以设置3年5年?

周淑平 发表于 2017-12-17 11:41:07

这个确实很难,有些规则确实很不合理,好像专门在给你设置圈套。如:治病的药不给报,不治这病的你就是给报人家能用吗?看来规则和体质还须完善和破除。要不怎能有那么多不解和不倍任呢?

不负光阴 发表于 2017-12-17 12:26:49

生活中不合理的的事情太多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韩宇章 发表于 2017-12-17 12:34:35

以前是一个月几毛钱还能接受,现在一月比一月多,到了什么时候都交不起咯,当初怪不得家里人都说我,会越来越多的到时会怎么办?

旭东-君子 发表于 2017-12-17 12:39:28

韩宇章 发表于 2017-12-17 12:34
以前是一个月几毛钱还能接受,现在一月比一月多,到了什么时候都交不起咯,当初怪不得家里人都说我,会越来 ...

每月几元就不能接受?没有任何保障能满足你每月支出几元以下而获得十万三十万的保障。

陶贺毅 发表于 2017-12-17 12:54:38

韩宇章 发表于 2017-12-17 12:34
以前是一个月几毛钱还能接受,现在一月比一月多,到了什么时候都交不起咯,当初怪不得家里人都说我,会越来 ...

兄弟,你是来搞笑的?座个公交车一次还一块两块,想要几十万的保障一个月连几块都计较?

海伦秋秋 发表于 2017-12-17 13:48:51

两难

小飞鱼28 发表于 2017-12-17 15:03:33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2-16 19:21
这个也考虑过,最终没这么实行是因为这个不好掌握,社员究竟愿意给多少授权给公社,公社的尺度如何把握, ...

角度不同,感觉合理性就不同。规矩就是规矩。想要得到资助,就找各种不合理性,需要给别人资助就闲分摊多了。几十万人都没感觉不合理,极少数人认为不合理正常,解释清楚就可以了。

新泰车管家 发表于 2017-12-17 20:03:58

我感觉应该把各种需要受助的病都表明清楚,只要你以前没有得过这些病就可以加入康爱公社。公正严格是必须的,但是有些入社条件太过复杂,比如健康查体血压出现160/100一次就不符合入社规定了。但是医生检查后发现并不是高血压病,因为血压与情绪和吃的食物也有关系,并不是测量一次血压高就是高血压病,但是病历上会出现你血压数值高了。
    爸妈互助社互助范围只包涵所有癌症,不互助其它病。如果以前得过其它病,但不是癌症之类的是不是就不能入社了?我感觉只要以前没得过癌之类的病就可以入社,因为老人只互助癌症之类的病。老人年龄大了都会有血压高、血脂稠、白内障等等,与癌无关系

新泰车管家 发表于 2017-12-17 20:13:31

有时候仔细看看各入社规则,发现我们的规则太复杂,应该简单明确就行。简单并不是不严苛,只要表明以前没有得过或检查出我们各入社的互助病症就行。这只我个人感觉,希望大家参考。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7-12-17 23:25:33

老调再重弹一回:公社有规则在先,后才有社员加入。
加入之时不好好了解规则,以加入了再质疑公社那就不在理了,加入后公社规则之修改完善亦有事先公告及新老划断措施,公道自在人心,所以马丁社长不必与之费囗舌。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12-18 13:26:31

由于以前存在着所有重疾捆绑在一起的问题,所以健康告知会不可避免的偏向严格,从18年开始,恶性肿瘤和其他重疾分列,恶性肿瘤计划的加入门槛有所降低,这方面的争议应该会减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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