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社长,我的一个朋友通过我的推荐一直履行捐助任务,公社注册没有注册对,得病了,可以获得救助吗?
大力支持,康爱公社,百年基业!
支持探视的规定
一案一探视,这是受助人应有的程序。拒绝探视就是拒绝受助。还有受助后退社的应向公社交纳一定的费用,公社无收入,用于公社以后的经费开支和后续运营。
言之有理支持
清晨89 发表于 2017-6-2 14:58
受助者在生病中,有朋友来看望是一件好事情,怎么会拒朋友于门外呢!
同感
支持探视
去广州探视胡甦兰的探视团怎么没有人通知我?
必须支持,为了让爱心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牟利!!!有些人为了钱是没有下限的,如果不相信建议去看看电影盲井,那可是真实事件改编
一定要探视,而且要公开,否则公社很难取得社员充分信任,我们必须知道互助款流向何人,加入公社就要为公社的持续稳定发展着想!
动力宾馆欢迎您 发表于 2017-6-5 23:23
这个规定或者说制度还是比较合理的,我感觉宣传和落实情况不应该有冲突,前几天看到有社员朋友说病友已经度 ...
带病加入什么权利都没有!如果事先知道,还故意申请互助就涉嫌诈骗!
保险与公社没有可比性。保险的本质就是投保人养活保险丛业人员。
腿断可申请互助吗?
支持
投票决定!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6-2 14:40
第三方审核、公社自审、公示和探视团类似于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你管我,我管他,他管你,这才像三权独自!你这是一个事(审核)三个部门(公社、第三方调查机构、探视团)一起管,结果只有一个:谁也管不好,相互推捼,增加成本!!!
现在有些探视团拍个照还要打上马赛克,难道生病是很丢脸的事吗?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7-7-18 17:58
现在有些探视团拍个照还要打上马赛克,难道生病是很丢脸的事吗?
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很多家属也有这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