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过客 发表于 2016-11-12 22:33:55

她(他)们如果也参加任务了,以前所捐款项是退回呢?

成6232 发表于 2016-11-12 23:19:24

捐出去,退回,还叫捐吗?她加入不到两年,也就20左右。

哈嫂 发表于 2016-11-12 23:24:35

都有点爱心好不好,能帮就帮下被

梁肖平 发表于 2016-11-12 23:33:48

只能祝黄女士快点好。加油

DRAGONCHINA 发表于 2016-11-13 06:58:30

:D抢个沙发坐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关爱健康,远离癌症。

闲云野鹤9999 发表于 2016-11-13 07:26:07

哈嫂 发表于 2016-11-12 23:24
都有点爱心好不好,能帮就帮下被

这种情形社员都会很惋惜遗憾的相信。但维护公社互助规则和有无爱心是两回事情。如确实经济问题导致治疗受限,公社从爱心角度出发号召捐助,相信很多社员会慷慨伸手的,包括你我。祈福黄女士早日康复!

抗癌^O^公社 发表于 2016-11-13 08:12:56

悲哀~入社前一定要好好看看公社规则,以为看到希望了结果盼来失望!

管季•张 发表于 2016-11-13 08:17:36

对的,注册时要有申明和确认程序,让注册人自行填写或打勾确认!

永6783 发表于 2016-11-13 14:54:28

镁儿67 发表于 2016-11-11 16:45
明知道自己带病入社,就不要申请了嘛

其实我们公社参加的人,我估计有一小部分是不符合要求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清致 发表于 2016-11-13 15:28:06

支持公社的公正性

青春流逝 发表于 2016-11-13 18:50:13

众人拾柴火焰高,平摊下来没人也才几毛钱,只要病情属实还是可以帮的,大家是因为奉献爱心才来到这个平台的吧,如果抱着一私之利那意义何在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11-13 21:23:09

支持严格审查,有人说应该按照保险两年不发病就按不可抗辩法则处理,那是胡说八道。重疾险投保时会严格核保,对于身体指标有异常或者保额过高的会要求体检,公社可能做到么?所以互助注定只能是类保险,不可能取代保险。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6-11-13 22:57:07

支持

梁肖平 发表于 2016-11-13 23:08:38

我都觉得只要病情属实。大家就一起帮助她吧。众人拾柴火焰高

joanping8 发表于 2016-11-13 23:09:09

不是加入的时候,会有个选择癌友人士和轻友人士,加入那里的话可以享有捐赠吗?

13825522030 发表于 2016-11-14 07:00:59

我觉得公社应该要增加一个投票功能,对于不通过审核的患者案例,所有会员可以通过系统,投"不予互助"和"依然愿意互助"两种票,然后系统自动统计"依然愿意互助"的总票数,依然愿意互助的会员筹集5~30万的互助金,每人上限2元(因为通过互助的案例上限是3元,不通过互助的,依然愿意帮助患者的好心会员,可以上限2元)

13825522030 发表于 2016-11-14 07:13:45

看到这个患者,受尿毒症的折磨,虽然她的案例是不通过审核的!但是,我们不是保险,我们是有爱的群体,我也相信社会的初心是善良的,作为健康的会员,能否通过投票系统,决定是否愿意帮助该会员呢,也让公社更具人性化,更具爱心的本质!作为我自己,我真的很想很想愿意出3块钱去帮助她!公社能给我这个花小钱就能帮助别人,我也感到开心的途径吗??不要所有的爱心和公益都讲规则,不符合审核通过的案例,按规则肯定是不能得到互助金的。但是,其他有爱的会员呢?这个曾经也是我们会员中一员,现在她患病了,是情况属实,我们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

康宁玫瑰 发表于 2016-11-14 07:14:06

英雄泪tony46 发表于 2016-11-11 16:42
支持公社公证公平

是的,做慈善也是有分寸的,不是无谓的,那样会乱套的,会难管理的,就不会有百年公社的,我理解公社更理解黄女士!

13825522030 发表于 2016-11-14 07:21:41

不忘初心,如果父母患病,是子女最心痛的事。谁都有遭受磨难的时候,谁都不能抵御大病的来临。作为有爱的公社,希望帮到更多有需要的人,也让社会的爱心得到扩大,得到更大的影响力。每一次,当我身为义工,真的帮助到别人的时候,内心的满足感,发自内心那种满足的快乐,那种正确的价值观,激励着我,告诉着我依然要坚定前行!

黄美林77 发表于 2016-11-14 07:21:46

支持公社

山上的风 发表于 2016-11-14 08:22:23

支持公社公平公证,

华达-机电 发表于 2016-11-14 14:08:31

13825522030 发表于 2016-11-14 07:00
我觉得公社应该要增加一个投票功能,对于不通过审核的患者案例,所有会员可以通过系统,投

这个提议蛮不错的

爱家! 发表于 2016-11-16 02:53:10

这种情况,她在入社时就应该说明有病史进入轻友社。不应该入健康社。我认为还是可以给她一点资助,几万或10万,每个社员献一份爱也是可以的。

清风在线880 发表于 2016-11-16 03:49:09

我觉的这个可以通过,因为这个抗癌公社目的相互帮助,最说别人一年多义务敬了权力沒有了也说不过去,C累

清风在线880 发表于 2016-11-16 03:52:13

虽然你能查到别人零八年就有病你可以叫他不用参加抗癌公社,你让她参加这就是公社的责任

我爱我家40 发表于 2016-11-16 04:20:23

有些人加入的时间是早,但里面的条款根本就是还没搞懂,既然已经生病了肯定所有的钱都用进去了,还交3000块钱的保证金。如果交不起3000就得不到赔付。和我们宣传的初衷有点变味,何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何为?健康时捐助是义务,生病时得到帮助是权利。

联合大时代袜业- 发表于 2016-11-16 13:58:42

过了等待期!多少给凑点吧!也怪可怜的!

红箭 发表于 2016-11-16 14:08:02

:loveliness:

红箭 发表于 2016-11-16 14:12:39

:victory::victory:

俞姐 发表于 2016-11-16 15:46:18

那时候加入的沒有象现在这么完善,我记得很多沒有的条款都是以后加进去的,当时因为认同公社理念,估计很大一部分人都没仔细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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