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恒 发表于 2016-4-24 09:38:04

禁止以分社、大使名义要求社员捐款(非互助义务)

有社员反映,存在以xx分社、大使的名义要求社员捐款的现象(非公社互助义务),请不要误导社员。

社员只要符合抗癌公社加入条件,并注册成为社员,即按规则享有保障/相关权利,只需按时履行抗癌公社的互助义务即可。无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或者附加条件,任何其他强制都是禁止的。包括以下

~社员不必须加入当地微信群,自愿加入;
~社员没有必需参与个人发起的捐款,完全自愿;
~抗癌公社除了互助资助任务,不会发起其他个人的筹款;
~欢迎举报,共同维护社员的权利。


当然,如以个人名义去号召大家捐款,这是大家基本的权利,完全没有问题。

wx_CKn4ddqg 发表于 2016-4-24 09:57:50

完全支持,如果还搞什么个人援助,那加入公社就没有意义了。

山东庞太伟 发表于 2016-4-24 10:23:15

:victory::victory:

原野 发表于 2016-4-24 10:25:12

支持

自然而然 发表于 2016-4-24 10:31:27

支持

蓝色海洋 发表于 2016-4-24 10:34:40

支持! 如果这样去做就变味了。

雅梨 发表于 2016-4-24 10:42:24

wx_CKn4ddqg 发表于 2016-4-24 09:57
完全支持,如果还搞什么个人援助,那加入公社就没有意义了。

完全赞成

雨萱 发表于 2016-4-24 11:05:31

雨萱 发表于 2016-4-24 11:06:13

我也支持:victory::victory:

快乐的生活着 发表于 2016-4-24 11:09:14

支持

春暖花_eAA5j 发表于 2016-4-24 11:16:00

支持

新哥 发表于 2016-4-24 11:22:59

都是病闹得,国人看不起病,更生不起病。唉,没生病不知生病的痛啊……

坚强的手臂 发表于 2016-4-24 12:14:33

本人支持……

守护拥有 发表于 2016-4-24 12:21:50

支持

琪睿 发表于 2016-4-24 13:18:57

支持!

风雨彩虹 发表于 2016-4-24 13:24:31

:lol:lol:lol支持

布衣 发表于 2016-4-24 13:25:24

新哥 发表于 2016-4-24 11:22
都是病闹得,国人看不起病,更生不起病。唉,没生病不知生病的痛啊……

同感!

eyyf 发表于 2016-4-24 13:42:23

支持。

星空_ZWnIB 发表于 2016-4-24 14:03:21

支持

Lyb 发表于 2016-4-24 14:16:48

个人名义发起捐款的,属于公社以外的,与公社无关那纯属个人名义,所以凡事以公社名义捐款的举报

国香 发表于 2016-4-24 15:03:57

支持

镁儿 发表于 2016-4-24 15:24:25

支持

松竹秀士 发表于 2016-4-24 17:30:23

支持!

麗人行 发表于 2016-4-24 17:52:36

完全支持,如果还搞什么个人援助,那加入公社就没有意义了。:victory::victory::victory:

hebihua 发表于 2016-4-24 17:56:50

支持!

wx_jX1L88vU 发表于 2016-4-25 09:19:55

9我也支持一下:victory::victory::victory:

简·爱 发表于 2016-4-25 09:32:50

支持

不得不说 发表于 2016-4-25 09:35:35

那你们设个十元帮栏目,是什么意思啊!其实个人募捐应该支持,因为有些会员考验期未到已发病,或者是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加入,自愿帮助别人,现在自己有难了,公社按规定肯定不帮,难道自己向平台发布求助都不允许吗?这很缺德的?

可爱阳光 发表于 2016-4-25 09:39:15

支持

wx_beQqj0Hs 发表于 2016-4-25 09:55:25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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