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国身故社员审核相关问题!
2016年5月30日接到侯先生家属报案并告知侯先生5月11日在泰国意外身故,因社员在国外去世,资料准备比较繁琐,申请社员家属直到2016年7月22日提交完整资料。在此公社多方核实多家第三方平台国外审核费用,咨询下来费用都比较昂贵,因涉及国外审核且为保证案件真实性,经综合评估公社将此案件委派调查联盟安排审核,审核费用约为10000—15000左右,审核中的详情可在登录公社账户后点击【公示中】查看,后续相关审核中的进一步情况我们会在公社进行公示,请知悉!公社会对每一起提出申请的受助社员严格审核,杜绝以及防范欺诈案件,这也是公社运营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每位社员负责!
给大家一个数据,大家就了解了意外身故之间事情有多严重。根据某家保险公司进行连续五年的意外身故反欺诈调查分析,就驾车意外身故,除去两车相撞而死人的事件,剩余百分之五六十是有欺诈嫌疑的,但因保险法规的规定很难满足保险公司调查时间的需要。其他意外身故事件保额在30万以上的30%有欺诈嫌疑。这也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的人生保险欺诈较车险欺诈要严重的多。而这样的调查相对的线索较多,较为复杂,又因各部门如公安、医院、工商税务信息不能够脱敏共享, 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待这样的事情也一定很细致。但是保险公司有一个平衡机制,就是今年出现的多了,明年我涨价,或者我哪些情况,不接受投保。但是作为抗癌公社,他是一个普惠的互助平台,他就应该对系统性的风险做出更强的风控。因此建议严格的调查。 支持 国外事故比较复杂,我们得考虑是否还提供国外意外事故的资助 公正,公平,公开 工作人员辛苦了 国外事故审核费用太高,取证不方便,公社应将国外事故不理赔,此条例在入社时应提醒社员,只理赔国内的事故。 建议取消
平平淡淡54 发表于 2016-7-25 22:02
国外事故审核费用太高,取证不方便,公社应将国外事故不理赔,此条例在入社时应提醒社员,只理赔国内的事故 ...
这个确实值得考虑 貌似咱们公社现在什么事情都能进入理赔程序了
我们是抗癌公社啊 这样让我有些不解了 不审核怎么知道真假 时间拖的太长了 去国外审核确实存在太多问题,公社这么严格审核时对社员负责,支持抗癌公社 支持 一年时间,也太长了,核查的资料真实有待考虑!建议取消国外赞助!! 出国旅游的社员也是很多的啊 支持,建议取消 值得考虑,工作人员辛苦了 互助不应该有地域限制!应该提醒申请人审核的费用多少!并应该有申请人先行垫付!当审核通过后!从互助金中扣除!公社对大家一视同仁!费用开支自行解决!这样很公平!
跨国取证困难重重,劳民伤财,建议取消! 我觉得无论是在国内身故还是国外身故,在户口所在地总会进行一系列的户口注销等问题!
只要去户口所在地调查一下,情况属实就行了!毕竟社员发展越来越多,谁能保障他不会出国旅游,谁又能保障在旅游期间不会发生意外呢? 出国发生不资助,有点不对 还是需要审核的 为什么11号都发生的意外,30号才向公社报案呢?公社应该规定,从发生意外身故开始,多长时间为报案时间。他这个20天以后才报案…… 怎么有国外社员不会借机欺骗广大社员吧 国外风险难管控,不同的国家旅游保险价格也有区别,再有,去国外一般都会有买保险的,针对身故可以免赔。康爱公社出发点是救助金而不是保险金。 境外意外死亡建议取消互助,本来互助权利才10万,劳民伤财去核实,说不定有时会入不敷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关键所在就是这笔费用太大,调查起来困难重重啊 支持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