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起提高审核保证金标准至5000元
针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情况总结,为了更好防范和减少欺诈性求助、覆盖日益增加的审核费支出,公社决定从2017年7月起提高审核标准金缴纳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如审核通过则予以全额返还,如证实欺诈则予以没收充当已支付的审核费。本政策针对7月1日起的新求助申请,7月1日之前的求助适用老标准。
目前公社在求助人通过审核后即拨付20%的资助款,因此此项资金的占用不会很长。
关于审核保证金的帖子:
历史公告 http://club.kags.com/thread-66196-1-1.html
为什么出台保证金制度 http://club.kags.com/thread-89681-1-1.html
为什么不通过不退还 http://club.kags.com/thread-109011-1-1.html
这个可以有 我觉得还是要区别对待的,对于保障金额是30万或者15万的申请,5000确实不多。但对于保障金额只有4万甚至1万的人来说,保证金偏高,这么高比例的保证金对于这类申请那确实属于鸡肋了。 这个问题以前好像提出了。 这个我支持 同时给欺诈行为的增加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支持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6-29 08:56
我觉得还是要区别对待的,对于保障金额是30万或者15万的申请,5000确实不多。但对于保障金额只有4万甚至1万 ...
楼主言之有理。 支持,最好改成8000,如果有欺骗,8000就不退了! 为了防止欺诈,支持 力挺!支持!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6-29 08:56
我觉得还是要区别对待的,对于保障金额是30万或者15万的申请,5000确实不多。但对于保障金额只有4万甚至1万 ...
不需要区别对待,审核完会退还的,欺诈的才不退,金额这么高可以震慑故意欺诈 支持公社此项决定。提高门槛,对有些意欲欺诈的人来说会望而却步的。 如果修改过渡期的投票通不过,增加审核保证金也能稍稍起到一点作用,觉得五千远远不够,至少要一万。
再有,公社可以通过提高支付第三方的审核费用,对审核机构提出更高的审核标准和要求。不知是否可以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签订追责协议(事后发现因审核不严格导致的骗保现象)。 有考虑过患者吗?正需要用钱的时候,1分也是救命钱。 范兆林(bg7nzf 发表于 2017-6-29 10:53
有考虑过患者吗?正需要用钱的时候,1分也是救命钱。
同感!5000跟3000对有心欺诈的构不成压力,但患者呢? 直接将审核保证金提高到三十万,不更安全了吗可对真正患者该到那里去筹保证金。 范兆林(bg7nzf 发表于 2017-6-29 10:53
有考虑过患者吗?正需要用钱的时候,1分也是救命钱。
是啊!对欺诈者来说一万也不多,对真正的患者呢!一分钱都是救命稻草 刘光明一巴中 发表于 2017-6-29 11:19
直接将审核保证金提高到三十万,不更安全了吗可对真正患者该到那里去筹保证金。 ...
你这是要杀人吗? 保证金必须要有,但是多少合适建议投票决定。 搞不懂了,这是要干嘛,对于病人也许三千也拿不出,对于想诈骗的,一万两万都不多,生病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有的家庭也许一贫如洗,三千都得去借。 如果连3000保证金都拿不出来的,那可以医院都不用去了,你去和医院说没钱,医院会给你减免医药费么?有没钱是你的事,给不给治是医院的事,没钱不是欺诈和看病不给钱的理由。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6-29 11:55
如果连3000保证金都拿不出来的,那可以医院都不用去了,你去和医院说没钱,医院会给你减免医药费么?有没钱 ...
有的人直接就放弃,不看了,回家等死,我家邻居就是,五十多岁查出来说不太好,都没有深度检查,回家了等死去了,就是因为没钱,中国太多这样的家庭。 ①审核金是公社收的还是公估公司收的?
②记得公社上次说过因刚过观察期申请的,派两家公估公司调查。
③貌似公社有说审核金是给公估公司的调查费用,如今,公社自动帮公估公司加价?还是公社有提成或其他利益链关系?弄得社员们不明不白的。
原来审核金是公社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吗?原来所谓公估公司要求提高审核费用是子虚乌有的事,不知我这么理解对不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6-29 11:55
如果连3000保证金都拿不出来的,那可以医院都不用去了,你去和医院说没钱,医院会给你减免医药费么?有没钱 ...
你是真没贪上事呀,要知道对于大病的人,又需要治疗,还要拿出保证金等待审核,公示,这样下来又要一个半月。说的这样轻松,你条件好吧,就我知道的加入公社的人里有几个有钱人?这里人大多是没有保险的,原因你懂得?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7-6-29 12:15
①审核金是公社收的还是公估公司收的?
②记得公社上次说过因刚过观察期申请的,派两家公估公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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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话?这怎么可以怀疑公社呢。 太阳31 发表于 2017-6-29 12:28
啥话?这怎么可以怀疑公社呢。
我提出这问题就是怀疑公社?非也,三千与五千对恶意要诈保之人无所谓,而对家贫盼救之患者雪上加霜,公社旨在抱团取暖助人自助,此举实与宗旨不府 我加入公社才四百多天,公社规则却改了N次,百年公社?我相信时间再长一点再久一些,公社规则定将改得面目全非!有社友会说,改又咋啦,国家法律法律也在改。改吧,改吧,别忘初衷… 支持 是的,生病本身就是花钱的,这样的话五行之中,增加了患者的压力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6-29 08:56
我觉得还是要区别对待的,对于保障金额是30万或者15万的申请,5000确实不多。但对于保障金额只有4万甚至1万 ...
楼主说的有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