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爸妈互助社实施规则(修订版)
前言:2015年重阳节(10月21日),抗癌公社发起了为60岁以上老人设立的互助社计划后,得到社友们高度认可,并于10月22日发布《爸妈互助社实施细则(试行办法)》,探索以年轻社员为每个受助老人补贴0.1元的试行方案;根据近一年运营和经验总结,为免除未来给年轻社员带来分摊压力的风险,2016年7月28日抗癌公社发布了《关于爸妈互助社的风险提示》并于7月29日发布《爸妈互助社入社年龄限制的说明》从7月30日起入社年龄限制在70周岁以下。而鉴于爸妈互助社已有3万社员具备独立运行基础,确定爸妈互助社从2016年9月起独立运行、独立分摊核算。
现对爸妈互助社的具体互助条款、入社标准、权利义务、申请资助和审核方案等条款进行重新梳理,编制《爸妈互助社实施规则》(下称《规则》)。社员朋友不要误会,《规则》不是要重新更改爸妈互助社的规则,而是已有制度的梳理,仅给大家完整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爸妈互助社各项互助事项,保护爸妈互助社社员的权益,促进爸妈互助社的长远健康发展,制定《规则》。
第2条,《规则》所称爸妈互助社社员,是指根据《抗癌公社互助条款规则》规定:注册抗癌公社时年龄在60岁(含)-70周岁的,自动划为爸妈互助社社员,或由现有抗癌社员在65岁之后,自动转到爸妈互助社的社员。
第3条,爸妈互助社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基础上,为社员提供抗癌抱团互助的平台。社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抗癌公社弘扬尊老孝亲的传统美德,考虑到老人互联网使用的能力,建议由子女注册为抗癌公社社员之后,将父母将为家庭代管账户中——这也是“爸妈互助社”名字的内涵和社会价值所在。
第二章:互助权利
第4条:爸妈互助社目前互助权利范围:仅限恶性肿瘤。不排除未来讨论扩大病种问题。
恶性肿瘤的定义: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第5条:爸妈互助社社员互助权利年龄:60周岁(含)-85周岁。其中60周岁(含)-70岁为可注册成为老人互助社社员的年龄,但互助权利保障延长到85周岁。
第6条:爸妈互助社互助权利额度为:5万元+该社员在原抗癌公社的支出(如有)+在爸妈互助社支出之和(如有)。
第7条:爸妈互助社社员需度过等待期后方可享有权利,等待期为1年(365天),且须是首次被三甲医院专科医生确诊为恶性肿瘤。本社关于三甲医院的定义,参考《抗癌公社互助条款规则》11.3条。
第8条,2016年9月起,抗癌公社新社员增加权利过渡期的方案(详情),同样适用于爸妈互助社社员。
第三章:互助义务
第9条:爸妈互助社成员须参与本社的互助分摊,分摊标准为受助人权利除以本社人数;
第10条:爸妈互助社初始社员人数已经达到要求,目前有近3万社员,已有可独立运行基础。从2016年9月起,爸妈互助社社员不再参与抗癌公社的所有互助案例分摊,当然也不再获得从抗癌公社年轻社员中每人0.1元的额外补充权利。
第四章:入社健康标准
第11条:爸妈互助社入社健康标准与抗癌公社保持一致:
(1)为不排除未来扩大爸妈互助社病种问题预留空间,暂时不放宽爸妈互助社的入社健康标准,入社健康标准继续与抗癌公社的入社健康标准保持一致;
(2)爸妈互助社同样存在需新老划断问题,与抗癌公社入社健康标准“新老划断”政策保持一致。(详情)
第五章:转社与退社
第12条:爸妈互助社社员入社观察期是1年(365天),但由现有抗癌社员在65岁之后,自动转到爸妈互助社的社员,不再重新计算观察期;
第13条,爸妈互助社社员放弃资助义务则视为退社,也可选择自助退社。若因个人过失导致的错过履行资助义务,需重新激活才能加入爸妈互助社,重新激活会导致观察期重置为0,重新激活也需要参考新版入社健康标准哦!
第六章:申请资助及审核办法
第14条:爸妈互助社社员的申请资助流程和审核办法,请参考《抗癌公社互助条款规则)第5章内容:申请资助流程。
第七章:历史遗留问题
第15条:2016年7月30日起,爸妈互助社入社年龄限制在70周岁之前,为了保障2016年7月30日前注册时超过70周岁(含)的社员的权益,在年龄调整之前入社的社员继续有效。爸妈互助社的其它规则继续有效。调整入社年龄限制的初衷,是为了爸妈互助社健康可持续运行。
第八章:风险提示
第16条:遇到存在争议的案例,爸妈互助社将参考行业通行做法,不排除引入社员投票、仲裁协商的机制解决。
第17条:免责条款
(1)爸妈互助社基于社员的实际互助情况,不保证一定能筹集到预期的筹款目标;(2)爸妈互助社有根据社员反馈及实际情况,为平台可持续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的权利;(3)爸妈互助社仅作为补充,不可替代保险、社保使用。
第九章:实施
第18条:《规则》将遵守抗癌公社互助条款规则,与抗癌公社、爸妈互助社新版入社健康标准与老板入社健康标准共同实施,与《抗癌公社入社健康标准实行“新老划断”的方案》保持一致,与《2016年9月起新社员将增加权利过渡期》等政策同步实施,即日生效。
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好专业的样子 支持马总
张马丁 发表于 2016-9-5 10:13
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马哥,我爸妈今年51,可以的吧? 51岁,可以加入 中医微信运营张 发表于 2016-9-5 16:04
马哥,我爸妈今年51,可以的吧?
70周岁前可以注册 赞一个!我的引路人! 快乐的夏天 发表于 2016-9-5 17:37
赞一个!我的引路人!
您的引入人? 其实年轻社员每次才资助0.1,怎会有压力,每人都有父母,而且年轻社员有50多万人,很可观,父母互助社才3万人,分摊会很多吧 上次我奶奶80进去的现在怎么办? 全球膏药世家 发表于 2016-9-5 19:31
上次我奶奶80进去的现在怎么办?
您查看历史遗留问题部分,7月30日之前注册的超过70周岁的社员,继续有效 了解了 了解到 明白啦 镁儿67 发表于 2016-9-6 16:28
明白啦
哈哈,年轻社员多关注哦 请问,七十多岁八月份入社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退社 生命之花 发表于 2016-9-6 16:46
请问,七十多岁八月份入社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退社
公社做了系统限制,7月30日以后,年龄超过70岁的话,是注册不了哦! 葛振兰谢谢你,我代管的系统没有限制,可以注册,当时儿子,女儿一齐代管。 生命之花 发表于 2016-9-6 17:15
葛振兰谢谢你,我代管的系统没有限制,可以注册,当时儿子,女儿一齐代管。 ...
那就好哦 asdx15 发表于 2016-9-5 20:47
了解了
:hug: 您好:爸妈互助代管,以后还得单独注册吗?妈妈是残疾人不会用手机,己入社三个月多了。还是我代管扣款吗? 专业细致
Ao李彦14 发表于 2016-10-3 0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爸妈互助代管,以后还得单独注册吗?妈妈是残疾人不会用手机,己入社三个月多了。还是我代管扣款吗? ...
担心理解有误,咨询客服试试,抱歉。
请问如何添加儿女?他们没有身份证号码 平台就应该规范化!挺好!谢谢马丁先生!我支持你 60岁不算老,希望别把他们划入老人行列 我非常支持这样的公益事业! 找半天也没看见咋给父母加到社里? 应当重新界定一下老人的年龄了 ,60岁还很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