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5-9-2 17:14:46

关于社员放弃资助义务而失去受助权利的说明

公社为每起资助任务安排了2周的公示期、一个月的筹款期,社员只需要在此阶段完成资助义务即可。如果错过,公社还有2周的申诉期,在此期间联系客服,也可以补缴费用。
也就是说,当资助任务发生,一个社员有2个月的时间去处理。
在此情况下如果社员还是没有尽到义务,那我们只能表示遗憾了:你丧失了在公社取得帮助的资格。

同时,公社社员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如丧失资格的社员还可以登录公社网站,但是这不影响上述规定影响。当发生冲突时,一切以社规为准。
希望社员理解。

同时,希望社员能关注公社公众号、留下正确的手机号等,以保证不错过通知。如果不能保证能及时接到通知,请一个月内登录公社一次查看网站通知。
同时,公社也将完善程序和通知功能,开发新的工具,以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原野 发表于 2015-9-2 17:16:54

好,有情怀

知己_t3CQZ 发表于 2015-9-2 17:19:25

支持!

狼道 发表于 2015-9-2 17:21:27

不履行义务,退出,否则不公平

葛振兰 发表于 2015-9-2 17:21:44

建议这么重要的通告在官网首页呈现,有一个醒目的位置能看到,论坛形式容易被其他帖子覆盖掉。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9-2 17:35:18

狼道 发表于 2015-9-2 17:21
不履行义务,退出,否则不公平

退出也不恰当,可能有人主动放弃受助权利而只去帮助别人呢?

Q比兔 发表于 2015-9-2 17:55:59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9-2 18:09:19

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非常遗憾。

山东庞太伟 发表于 2015-9-2 18:16:27

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

寂寞倾城 发表于 2015-9-2 19:16:03

很合理!也很有人情味!

拈花微笑 发表于 2015-9-2 20:05:05

失去权利而退出的社员再登录公社网站有提示吗

拈花微笑 发表于 2015-9-2 20:05:06

失去权利而退出的社员再登录公社网站有提示吗

海纳百川刚 发表于 2015-9-3 07:20:40

支持:(

Vincent 发表于 2015-9-3 16:31:22

奋斗@小洁 发表于 2015-9-3 19:57:50

支持

wx_QtZlLHZu 发表于 2015-9-8 08:11:12

一份付出一份收获,不能总想着不劳而获!

语奇 发表于 2015-9-8 08:34:27

如果有些人确实是疏忽了,还想加入怎么办?直接计算观察期?还是重新提交注册?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5-9-8 08:37:44

重新注册

张波成都 发表于 2015-9-8 08:38:33

支持总社,此规定入情入理,仁至义尽!另外要多强调推荐人有提醒义务。

朋盛家俱 发表于 2015-9-8 08:46:37

国有国法,家有家規,支持

马军 发表于 2015-9-8 09:10:00

因为与个人有厉害关系,所以必须严格规则。

鑫辽吉黑 发表于 2015-9-8 09:11:42

语奇 发表于 2015-9-8 08:34
如果有些人确实是疏忽了,还想加入怎么办?直接计算观察期?还是重新提交注册? ...

支持,捐助是义务,受助是权益!没义务哪来的权益

周高兴 发表于 2015-9-8 09:23:14

重新注册,重新过观察期。

老唐 发表于 2015-9-8 22:38:35

推荐人有提醒义务,
我推荐的人我建了一个群,
微信群和扣扣群都有!
有任务的话会在群里通知他们!
防止因为工作失误丧失自己的权益!
所以各位推荐人也要长点心!

合肥刘海江 发表于 2015-9-8 23:19:59

同意

张马丁 发表于 2015-9-8 23:35:00

老唐 发表于 2015-9-8 22:38
推荐人有提醒义务,
我推荐的人我建了一个群,
微信群和扣扣群都有!


未来公社会提供一个工具做这个事

wx_VQZM2K16 发表于 2015-9-24 00:56:54

天上不会掉馅饼,那我们捐的钱能否公开呢??结果会给谁用呢??

富德生命人 发表于 2015-9-24 09:41:04

还不是正式会员一个人要出多少钱?

葛振兰 发表于 2015-9-24 09:41:42

赞同

郭仕兰过客 发表于 2015-10-7 23:38:17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郭仕兰,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9月份应该有任务的,为什么没有扣我的康爱金呢?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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