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 发表于 2016-7-16 00:48:30

支持公社

我回来了:-)有种 发表于 2016-7-18 17:27:16

大力支持!

红萍果 发表于 2016-7-19 09:51:21

支持公益事业

梅子41 发表于 2016-7-19 10:40:10

其实邀请他人加入公社只是为了让他们多一份保障,也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互助,是否提升邀请人的权利都不重要。

梅子41 发表于 2016-7-19 10:40:11

其实邀请他人加入公社只是为了让他们多一份保障,也让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互助,是否提升邀请人的权利都不重要。

黄铭荷-坚文 发表于 2016-7-20 06:17:17

大力支持,我要发动全村的人加入,比保险好得多:)

郭娟 发表于 2016-8-4 23:47:33

不知道是从哪位朋友那里看到的抗癌公社,觉得非常好,就加进来了,原本是要以健康人身份出现的,但还是实话实说了。原本要和朋友一起组建蓝马甲行动的,无意中结识抗癌公社,很好,我们就一起吧

广西中瑞消防检 发表于 2016-8-6 20:24:14

我把我邀请的所有额外收入全部捐献给现在需要到帮助的病患者!请您帮我打理好这点小任务。谢谢!麻烦您了

桥桥 发表于 2016-8-7 14:26:31

支持,加油!

厚德载物Lv.cy 发表于 2016-8-8 19:07:06

支持康爱公社

曾毛女:10.16 发表于 2016-8-11 09:23:10

大家好上午好!

曾毛女:10.16 发表于 2016-8-11 09:23:38

支持公社

君行 发表于 2016-8-11 21:56:32

邀請為善緣善得,共建共享,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之大愛!

君行 发表于 2016-8-11 22:45:07

公平公正是行好行远的保障,愿制度尽量完善

任其自然501 发表于 2016-8-14 15:21:30

愿公社越办
越好

罗锦84 发表于 2016-8-19 19:02:33

希望公社越办越好!

阿青朱艳春 发表于 2016-8-19 20:28:46

大力支持

清致 发表于 2016-8-19 20:36:41

支持

依蓝天 发表于 2016-8-21 02:00:45

现小爱回大爱

陈国金(中国人 发表于 2016-8-21 05:53:45

这个规定很人性化,能确实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继续爱的传承吧!

漫天飞雪56 发表于 2016-8-21 05:57:17

支持

笑颜 发表于 2016-8-21 08:25:17

爱存心中

聆听3 发表于 2016-8-22 19:06:10

建议:有生过大病,手术后全愈,体检合格。也能加入抗癌公社成为社员。但标准另定。

刘茶发 发表于 2016-8-24 05:24:51

支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新兴管业 发表于 2016-8-25 12:29:18

支持,花很少的钱包大病,值得信赖

潘发云 发表于 2016-9-2 07:28:57

支持!

潘发云 发表于 2016-9-2 07:28:59

支持!

三秒钟思考 发表于 2016-9-2 12:58:16

支持

林炜皓 发表于 2016-9-17 13:18:35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10-25 10:52
为了鼓励社员邀请更多人加入公社,以增强公社的稳定性,我们设置了邀请提升权利的规则,每邀请1位亲友加入 ...

为什么我的等待期邀请只有一百元?

品位人生 发表于 2016-9-17 13:41:49

哈哈我也是,他们都不信,说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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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们将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邀请提升权利活动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