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6-8-19 17:11:20

爸妈互助社从2016年9月起将独立运行、独立分摊核算

我们上线了爸妈互助社后,收到了社员的好评,目前正在完成第二起爸妈互助社的案例。
但是运行中,我们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有一些社员认为年轻人不应该补贴老人,而另一些社员也认为老人不应该参与年轻人的分摊,各种反对意见都有,甚至有社员言辞激烈。
考虑各方意见,经过研究,经过与精算人员的反复测算,我们认为爸妈互助社的人数已能达到独立运行的标准(目前有4.5万人参加了这个社)。所以我们将爸妈互助社独立运行。从2016年9月起,爸妈互助社将不再参与抗癌公社分摊,抗癌公社社员也不再补贴爸妈互助社。
独立之后,我们也可以方便的考虑给爸妈互助社更多的互助内容。

此次调整,已入社社员不需要任何额外操作,系统会在计算分摊任务时自动区别计算。

爱党更爱国 发表于 2016-8-27 08:16:54

支持独立运行,独立分摊。但是“有一些社员认为年轻人不应该补贴老人,”这话不太入耳,总感觉说这话的人尚缺孝敬之心。其实爸妈特别需要我们的帮助,但实际上,公社帮助的多是年轻人,因为重大疾患正在日趋年轻化。

luyusha 发表于 2016-8-25 11:07:25

分开了,请问我要帮父母买以后咋操作呢?这抗癌公社我是奔着父母来的!都是有父母的人一个月少吃一嘴就有了!就是抱团力量大才进行的!请问你们是几个意思!人家农村的父母就老年机你叫别人怎么操作!合适吗?一个月就分摊20不到都不知道大家咋想的!

大山深处 发表于 2016-8-19 17:12:20

理解

收获季( 发表于 2016-8-19 17:17:47

同意分开

永6783 发表于 2016-8-19 17:31:17

虽然我也有父母,但我真的比较非常支持独立运行,其实随着社员的增加,比如到500万的时候,就会非常的符合大数法则。到时候就可以推出不同的保障。各自独立运行就最公平的,权利和义务对等

LNTA思亲 发表于 2016-8-19 17:33:21

支持

asdx15 发表于 2016-8-19 17:33:33

先试运行一段时间,总结经验。

周桂青 发表于 2016-8-19 17:46:40

支持理解我的公社代管了五位我至亲至爱的爸妈:kiss:

李东庆_山东德州 发表于 2016-8-19 18:18:48

分开比较好,不然老人的负担会更重,以往运行中是这样的。

helen18 发表于 2016-8-19 21:16:42

都可以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19 21:21:02

那就不需要关闭注册了,老年人的观察期和过渡期加起来已经有两年,足够筛掉大部分的欺诈案例了。

顺华广告制作 发表于 2016-8-19 22:08:36

往往老人更需要帮助,年轻人有工作有能力为什么不分摊

绿荷 发表于 2016-8-19 22:10:00

怎么能这样说,我们都有父母,我们也会老的。

紫龙 发表于 2016-8-19 22:13:50

非常支持分开,很公平,也更灵活,分开后再估算一下:父母组能否提高一些保额,分摊每次提高点大家应该能接受。5万多碰上大病,实际上还是作用有限,安全感不足。

长英 发表于 2016-8-19 22:24:56

可以考虑提高保障的额度,每一个人多一点分摊资金应该没什么问题。

梅子41 发表于 2016-8-20 10:31:36

支持

无情亦有情 发表于 2016-8-20 10:33:21

不可能提高保额,以老年群体1%以上的发病率,提高保障金额老年人根本承受不了。

月亮,我踹弯的 发表于 2016-8-20 10:59:41

长英 发表于 2016-8-19 22:24
可以考虑提高保障的额度,每一个人多一点分摊资金应该没什么问题。

非常支持这个议建

慧6091 发表于 2016-8-20 11:02:49

支持分开

感谢有你47 发表于 2016-8-20 13:13:13

支持

小曾_666 发表于 2016-8-20 13:34:08

李东庆 发表于 2016-8-19 18:18
分开比较好,不然老人的负担会更重,以往运行中是这样的。

分开有一定的道理,先运行一段时间试试看,观察观察,总结一下经验。   不过,将来若条件允许的话, 年轻社员互助社 若能给爸妈互助社 一定的合适的小小的补助措施,可能会更好一些的。就算是关爱老人的政策倾斜吧,更加体现大爱公社的精神喔    (当然,没往爸妈互助社的补助倾斜,这也是ok的,也无可非议!)   在实践中总结、研究更好的方案吧   哈哈~    个人之愚见(一家之言),不一定对,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谢谢

屋顶花园 发表于 2016-8-20 14:13:48

支持支持支持。:lol:lol:lol

await78 发表于 2016-8-20 16:37:17

支持公社决定。随着社员人数的增加,代管父母的会越来越多,建议在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适当提高爸妈互助社社员的权利,毕竟现在的社员将来都要过渡到爸妈互助社,支持公社长远发展!

鸿福天成# 发表于 2016-8-20 20:20:37

支持,支持

陈云・盱眙 发表于 2016-8-20 20:30:05

同意

英雄泪tony46 发表于 2016-8-20 20:53:32

同意分开,支持总社决定。

英雄泪tony46 发表于 2016-8-20 20:53:35

同意分开,支持总社决定。

英雄泪tony46 发表于 2016-8-20 20:53:39

同意分开,支持总社决定。

孟语 发表于 2016-8-20 21:53:08

问个问题,我母亲以前得过脑血栓。是不是不属于保的范围奥

全建伟75 发表于 2016-8-20 21:55:18

我们都有父母,我们也会老的

慢慢地煎熬,春 发表于 2016-8-20 23:16:22

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尊老爱老敬老,况且我们将来也会成为老人。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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