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工伤了,同时申请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是否可行?
今 日 探 讨
不幸发生了工伤
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吗?
案 例 详 情
韩某是某电力维修公司的维修工。某日在检修电路时因电线漏电被电伤。经过一个星期的住院治疗后,韩某基本恢复健康。电力公司按照规定对韩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等都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上交后,韩某突然想起,自己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所以又向公司申请用医疗保险对治疗期间的花费再次进行报销。
韩某第二次申请的报销
是否有效?
能否同时享有
医保待遇和工伤待遇?
法 律 依 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后,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报销。
● 已经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因此,韩某在工伤保险范围内支付住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不能再次由医疗保险来支付。也就是说,韩某不能同时申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如果有加入的康爱公社,意外、大病互助类可以申请(给付型)
以下几种情形是可以申请的:
(1)综合意外互助社(点此查看)、高危职业意外互助社(点此查看)、意外身故互助社(点此查看)等以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为互助标准的互助社,可以申请。
(2)康爱大病互助社(点此查看)、中年大病互助社(点此查看)、中病互助社(点此查看)等大病互助中涉及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残方面,如多个肢体缺失、瘫痪、严重脑损伤、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深度昏迷等情形,只要符合相关定义,就可以申请。
综上:意外和大病类的给付型互助社,与商保社保不冲突,只要符合相关定义,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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