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建议就是,希望能实时公布报名人数,不一定非要到2020年,只要人数够了,或者注册金够了(可以一两千的倍数自愿入股),就终止召集,开始注册公司筹建计划。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支持!
支持,已报名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1-24 12:08
抗癌公社具有相互保险的性质,目前不属于相互保险,但是我们可以发起一家。
因此,我们看社员是否联合起来 ...
支持,但亦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收入问题,作出长远规划
已报名!我觉得这个想法特别特别好!如果能成立,有收入了,就可以维系公社的支出了。希望能早一点看着她诞生!大爱我们这个大家庭!:loveliness:
算一个
算一个
我已经加入,并转发亲友
社长你好,不是说扣1元吗,怎么扣了1.12元,然后公益出资是0.58元,那0.58哪去了?
我报名了!
报名,支持
赞同
赞同
赞同
已经报名,支持
支持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1-24 20:03
这个放在下一阶段考虑,目前先解决我们是否有足够多人支持的问题。相信有人就有办法。 ...
国内批了一家啊
偿还到是不用我认为加入了投资了以后公司应该有所以投资人们的股份就最好了。不能说偿还,
我没有明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还是只出不进的公益公司呢?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1-24 12:08
抗癌公社具有相互保险的性质,目前不属于相互保险,但是我们可以发起一家。
因此,我们看社员是否联合起来 ...
大家动动手指,一定能成功!
我报名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1-24 12:08
抗癌公社具有相互保险的性质,目前不属于相互保险,但是我们可以发起一家。
因此,我们看社员是否联合起来 ...
暂未报名,表示支持
这种想法肯定国家不于支持的,因三马丶王健林都要进军保险业了,保险业本身就有合法的渠道,你这模式又算啥呢?
怎么报名?
王凯0422 发表于 2015-11-24 13:36
先考虑目前法律对公司设立人数的限制吧。
这个请放心,相互保险将出台,公司法和税法都会改,人数方面放开是早晚的事。
赵惠英 发表于 2015-11-24 15:49
有必要成立保险公司吗,公社不是很好吗,也不用再去筹集10000万元资金了
为以后纳入监管做准备
才几百个报名的? 应该大力宣传啊
报名
是啊,知道的人太少了,我们都分享到朋友圈吧
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