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病医保尽快发挥作用
白血病、恶性肿瘤——只要一个普通家庭有人患上大病,无疑将会在经济方面拖垮这个家庭。尽管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救助制度不断完善,然而实际救助能力与高昂的医疗费用相比,还是相差甚远。民间公益救助团体虽然蓬勃发展,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庞大的需要。(2月25日《北方新报》)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居民传染病死亡率明显下降,但恶性肿瘤、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发病率、死亡率急剧上升,由此导致不少原本一贫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支离破碎。
保障大病患者基本的生存需求,是公共医疗必须提供的制度保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从普惠迈向普惠加特惠。尤其是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高达90%。但是很多人依然感到治疗费匮乏。
目前存在的大病互助性质的团体
抗癌公社”原名互保公社,是一个开放的爱心互助社区,成员可以随时放弃捐助而主动退出,权利与义务同时中止。“抗癌公社”以小额互保为模式,以抱团抗癌为目的,以保证参与者在患癌的时候有足够的资金接受治疗和继续生活。“抗癌公社”创立者张马丁从刻骨铭心的个体经验出发,试图通过社会参与的方式,让一些身患绝症的人们得到更好的救治。
可以把“抗癌公社”理解为一个对抗癌症的合作社、利益共同体、抱团互助组织。几万人互相约定,你若患癌我捐你几块钱,我若患癌你们捐我几块钱,帮患癌者筹集30万,没患癌的人得到安心和保障。抗癌公社设计了一套规则将这个道理制度化、纪律化,使之有效运行,解决万一患癌后的医疗费问题。公社不设立基金,资金从捐助人直达患癌者。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130多个城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但要让普通人感受得到还要从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改、财政、社保、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及时结算、及时补偿机制。另一方面,要让沉睡的大病救助金尽快醒来。还记得在2014年某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厅厅长发了火,因为上一年该省的儿童大病救助金还剩一半左右,有2000万元没花出去。如何避免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家庭苦难再度上演,各级政府还要在这两个方面多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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