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员身故后的捐款使用人的确定
社员身故后的捐款到底是给谁,配偶,父母还是子女?这是扯到一个遗产分割问题。如果收款帐户是身故人的名字那可能是不存遗产的问题,因为我这儿的身故后的抚恤金都是直接转入身故人原来的帐户,怎么分是人家家属的事,和原来单位没关系。我想能不能像订保单那样,事先先指定受益人。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些麻烦。这是我的一点想法,请各位指正。 很好的建议! 这个问题很好!捐助金的所有权,涉及财产继承的原则,其中可能存在归属争议的问题。如参照受益人法定,则是健在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如指定受益人,在我们公社中又没有指定受益人的约定手续,所以,身故案件的捐助金进入谁的账号,谁是受益人,可能存在受益人间的利益分割问题,如被认为分配不公,可能还会存在纠纷可能。pass,所以保险理赔是会要所有受益人的全部授权的。 我也是建议设定受益人这项 这个建议很好,马上就补充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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