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社长考虑大家的意见。一个规则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才能走得更远。。。。 ...
说的好!强烈支持你的建议!!!我也觉得不合理!!! 守护拥有 发表于 2016-3-16 15:34
你认为的科学合理只是你认为的,世界上没有完全公平合理的事,制度就是制度,或许等到抗癌公社人员发展到一 ...
呵呵不用纠结这个啦 难道40岁的人就比39岁的人癌症发病率高一倍? 目前的规则还是很有道理的,可以看看保险公司类似的重疾险年龄段的划分。 这是互助机构,不能与商业保险比较,他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 兴旺发达 发表于 2016-3-16 15:24
本人认为这样更科学合理:以40岁以下享受30万为基础,每大1岁的,减少权利1.5万元,即41岁享受28.5万,42岁 ...
赞成这个建议。 兴旺发达 发表于 2016-3-16 15:24
本人认为这样更科学合理:以40岁以下享受30万为基础,每大1岁的,减少权利1.5万元,即41岁享受28.5万,42岁 ...
有道理 有道理 我更赞同……:lol我多次提出过个人建议 我加入时刚好四十岁零一个月,我加入公社的宗旨是帮助更多有需要的社员。 兴旺发达 发表于 2016-3-16 11:18
假如现在有一个39岁和40岁的社员同时加入,大家履行义务完全一样,但享受权利却是一个30万,另一个15万,整 ...
怎么想干嘛一定要想自己会得病的?怎么不抱着只帮助人的这种想法的? 我认为你说的很有道理,本人也是70后 我觉得这样不应该,我们口号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应该有年龄之分,我们出发点是帮人,有了这样的限制意义就不一样了。 田霞168 发表于 2016-3-16 10:38
有点认同。抗癌公社应改为康爱公社比较好。
康爱公社比较好! 四十岁的坎真的有点不合理,权利和等待期都应该一样,还有,过了等待期的社员提出的资助申请也应该一样对待,不应该设置什么严格审查之内的! 我认为前面递减的较公平 不知道新入社的社员要提供健资料吗,要的话都要些什么在哪里办?望社友们解惑。谢谢大家! 我刚入社,就发现这问题,我也觉得不合理,还望改进。 应该同样对带每一位成员,要公评才说服每一位成员。希望和里安排这件事! 应该同样对带每一位成员,要公评才说服每一位成员。希望和里安排这件事! 是的
做这件事情.就是好事情。为了大家献点爱心。但是一定要公评公证。不管你多大岁数.一碗水端平了才会走的更远……! 我也这样认为严重不合理 拆分社团后,我们应该明白等于分化了本来并不是很多(相对于某些平台)的会员,那么,一出现需要帮助的情况均摊到每个人就会要很多钱,失去了大数帮助小数的意义。充钱不足不应该是理由,我说的是要在规则里面创新,比如他之前帮助了别人多少次适当的可以给他筹钱,也不是一味的拒绝,同样也保护了献爱心着不至于质疑与寒心。以年龄,病种,轻重,捐款多少为要素创新互助规则,以帮助的理念区别于当下其他的平台与保险公司,独树一帜! 拆分社团后,我们应该明白等于分化了本来并不是很多(相对于某些平台)的会员,那么,一出现需要帮助的情况均摊到每个人就会要很多钱,失去了大数帮助小数的意义。充钱不足不应该是理由,我说的是要在规则里面创新,比如他之前帮助了别人多少次适当的可以给他筹钱,也不是一味的拒绝,同样也保护了献爱心着不至于质疑与寒心。以年龄,病种,轻重,捐款多少为要素创新互助规则,以帮助的理念区别于当下其他的平台与保险公司,独树一帜!见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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