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6-9-18 12:07:17

听海_280 发表于 2016-1-29 09:22
就按下月捐助两位来说,刚过半年,就求助,大家就怀疑,如果老幼观察期都是一年,社员就不会说什么了,老幼 ...

完全赞同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6-9-18 12:08:58

鹰笛 发表于 2016-1-29 10:08
不管怎么说有病还是要帮助的,毕竟我们是一个大的团体,我们是群健康人,病人的无奈和无助是大家无法体会的 ...

说得很有道理

霞光满天72 发表于 2016-9-18 12:14:30

Keewen 发表于 2016-1-31 09:51
社员并没有捐献团队人员工资,因而没必要向公社成员公布!
至于是否带病入社问题,本人还是觉得既然公社 ...

我同意楼上的意见

老渔翁686 发表于 2016-9-18 12:25:45

拿人心比自心,抗癌公社就是以救死扶伤为本质,及社员的一份力来挽救一条生命一个家庭,,我个人觉得~既然过了观察期就应该履行咱们的义务~~谁也不想得病~

huangburen 发表于 2016-12-4 15:40:33

其实相比较于带病入社,更糟糕的是虚构或者张冠李戴伪造病例,因为如果是带病入社,至少我们是帮助了别人,而伪造病例则是违背道德和诈骗行为。

张朋73 发表于 2016-12-4 15:51:40

我要是求助患者,我会认为是刁难。有制度为什么不执行,过了犹豫期就给救助,这是你公社的规定。如果犹豫期是两年,那两年零一天患病的怎么算。我对社长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相当不认同。人治思维过浓?

云水禅心1 发表于 2016-12-4 16:06:34

我怎么能知道自己已经在这个社里了阿!我到现在还是有点糊涂!只是每月捐的不多!就不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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